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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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3-09-05
标题*ST凯撒: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证监立案字2023029006号、证监立案字2023029005号
批复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6-28
标题关于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7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7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19
标题关于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7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4-29
标题ST凯撒: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三季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三季报问询函[2022]第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3-22
标题关于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7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3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2-10-24
标题关于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李慧、董宏磊、卢剑、陈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海南证监局[2022]9号
批复原因一、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抽样程序执行不到位 (二)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三)资产减值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四)未对异常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 (五)审计工作底稿存在遗漏 二、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抽样程序执行不到位 (二)截止性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 (三)审计工作底稿存在遗漏
批复内容决定对你所和李慧、董宏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对你所和卢剑、陈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海南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9-01
标题关于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4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9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6-13
标题关于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27号
批复原因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作为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凯撒”)控股股东,2019年9月28日至2022年4月1日期间,因主动减持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等,你公司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ST凯撒股份的比例由28.98%降至24.42%,合计减少4.56%;2022年5月19日,因一致行动人新余玖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玖兴”)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的股票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导致新余玖兴被动减持公司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0%,你公司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ST凯撒股份的比例降至23.52%,累计变动达到5.46%。你公司在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停止交易。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5-24
标题关于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37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6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2-01-24
标题关于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海南证监局[2022]2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2020年度未对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25亿元预付账款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海南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7-09
标题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1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14号】。
批复内容请凯撒旅业、众信旅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7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6-16
标题关于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62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6-08
标题关于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5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7-01
标题关于对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及大集控股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9]第36号
批复原因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大集控股有限公司: 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旅游”)系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航旅游持有公司255,398,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1%。大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集控股”)系海航旅游一致行动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集控股持有公司42,847,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 因发生股票质押购回交易违约,海航旅游、大集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至3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强制平仓处置。违规减持股份数量合计7,7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相关股份为海航旅游、大集控股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协议转让取得。海航旅游、大集控股未在集中竞价减持行为发生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批复内容海航旅游、大集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8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03
标题关于对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157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15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6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5-23
标题凯撒旅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文件批号陕证监措施字[2019]14号
批复原因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大集控股有限公司 经查,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3月21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你们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9年3月25日至3月28日期间发生的平仓减持,距离首次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不足15个交易日。
批复内容根据该规定第十四条,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陕西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9-20
标题凯撒旅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督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6]第113号
批复原因就201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及公司董事会事后追认事项,认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0.2.11条规定。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批复内容1、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再次组织对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主要子公司、孙公司计财部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文件; 2、进一步强化关联交易事项的内控建设,优化内部信息传递方式和路径,确保重大交易信息产生时先行反馈财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确认是否构成需要审批和披露的关联交易,并视情形履行审批程序,保障信息披露及时性,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合规管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并将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包含截止目前实际发生情况、预计全年发生情况是否需要调整、预计新发生情况等重要指标)纳入上市公司月度例会汇报内容,至少保障每月向公司董事长进行汇报,由公司董事长直接督促各部门履行相应职责,保障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各项管理规范,同时明确财务总监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执行及监控情况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根据日常关联交易统计情况组织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如需),如因相关人员未履行职责导致公司未能及时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重大事项信息通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8-18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于洋)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6]103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大地总公司、于洋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过程 二、大地总公司内幕交易的情况 三、大地总公司利用他人账户交易证券的情况 大地总公司利用“周某云”账户自开户日起至2015年5月18日交易“广发证券”、“易食股份”等股票,扣除“周某云”账户交易“三聚环保”盈亏,获利15,827,329.22元。 以上事实,有相关证券账户资料、证券账户交易流水、资金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金流水、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大地总公司内幕交易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对于洋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二、对大地总公司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交易股票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5,827,329.22元,并处以15,827,329.22元罚款;对于洋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6-01
标题凯撒旅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督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6]第77号
批复原因公司存在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未及时披露问题,根据事后审查问询,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0.2.11条规定。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批复内容1、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相关规则,对《监管函》涉及事项进行讨论;同时于2016年6月29日组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定期报告编制规则《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重点学习;于2016年8月12日对主要子公司、孙公司计财部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内容包括《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强化各子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及通报重大事项信息事项的要求; 2、努力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将结算部门与财务部门合并,精简机构,减少信息传递环节; 3、重申加强日常关联交易台账管理,每月10日前督促财务部门统计汇总上一月度日常关联交易数据。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6-05-17
标题关于对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陕证监措施字[2016]3号
批复原因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披露方面 (一)你公司在2015年报财务报表附注中未披露与关联方北京易生衡信科技有限公司之间1,005.01万元的关联交易,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54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二)你公司在2015年报财务报表附注或有事项中未披露1,300.00万元反担保事项,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54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二、会计核算方面 2015度,你公司存在收入、费用跨期,导致你公司2015年度利润多计约313.70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照该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要求你公司执行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刘江涛、董事会秘书张延波于2016年5月10日上午10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1号商务中心二期2层陕西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处理人陕西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4-28
标题凯撒旅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督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陕证监函[2016]87号
批复原因2016年3月21日至4月1日,陕西证监局对公司2015年年报进行了现场检查,关注到以下问题:1、年报信息披露方面(1)未披露下一年度经营计划;(2)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披露不完整。2、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1)公司章程对董事会的权限规定不明确。(2)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不完善。(3)公司未制定经理(总裁)工作细则。3、内幕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方面(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不完善。(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批复内容1、公司已于2016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对2015年年度报告更正及补充的公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往来情况汇总表》,分别对公司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2、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梳理、补充和完善,更新监管机构下发的各项要求等,并于2016年8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修订的相关管理制度。具体修订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重大事项信息通报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3、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内幕信息范围、内幕知情人范围及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按要求上报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务。同时公司已对内幕知情人登记不规范之处进行了整改。
处理人陕西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5-23
标题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更正及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31日披露了《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部分信息需要更正、补充。
批复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将部分信息更正、补充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5-23
标题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及更正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已于2015年1月31日在公司指定报纸及网站上刊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年报全文中部分信息需要补充、更正。
批复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对2014年年度报告部分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10-15
标题凯撒旅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督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文件批号陕西监管局[2014]299号
批复原因在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的公司2013年报审计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中,发现公司关联交易披露存在以下问题:1、2013年报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2、未及时披露超额关联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应: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和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加强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对规范运作的思想认识。在收到此函件十个工作日内,向陕西证监局报送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案、解决期限以及责任人;并就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监督职责的措施作出说明。陕西证监局将对公司上述事项持续关注,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批复内容1、制度建设方面,针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及超额部分未及时披露问题,公司于2014年6月15日下发《关于建立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台账的通知》,对建立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台账的适用范围、责任单位、管理方式、后续评估等做了详细规定,并下发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进行学习落实; 2、审计委员会履职方面,根据陕西证监局《监管关注函》所涉2013年报有关问题,经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2014年度报告除对年审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的合规性等进行严格审查外,将重点关注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并在年报披露同时,披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的关于关联方交易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的专项说明; 3、责任追究方面,依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司董事会就2013年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关联交易超额部分未及时反馈等问题,给予公司财务总监通报批评处分并责成其加强对相关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
处理人陕西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6-05
标题凯撒旅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督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4]第35号
批复原因根据事后核查2013年年度报告,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且未及时披露的情形,认定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0.2.4条、第10.2.10条和第10.2.11条的规定。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批复内容1、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就《上市规则》等信息披露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 2、2014年6月15日,公司下发《关于建立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台账的通知》,规定:易食股份财务总监作为第一负责人,全面管理、监控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财务部作为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对该类交易进行数据统计汇总。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5-13
标题凯撒旅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督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陕证监函[2014]126号
批复原因2013年报审核中发现,公司与北京海航珺府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金鹿公务航空有限公司之间的配餐及航机服务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425.15万元、422.33万元,公司未及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以上问题对公司规范运作形成的不利影响,我局将予以持续关注。请认真做好改进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的依法合规。
批复内容1、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就《上市规则》等信息披露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 2、2014年6月15日,公司下发《关于建立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台账的通知》,规定:易食股份财务总监作为第一负责人,全面管理、监控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财务部作为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对该类交易进行数据统计汇总。
处理人陕西证监局
违法  公告日期:2007-09-08
标题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减持个人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公司责成马长钊先生作出深刻检讨,并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形。本公司决定对马长钊先生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公司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此为鉴,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处理人其他机构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7-05-24
标题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总裁蔺茂因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批复内容
处理人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12-14
标题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公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陕证监发[2005]66号
批复原因关于存货管理、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在建工程相关会计资料不完备、会计差错频繁、长期投资长期挂账、财务管理混乱不规范、担保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发出的《限期整改通知书》(陕证监发[2005]66号)(以下简称“整改通知”)后,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整改通知,针对整改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通过本次整改,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办事,将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特别是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切实履行决策程序、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处理人陕西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12-13
标题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3年巡回检查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西证监公司字[2003]54号
批复原因《公司章程》内容不完善、"三会"运作不规范;个别项目披露不够详细、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个别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缓慢、个别项目效益预测与实际差距较大、资金披露不够准确;未实现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财务内部控制方面存在较多薄弱环节;会计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安证券监管办公室于2003年10月13日至17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巡检,并于11月6日下发了西证监公司字[2003]54号《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本公司11月12日收到通知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此十分重视,立即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对通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董事会认为:《通知》中指出的问题都是关系公司规范运作的重大问题,必须认真解决,彻底整改。只有认识提高了,整改措施落实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管理水平才能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投资者才会充满信心与公司融为一体,公司才能健康、稳健地不断发展。为此,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改制以来的实际运作情况,制定了整改方案,逐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对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完成的整改措施。
处理人西安证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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