警示 公告日期:2022-04-14 |
标题 | 天音控股:关于收到江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 |
文件批号 | 江西证监局[2022]6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控股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2021年8月16日,你公司与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探讨5G产业链发展规划、手机上下游产业链布局与合作机会等事项。你公司在2021年8月17日披露的《关手股价异动的公告》中未及时披露与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筹划合作相关事项,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二、2021年8月27日,你公司与交易标的天珑移动进行沟通,并与交易对方达成初步意向。2021年9月1日,你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保密协议》。你公司在2021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中未充分披露具体交易标的、交易对方等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具体信息,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天音控股及黄绍文、刘彦、孙海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处理人 | 江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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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1-27 |
标题 | 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控股”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年8月17日,天音控股披露《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称,天音控股股票交易价格于2021年8月12日、2021年8月13日、2021年8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天音控股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2021年9月11日,天音控股披露《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称,拟筹划参与联合收购某手机品牌业务,收购范围拟涉及品牌商标、研发及供应链等;该事项目前处于初期商议筹划阶段,与交易对方未就该事项签署任何意向书或相关交易协议,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确定交易主体、涉及的具体资产范围及交易对价,尚未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经查,2021年8月16日,天音控股与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探讨5G产业链发展规划、手机上下游产业链布局与合作机会等。2021年8月27日,天音控股已确定交易标的,并与交易对方达成初步意向,2021年9月1日天音控股与各方签署了《保密协议》。天音控股在8月17日披露的《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中未能及时披露与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筹划合作相关事项,并在9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中未充分披露交易标的、交易对方等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信息,导致相关信息披露存在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情形。 |
批复内容 | 一、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绍文、总经理刘彦、董事会秘书孙海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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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9-12 |
标题 | 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2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9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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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5-20 |
标题 | 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1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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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2-26 |
标题 | 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5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5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19年12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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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9-04-26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鼎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西证监局[2019]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公司作为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控股)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股票质押购回交易构成逾期违约。经质权人事前告知,2019年2月11日质权人通过集中竞价强制减持了170万股天音控股的股份。你公司在可预期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及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上述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江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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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3-01 |
标题 | 关于对深圳市鼎鹏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19]第12号 |
批复原因 | 你公司系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控股”)股东,截至2018年2月1日,你公司持有天音控股53,561,633股股份,占天音控股总股本的5.1619%。
因发生股票质押购回交易违约,你公司持有的天音控股股份被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平仓处置,减持股数合计170万股,占天音控股总股本的0.1638%,涉及金额874.37万元。你公司未在减持行为发生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8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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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9-02-15 |
标题 | 天音控股:关于公司持股东因误操作导致违规卖出股票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交易时间,因误操作,在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票20,000股,成交价格5.35元/股。 |
批复内容 | 1、本次误操作行为发生后,中国华建立即通知了公司相关情况。经自查,上述交易未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2、本次股票交易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中国华建已经深刻认识到本次交易的严重性,对本次误操作构成的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中国华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的文件要求交易公司股票,并将严格管理其股票账户,避免此类事宜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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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2-24 |
标题 | 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54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5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1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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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09 |
标题 | 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1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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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16 |
标题 | 天音控股: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公司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资产评估相关事宜》 |
文件批号 | 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26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收购事项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核,并于2016年4月12日向公司发出了《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2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对问询函所列出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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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13 |
标题 | 天音控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26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收购事项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核,并于2016年4月12日向公司发出了《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2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目前,公司正在组织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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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29 |
标题 | 天音控股: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文件批号 | 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22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核,并于2015年12月21日向公司发出了《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本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落实,并完成了书面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重组报告书等文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现将回复的具体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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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26 |
标题 | 天音控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22号 |
批复原因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核,并于2015年12月21日向公司发出了《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目前,公司正在组织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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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6-26 |
标题 | 天音控股: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5]第223号 |
批复原因 |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5】第223号),要求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回复。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问询函中所列示的各项询问逐一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核实分析,并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就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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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10-15 |
标题 |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及复牌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交所关注函[2014]第314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10月14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2014】第314号,要求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澄清说明:
1、说明开展移动医疗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开展业务的时间、形式、投入金额、未来影响以及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2、说明开展移动转售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与你公司进行合作商谈的金融机构和智能穿戴设备厂商的名称等情况,明确是否已经签订意向性协议或者正式合作协议,如是,请披露协议具有内容,并说明相关影响、不确定性和风险;
3、说明塔读文学在中国电信、联通、移动排名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排名的评价依据。 |
批复内容 | 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要求作了澄清说明,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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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8-20 |
标题 |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4-045)》披露不完善。 |
批复内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现将有关补充事项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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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1-02 |
标题 |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财富成长投资有限公司、唐雪来、肖猛)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14]1号 |
批复原因 | 2011年2月14日,肖猛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尹某某”账户买入“天音控股”8,000股。该8,000股“天音控股”于2011年2月17日被全部卖出,获利14,210.00元。
1、肖猛向唐雪来泄露天音通信与苹果公司签订协议销售苹果产品事项
2、唐雪来代表财富成长建议他人买卖“天音控股”股票
天音通信与苹果公司签订协议销售苹果产品事项,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内幕信息。肖猛知悉该内幕信息,其在信息公开前买卖天音控股股票并向唐雪来泄露该内幕信息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的行为。唐雪来在知悉内幕信息后,代表财富成长建议他人买卖天音控股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行为。对于财富成长的违法行为,唐雪来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没收财富成长违法所得195,954.64元,并处以587,863.92元罚款;
二、对唐雪来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三、对肖猛处以1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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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6-27 |
标题 |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及更正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2013]第397号 |
批复原因 | 2012年度报告存在以下问题:
一、 年报“重大风险”提示部分未披露风险提示。
二、 年报第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部分披露不完整。
三、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部分披露不完整。
四、年报第五节(重要事项之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错误。 |
批复内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事后审核([2013]第397号)的要求及公司自查,公司对2012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及更正。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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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12-14 |
标题 | 关于江西证监局全面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赣证监发[2010]229号文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方面的问题
二、公司财务及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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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江西证监局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董事会表示感谢。公司将严格按照整改报告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处理人 | 江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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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公告日期:2010-01-29 |
标题 |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
批复内容 |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周星明先生个人股票帐户本次买卖公司股票所得的70元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周星明先生对于未能妥善管理好其个人股票账户深表歉意。
发生本次买卖行为后,公司立即对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再次重申并强调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以及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务必控制好自己的股票账户,谨慎确认。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
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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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11-25 |
标题 | 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南昌特派办对公司巡回检查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赣证发[2003]11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董事会工作不规范;部分关联交易未经法定程序且披露不及时;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与承诺不符;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方面存在问题 |
批复内容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检查办法》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南昌特派办于2003年9月16日至24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3年10月8日下达了《关于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赣证发[2003]110号,以下简称《整改通知》)。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将《整改通知》报公司控股股东,同时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
处理人 | 南昌特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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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1-09-04 |
标题 | 关于对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五家上市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能按照规定刊登2001年中期业绩预警公告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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