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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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3-28
标题关于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4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4
标题关于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59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59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5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1-18
标题关于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5号——上市公司股权交易资产评估》、《26号准则》
文件批号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1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1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7-12-15
标题关于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17]54号
批复原因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前期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你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山东公司)为你公司的关联方,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和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均为你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子公司)。对于因华能山东公司代收热电子公司售电款并按热电子公司资金需求申请拨付代收售电款等业务,产生的华能山东公司与热电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你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引以为戒,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你公司应于2017年12月29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对你公司整改落实情况保持持续关注,并视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7-12-15
标题关于对吴永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17]55号
批复原因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前期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山东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和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子公司)。对于因华能山东公司代收热电子公司售电款并按热电子公司资金需求申请拨付代收售电款等业务,产生的华能山东公司与热电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对于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你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和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按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7-12-15
标题关于对司增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17]56号
批复原因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前期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山东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和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子公司)。对于因华能山东公司代收热电子公司售电款并按热电子公司资金需求申请拨付代收售电款等业务,产生的华能山东公司与热电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对于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你作为公司的总经理,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和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按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7-12-15
标题关于对王拥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17]57号
批复原因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前期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山东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和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子公司)。对于因华能山东公司代收热电子公司售电款并按热电子公司资金需求申请拨付代收售电款等业务,产生的华能山东公司与热电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对于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你作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和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按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7-12-15
标题关于对刘昭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17]58号
批复原因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前期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山东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和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子公司)。对于因华能山东公司代收热电子公司售电款并按热电子公司资金需求申请拨付代收售电款等业务,产生的华能山东公司与热电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对于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你作为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和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按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0-13
标题关于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资产评估相关事宜》
文件批号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18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1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0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31
标题山东鲁能泰山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问题一:关于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问题 问题二: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加强各专门委员会作用问题 问题三:关于提高下属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问题 问题四:关于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问题 问题五:关于加强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制度的学习问题
批复内容 根据证监会和山东证监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本着实事求是长效求真的原则,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三会一层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以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总体目标,公司认真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2-07-31
标题《限期整改通知书》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济证公司字[2002]40号
批复原因
批复内容  中国证监会济南证券监管办公室于2002年6月13日至18日对我公司进行了例行巡回检查,并于2002年7月10日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济证公司字[2002]40号)(下称《通知》)。接到《通知》后,公司董事会非常重视,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认真学习,研究整改措施。公司认为:济南证管办的巡检,对于进一步提高我们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以及对公司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处理人济南证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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