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4-02 |
标题 | 关于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57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57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4月4日前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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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1-18 |
标题 | 证监会依法对6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18]124号 |
批复原因 | 龙英系“阳光股份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为京基集团”和“阳光股份购买京基集团资产”等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阳光股份”股票。 |
批复内容 | 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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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17 |
标题 | 阳光股份:关于收到广西监管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治理准则》 |
文件批号 | 桂证监函[2019]第38号 |
批复原因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关于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监管关注函》(桂证监函〔2019〕第38号)。 |
批复内容 | 对于上述事项,你公司应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规、及时、平稳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 |
处理人 | 广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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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12-22 |
标题 | 阳光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问询函[2018]第372号 |
批复原因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8〕第37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现就问询函所提及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公告如下。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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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16 |
标题 | 阳光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6年4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针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对公司2015年年报作出补充并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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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11-26 |
标题 | 阳光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的回复及年报更正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506号 |
批复原因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506号)。 |
批复内容 | 现就关注函所提及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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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5-11-25 |
标题 | 阳光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的回复及年报更正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年]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收到的《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年)7号》,北京辰元于2007年9月成为北京燕赵的控股股东,但北京辰元并未将上述事项告知我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决定对北京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广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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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1-10 |
标题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主要项目经营状况及其他投资者关注情况说明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的关注函,关注本公司主要项目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 |
批复内容 | 本公司对主要项目经营情况及其他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和确认,现说明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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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4-12-26 |
标题 | 关于对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4号 |
批复原因 |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自2007年6月4日至2014年12月1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卖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08,以下简称“阳光股份”)股票33,575,290股,占“阳光股份”总股本的5.13%。
公司在卖出“阳光股份”的股票达到5%时,没有在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没有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也没有通知阳光股份予以公告;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没有停止卖出“阳光股份”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公司证券市场行为。 |
处理人 | 广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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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8 |
标题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桂证监上市字[2007]40号 |
批复原因 | 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关于建立对子公司的管控体系;关于内审部法律工作的完善 |
批复内容 | 本公司已经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使得独立董事职责制度化,并以制度保证独立董事的职责得以实现。 |
处理人 | 广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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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8 |
标题 |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公司内控体系的完善情况。
(2)、公司需要不断制定并完善子公司尤其是异地子公司的管理体系。
(3)、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资产的提升和经营活动的日益频繁对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批复内容 | 公司以此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运作。通过此次公司治理自查活动和监管部门的帮助指导,公司及时发现了在治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整改要求;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对完善公司治理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得到了较大提升。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公司将继续推进自查事项的整改措施,加紧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做好内部信息报告和对外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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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广西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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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09-20 |
标题 |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南宁特派办巡检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
文件批号 | 南宁证监发[2003]89号 |
批复原因 | 董事会、监事会运作不规范;经营层的职责权限不清;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公司章程》未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修改;具体会计处理不当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南宁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于2003年7月28日至31日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对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财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核查。公司于2003年9月1日接到南宁证监发(2003)89号《限期整改通知书》。本公司接到通知书后,召开了几次专题会议对通知中列示问题逐条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认真全面地自查,制订整改措施,公司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并以此为契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信息披露,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进一步规范运作,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处理人 | 南宁特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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