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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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3-12-21
标题关于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张欢、张杨、付强、王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5号
相关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3]25号
批复原因2023年4月、6月,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化工)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存货、成本核算不规范和长期资产减值不足,并对2018年至2021年度存在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你们在沈阳化工2018年至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中,未恰当评价公司重大错报风险,函证和存货监盘程序执行不到位,未识别出公司存货、营业成本、长期资产减值等存在错报。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毕马威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欢、张杨、付强、王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11-15
标题沈阳化工:关于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文件批号深证上[2023]1051号
批复原因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8日、7月1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补充公告》显示,公司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蜡化”)自查发现,沈阳蜡化在2018年至2020年度存在原材料未及时入库和成本核算不规范的情况。据此,公司对2018年至2021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其中分别调减2018年、2019年、2020年利润总额1.08亿元、1.85亿元、0.46亿元,调整金额占调整前的比例分别为67.18%、26.55%、8.53%。
批复内容一、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泽胜、时任总会计师李忠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7-14
标题沈阳化工:关于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0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5-29
标题关于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孙泽胜、李忠、张羽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8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3]8号
批复原因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孙泽胜、李忠、张羽超: 2023年1月31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化工或公司)发布《二Ο二二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3)称,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3亿元-16.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13.2亿元-16.7亿元。2023年4月21日,你公司发布《二Ο二二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称,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6亿元-20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16.2亿元-20.2亿元。公司针对同一事项信息披露前后存在差异。 2023年4月29日,沈阳化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蜡化)在2018至2020年度,存在原材料未及时入库和成本核算数据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导致沈阳蜡化2018年至2020年度存在部分已收到的原材料未及时从预付款项结转至存货,部分已使用并已出售的存货成本未及时结转至营业成本的情况。同时,上述会计差错事项使沈阳蜡化2019年度少计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更正后,调减公司2021年年初预付账款10.26亿元,调增公司2021年年初存货7.9亿元,调减公司2021年末存货2.36亿元。调减公司2021年年初及年末固定资产1.04亿元,调减公司2021年年初及年末未分配利润3.4亿元。公司上述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沈阳化工、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泽胜、总会计师李忠、董事会秘书张羽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5-27
标题沈阳化工: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按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3]8号
批复原因2023年1月31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化工或公司)发布《二〇二二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3)称,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3亿元-16.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13.2亿元-16.7亿元。2023年4月21日,你公司发布《二〇二二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称,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6亿元-20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16.2亿元-20.2亿元。公司针对同一事项信息披露前后存在差异。2023年4月29日,沈阳化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蜡化)在2018至2020年度,存在原材料未及时入库和成本核算数据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导致沈阳蜡化2018年至2020年度存在部分已收到的原材料未及时从预付款项结转至存货,部分已使用并已出售的存货成本未及时结转至营业成本的情况。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沈阳化工、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泽胜、总会计师李忠、董事会秘书张羽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14
标题关于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14号
批复原因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00万元至-38,000万元。2020年3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向下修正为-84,000万元至-65,000万元。2020年4月10日,你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度实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576.15万元,与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范围下限差异达29,576.15万元,且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批复内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第11.3.3条规定。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4-07
标题关于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4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说明并于4月10日前将相关书面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14
标题沈阳化工: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接到问询函后,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和了解,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回复,现就有关情况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1-05
标题沈阳化工: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553号
批复原因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晚间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55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近日,我部收到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诉,涉及内容如下: (1)你公司7月7日发布的《公司与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显示双方于2015年7月1日在北京签署该协议,但是你公司7月7日才发布相关公告; (2)上述期间4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价4个跌停,投资者质疑公司高管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批复内容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公司对此进行详细说明,在12月31日前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通过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违法  公告日期:2015-06-04
标题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李春明证券账户于2015年5月15日买入公司股票20,000股,成交价格9.4元,成交金额188,000元。于2015年5月29日先后卖出了公司股票5,000股,成交均价9.11元/股,成交金额45,526元,交易亏损1,474元。 李春明说明,其亲属在李春明本人未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李春明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导致短线交易行为的发生。经公司了解,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经理李春明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其未登记持股情况及卖出股票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李春明先生保证,今后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约束自己及亲属参与股票交易的行为。由于本次卖出股票未产生收益,李春明及其亲属没有提前获悉公司重要未披露信息,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交易时点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未披露敏感信息。 公司将吸取此次高管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教训,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17
标题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
文件批号辽证监上市字[2007]91号
批复原因1、公司部分制度有待修订。 2、公司部分董事会、股东大会记录不完整,董事会工作部分记录存在失误之处。 3、公司应尽快建立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并制定各项配套制度。
批复内容 目前,我公司的专项治理活动已经步入了整改提高阶段,整改计划已基本实施完毕,本次自查及辽宁证监局提出的公司治理问题大部分已经得到了整改落实。 通过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对治理方面发现存在的一些瑕疵和问题进行了整改,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制度,通过本次专项活动中的培训学习,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 公司将以此为契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12-26
标题关于对中国证监会沈阳证管办检查中提出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报告
相关法规《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文件批号沈证监上市字[2003]81号
批复原因公司担保事项未履行相应法律程序;"三会"资料保存不完整;授权委托书不规范;《公司章程》不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五分开"不彻底;信息披露不全面、不及时;会计处理不当;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失控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沈阳证管办于11月4日至10日对我公司进行了检查,并以《关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事项的通知》(沈证监上市字[2003]81号,下称"《整改通知》")文件要求我公司限期整改。公司董事会已对《整改通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自查,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处理人沈阳证管办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1-09-04
标题关于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五家上市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能按照规定刊登2001年中期业绩预警公告
批复内容  在2001年中期报告披露工作中,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刊登2001年中期预亏的公告,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宁河民族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峨眉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四家公司2001年中期业绩出现大幅下滑,但公司未能按照规定刊登2001年中期业绩预警公告。上述十五家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4.1、6.8条和深证上(2001)69号《关于做好2001年中期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为充分保护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上市规则》第12.1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对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述十五家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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