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17 |
标题 | 厦门信达受到高崎机场海关行政处罚(机场综合违罚字(简单)[2019]000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机场综合违罚字(简单)[2019]0002号 |
批复原因 | 该公司2017年12月20日代理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持报关单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申报进口电源一套,因该公司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商编申报错误。该行为影响海关税款征收。 |
批复内容 | 罚款12,600元 |
处理人 | 高崎机场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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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17 |
标题 | 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受到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闽厦直属交执[2018]罚字第211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闽厦直属交执[2018]罚字第211号 |
批复原因 | 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 |
批复内容 | 罚款30,000元 |
处理人 | 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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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17 |
标题 | 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滨北分公司受到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湖里区大队行政处罚(湖公(消)行罚决字[2017]第015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湖公(消)行罚决字[2017]第0154号 |
批复原因 | 该分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00元 |
处理人 | 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湖里区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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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17 |
标题 | 厦门西岸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厦海市监处[2018]20号) |
相关法规 | 《厦门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
文件批号 | 厦海市监处[2018]20号 |
批复原因 | 利用己方交易优势,在引导购车消费者后续购买汽车保险的事项中,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机构谋取交易机会及竞争优势,并以“保险服务费”名义收取客户资源对价。 |
批复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262,745.28元;2.罚款110,000元。 |
处理人 |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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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17 |
标题 | 厦门国贸福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受到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厦海市监处[2018]26号) |
相关法规 | 《福建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
文件批号 | 厦海市监处[2018]26号 |
批复原因 | 销售顾问为增加收入而编造收费项目,在车身价外向消费者加收“杂费”,且该费用并未向消费者明示,也不存在实际服务项目。 |
批复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11,150元;2.罚款39,025元 |
处理人 |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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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17 |
标题 | 厦门信达北克汽车有限公司被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闽厦集交执[2018]罚字第768号) |
相关法规 | 《道路运输条例》 |
文件批号 | 闽厦集交执[2018]罚字第768号 |
批复原因 | 该公司存在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00元 |
处理人 | 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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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17 |
标题 | 厦门信达北克汽车有限公司被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厦集市监处[2020]12号) |
相关法规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文件批号 | 厦集市监处[2020]12号 |
批复原因 | 该公司收取“贷款手续费”时没有具体的标准和在经营场所进行公示。 |
批复内容 | 1.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000元;2.罚款34,000元 |
处理人 |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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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17 |
标题 | 三明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三明市梅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明梅工商检处字[2018]6号) |
相关法规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文件批号 | 明梅工商检处字[2018]6号 |
批复原因 | 2016年7月5日销售给张金维一辆宝马X4,存在隐瞒汽车漆面损伤的情况。 |
批复内容 | 罚款220,000元。 |
处理人 | 三明市梅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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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17 |
标题 | 三明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明市监处字[2019]14号) |
相关法规 | 《广告法》 |
文件批号 | 明市监处字[2019]14号 |
批复原因 | 在发布的广告使用“世界级”违禁用语,违反《广告法》关于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2.罚款30,000元。 |
处理人 |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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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17 |
标题 | 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受到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行政处罚(闽厦直属交执[2018]立字第189号) |
相关法规 | 《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
文件批号 | 闽厦直属交执[2018]立字第189号 |
批复原因 | 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00元整 |
处理人 | 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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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17 |
标题 | 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受到厦门市思明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闽厦环罚[2019]595号) |
相关法规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闽厦环罚[2019]595号 |
批复原因 | 在厦门市湖滨北路东段外贸工业大厦从事汽车维修含喷漆项目,部分危废桶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
批复内容 | 1.责令立即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2.罚款30,000元。 |
处理人 | 厦门市思明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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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17 |
标题 | 厦门国贸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受到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行政处罚(闽厦直属交执[2018]罚字第180号) |
相关法规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
文件批号 | 闽厦直属交执[2018]罚字第180号 |
批复原因 | 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 |
批复内容 | 罚款30,000元 |
处理人 | 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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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17 |
标题 | 厦门国贸东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受到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闽厦直属交执[2018]罚字第316号) |
相关法规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
文件批号 | 闽厦直属交执[2018]罚字第316号 |
批复原因 | 使用无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 |
批复内容 | 罚款40,000元 |
处理人 | 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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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2-17 |
标题 | 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受到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闽厦直属交执[2018]罚字第38号) |
相关法规 | 《道路运输条例》 |
文件批号 | 闽厦直属交执[2018]罚字第38号 |
批复原因 | 2017年12月20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罚款30,000元 |
处理人 | 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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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19 |
标题 | 关于对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7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71号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冋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2020年6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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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22 |
标题 | 关于对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5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说明当中主要未决诉讼的情况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预计负债的依据。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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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19-04-19 |
标题 | 关于对资产评估师周庆国、陈世琴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福建证监局[2019]12号 |
批复原因 | 周庆国、陈世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们执行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拟核实股权价值所涉及武汉延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项目(闽中兴评字〔2017〕第2014号)进行了检查。经查,你们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业务约定书签订时间晚于评估报告出具日,不符合《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号)第六条的规定。
二是评估证据不足。存在部分应收账款的全额评估减值未获取充分评估证据,对同一单位往来款采取不同的确认原则且无充分评估证据,存货评估取得的证据不足等情形,不符合《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和《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2〕227号)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三是评估程序不完整。未对银行账户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余额实施评估程序,部分银行存款未函证也未取得审计机构基于评估基准日的询证函回函;现金盘点表实际盘点日早于评估基准日且在接受评估委托之前,不符合《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第十九条的规定。
四是未在评估报告中披露法院冻结存款事项,不符合《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第二十六条和《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你们二人作为该项目的签字资产评估师,在执业中存在的上述行为不符合《资产评估准则》等有关规定,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你们于2019年4月30日10时30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福建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谈话地点: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B区10号楼A栋三层302会议室。 |
处理人 | 福建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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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8-05 |
标题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证监局现场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厦门证监局[2014]6号 |
批复原因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近期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2013年度,你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架子牛、阴极铜购销业务中,部分业务为代理业务或未承担货物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但你司按总额确认销售收入,导致2013年度多确认销售收入9.04亿元。
二、你司2013年财务报表附注中未披露厦门市兴隆路9号多层仓库、汽车4s店租赁地上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的情况及其原因。
三、2014年3月4日,你司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科技三项”财政补贴3,000万元,并于2014年第一季度将该财政补贴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由于该补贴与你司子公司LED封装及应用产品项目有关,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不规范。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决定》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形成了整改报告。2014年8
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证监局现场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现将具体整改情况给予说明并公告。 |
处理人 | 厦门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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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7-19 |
标题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厦门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厦门证监局[2014]6号 |
批复原因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近期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2013年度,你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架子牛、阴极铜购销业务中,部分业务为代理业务或未承担货物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但你司按总额确认销售收入,导致2013年度多确认销售收入9.04亿元。
二、你司2013年财务报表附注中未披露厦门市兴隆路9号多层仓库、汽车4s店租赁地上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的情况及其原因。
三、2014年3月4日,你司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科技三项”财政补贴3,000万元,并于2014年第一季度将该财政补贴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由于该补贴与你司子公司LED封装及应用产品项目有关,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不规范。 |
批复内容 | 针对上述问题,厦门证监局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一、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二、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等制度和规定的学习,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提出的上述问题,将在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和规范措施,向厦门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并将及时予以披露。 |
处理人 | 厦门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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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7-16 |
标题 | 厦门信达: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2014]124号 |
批复原因 | 2014年7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向公司出具了《监管关注函》([2014]124号)
厦门监管局对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会计准则执行不到位、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不够稳健、信息披露不够全面、票据管理制度不齐全、内控流程不严密、合同签订审查不严格、合同履行过程不规范等问题,上述问题的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了一定的风险隐患。厦门监管局要求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研究,根据问责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并报送整改情况。 |
批复内容 | 根据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公司已加强了会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等制度和规定的学习力度,规范了会计核算,提高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健全并规范了内控制度,强化了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管理。 |
处理人 | 厦门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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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9-17 |
标题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厦门监管局[2011]1号 |
批复原因 |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问题
二、信息披露问题
三、财务会计问题
1、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
2、个别会计处理不稳健
3、存货核算不符合公司会计政策
四、内部控制方面问题
1、坏账准备计提数与决议金额不一致
2、销售和资金往来内控不完善 |
批复内容 | 本次检查对公司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各项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公司将以此为契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加强学习,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控体系,全面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
处理人 | 厦门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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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8-20 |
标题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厦门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厦门监管局[2011]1号 |
批复原因 |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二)信息披露
(三)财务会计
(四)内部控制方面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决定》中所提出的问题,将在30日内针对这些问题作出详细说明,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向厦门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公司将及时披露整改报告内容。 |
处理人 | 厦门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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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9-01-05 |
标题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巡检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厦门证监发[2008]471号 |
批复原因 | 一、信息披露方面
二、财务会计方面
三、内部控制方面 |
批复内容 | 对于本次现场检查中所指出的各项问题,公司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要求逐项整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保证重大信息的及时披露。加强
财务会计基础管理工作,纠正会计处理中的差错,加强财务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同时,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监管责任的认识,认真履行诚信、勤勉尽责义务。公司将本着规范发展、严格自律、有错必纠的态度,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经营管理,规范运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推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
处理人 | 厦门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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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
标题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完善公司内控制度,设立专门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2、规范关联交易,建立防止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
批复内容 | 自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公司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学习,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将继续坚持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将活动中吸取的经验,形成的好的管理制度运用于公司管理中,提高公司的执行力与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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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厦门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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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3 |
标题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对加紧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健全专门委员会制度,并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注重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的要求。
2、对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相应地责任追究机制,充分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给投资者真实的上市公司的要求。
3、对清收关联方款项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应认真学习《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资金调拔及关联交易程序,建立起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的要求。 |
批复内容 |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是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此次专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将会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长期不懈的坚持下去,把公司治理活动中形成的管理制度和好的做法固化到公司的管理中,切实构建好公司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争取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
处理人 | 厦门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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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2-10-19 |
标题 | 《限期整改通知》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厦门特派员办事处于2002年7月8日至12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8月22日以厦证监发[2002〗136号文下发了《关于要求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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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厦门特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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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1-09-04 |
标题 | 关于对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五家上市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未能按照规定刊登2001年中期业绩预警公告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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