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12 |
标题 | 关于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西藏证监局[2023]48号 |
批复原因 |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查,你公司2022年度与控股股东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包括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等存在未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关联交易,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过300万元,且达到2021年净资产的0.5%以上。你公司直至2023年4月25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于2023年4月27日补充披露了上述事项。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西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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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12 |
标题 | 关于对徐少兵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西藏证监局[2023]49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矿业)2022年度与控股股东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包括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等存在未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关联交易,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过300万元,且达到2021年净资产的0.5%以上。西藏矿业直至2023年4月25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于2023年4月27日补充披露了上述事项。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西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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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12 |
标题 | 西藏矿业:关于收到西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西藏证监局[2023]48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公司2022年度与控股股东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包括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等存在未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关联交易,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过300万元,且达到2021年净资产的0.5%以上。你公司直至2023年4月25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2023年4月27日补充披露了上述事项。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西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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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3-11-21 |
标题 | 西藏矿业: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关于限期整改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资源开发一期项目(共生和伴生矿产提取)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日环发[2023]169号 |
批复原因 | 目前,在一期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二期无法完成投产,无法实施“以新带老”措施 |
批复内容 | 对此,贵公司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有效解决一期现有共生和伴生矿产资源利用(包括盐田沉积岩)的同时,保证一期项目不再产生新的共生和伴生矿产,直至达到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的整改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销号。 |
处理人 | 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和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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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4-26 |
标题 | 西藏矿业: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日环罚[2023]3号 |
批复原因 | 经调查核实,日喀则锂业的黄羊滩矿区盐田内沉积盐未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全部返回盐湖”,近两年沉渣物(即沉积盐)沉积在盐田中未进行处理,平均厚度达0.25米。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日喀则锂业未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落实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行为罚款45万元 |
处理人 | 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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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2-06-11 |
标题 | 西藏矿业:关于延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40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的相关内容。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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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2-23 |
标题 | 关于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21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监管函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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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11-10 |
标题 | 关于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7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1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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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9-02 |
标题 | 关于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1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9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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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10-16 |
标题 | 西藏矿业: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2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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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8-10-20 |
标题 | 西藏矿业: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关于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
文件批号 | 西藏证监局[2018]5号 |
批复原因 | 我局在2017年年报现场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于2015年8月29日届满,至今仍未换届,违反了《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的规定,同时也不符合《公司章程》第114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的规定。
二是你公司自2016年4月21日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饶琼被免职后,你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长期处于空缺状态,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的规定,同时也不符合《公司章程》第130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人”以及第145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的规定。
三是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缓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佳。公司于2011年启动的募投项目中扎布耶盐湖二期工程、白银扎布耶二期工程和尼木铜矿项目2016年分别投入金额50.17万元、0.06万元和276.12万元,2017年上述工程分别投入金额213.96万元、0和269.92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工程进度分别为11.03%,0.16%和20.84%。公司2016年和2017年投入的金额除支付当年项目员工薪酬外,其余金额皆为支付2014年、2015年工程尾款,公司募投项目在2016年和2017年事实上处于搁置状态。公司虽对上述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了论证,但对是否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一直未做决定,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3.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我局依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采取积极措施完成董事会换届、总经理缺位等工作、解决募投项目搁置问题、规范公司治理,并于2018年11月17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
处理人 | 西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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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4-13 |
标题 | 关于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77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77号。 |
批复内容 |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说明董事会换届、增选董事、推选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并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等工作目前是否有实质性进展。如是,请说明进展情况;如否,请说明原因及解决措施。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专项说明,并在2018年4月17日前报送我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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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8-04-10 |
标题 | 西藏矿业: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文件批号 | 藏证监函[2018]127号 |
批复原因 |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藏矿业”)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以下简称“西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藏证监函【2018】127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长期空缺
二、公司董事人数长期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第四十五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于2017年10月17日向你公司出具《监管关注函》,但你公司至今仍未解决。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你公司应及时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完成高管选聘和董事会换届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运作。 |
处理人 | 西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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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0-19 |
标题 | 关于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49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49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董事会就上述问题作出专项说明,并在2017年10月22日前报送我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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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6-05-06 |
标题 | 西藏矿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2016年4月5日发布消息,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饶琼涉嫌严重违纪。 |
批复内容 | 2016年4月6日,公司披露了总经理饶琼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根据昨日公司收到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饶琼免职的通知》(藏政人【2016】6号),经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免去饶琼的总经理职务,并由公司常务副总金国林先生代行其职责。 |
处理人 | 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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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6-04-06 |
标题 | 西藏矿业:关于总经理饶琼接受组织调查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2016年4月5日发布消息,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饶琼涉嫌严重违纪。 |
批复内容 | 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
处理人 | 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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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11-18 |
标题 | 西藏矿业: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
文件批号 | 藏证监发[2014]113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8月4日起,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4年11月18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藏证监发(2014)113号),发现公司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财务核算方面、募集资金的使用方面和信息披露的一些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与要求,并要求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前向西藏证监局报送整改方案。 |
批复内容 | 公司按照《限期整改通知》中指出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西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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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2-10 |
标题 | 西藏矿业: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23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2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23号),要求董事会就公司股票连续两天涨停,且媒体报道,公司因经营范围包括硼矿开采和销售被列为硼墨烯概念股的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董监高及其亲属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硼资源的储量、资源品位、主要产品的性质、用途、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以及生产销售规模等。 |
批复内容 | 2014年2月12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了《关于深交所对我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中关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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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9-07 |
标题 | 西藏矿业: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藏证监函[2012]92号 |
批复原因 | 2012年7月26日至7月28日,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以下简称“西藏证监局”)对西藏矿业的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2年9月7日出具了《监管关注函》(藏证监函【2012】92号),提示了公司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和内控审计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整改要求,要求公司于2012年9月30日前向西藏证监局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
批复内容 | 2012年9月底,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就整改情况、整改措施向其做了汇报。 |
处理人 | 西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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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0-10-19 |
标题 | 西藏矿业: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10]33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子公司甘藏银晨与白银区政府于2005年12月签订了遗留铬渣处理协议,公司没有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也未及时披露。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7.8条、第11.11.3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肖永恩、时任总经理拉巴次仁、时任财务总监肖朝晖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刘晓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
批复内容 |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了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将其违规行为和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通过自查发现该问题后,已在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2008年12月2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原董事长肖永恩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2009年7月10日,前任董事会秘书刘晓江离任。2010年7月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原财务总监肖朝辉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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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8 |
标题 |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整改情况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规范运作方面
二、内部控制及管理方面
三、公司独立性方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 |
批复内容 | 通过此次对专项治理整改情况的自查,公司发现自身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公司应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规范运作的意识,切实贯彻落实本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提出的各项整改工作,在巩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公司治理建设工作,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
处理人 | 西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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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26 |
标题 |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情况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规范运作方面
二、内部控制及管理方面
三、公司独立性方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 |
批复内容 | 公司对《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意见予以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自查,针对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整改方案。 |
处理人 | 西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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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4-10-23 |
标题 |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专项检查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
文件批号 | 藏证签发[2004]26号 |
批复原因 | 控股子公司更名未批露;财务会计处理存在不及时、不合规之处;募集资金未与自有资金分开入帐 |
批复内容 | 在2004年7月5日至22日期间,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对我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人员深入各地工作现场,全面审阅了各种相关资料包括2001年至200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底稿,约见公司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限期整改通知书》--藏证签发[2004]2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此,公司高度重视,针对《通知》要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对股东负责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研究,形成了整改报告,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条落实。 |
处理人 | 西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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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07-29 |
标题 |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拉萨特派办巡检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章程》及公司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完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按承诺时间完成;会计核算不规范;应收帐款、对外担保数额过大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拉萨特派办于2003年5月8日至14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公司于2003年6月26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拉萨特派办《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称通知),对此公司高度重视,针对通知书要求整改的事项,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研究,形成了整改报告。并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条落实。 |
处理人 | 拉萨特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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