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07 |
标题 |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公司受到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隽价处字[2017]5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文件批号 | 隽价处字[2017]5号 |
批复原因 | 湖北广电通城支公司未严格按低保特困户主终端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
批复内容 | 对其处以3.0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07 |
标题 |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公司受到罗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罗工商处字[2018]28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罗工商处字[2018]284号 |
批复原因 | 发行人罗田支公司在匾牌广告中发布了含有“最佳”用语广告 |
批复内容 | 被处以没收广告费用6,000.00元,罚款9,000.00元 |
处理人 | 罗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0-11 |
标题 | 关于对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17]第87号 |
批复原因 |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自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为股东湖北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楚天网络”)垫付养老保险费用2082.51万元,构成关联方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你公司已于2017年3月将公司代垫的养老保险费用全部收回。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我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7.4.5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
警示 公告日期:2017-05-04 |
标题 | 湖北广电:关于收到湖北监管局警示函暨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5号 |
批复原因 | 我局在监管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你公司自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为股东湖北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楚天网络”)垫付养老保险费用2082.51万元,构成关联方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示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司已完成《警示函》相关违规内容的整改。 |
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2-06-02 |
标题 |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湖北省证监局关于对张文盛、王承超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2]7号、8号 |
批复原因 | 张文盛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王承超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作为工作组成员参加了公司重组推进工作组会议,知悉公司重组相关信息,但未履行向公司报告的义务。 |
批复内容 | 湖北证监局认定张文盛、王承超为不适当人选,在2012年6月15日至2013年6月14日期间不得担任所有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
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3 |
标题 |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三会”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2、公司内控制度仍需完善。
3、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长效机制尚需完善。
4、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尚需进一步强化。
5、公司董、监事及高管参与的证券市场新制度培训相对较少。 |
批复内容 | 公司将以此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强化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以及监事会的职能,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
处理人 | 湖北证监局 |
|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03-09-04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
相关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资金占用及此类债权可收回性不确定未予以批露 |
批复内容 |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