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1-20 |
标题 | 东北制药: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
批复内容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其2018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2%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3,300.44万元 |
处理人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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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2-13 |
标题 | 东北制药: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期间滥用在中国左卡尼汀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了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左卡尼汀原料药行为。 |
批复内容 | 拟对公司处2018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百分之二的罚款,共计13,300.44万元。 |
处理人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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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4-22 |
标题 | 关于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4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4月30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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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2-24 |
标题 | 东北制药:关于公司董事亲属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郭启勇先生的配偶汤晴女士于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6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其买卖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汤晴女士本次短线交易最终并未实现任何盈利,且亏损2,350元(未考虑交易产生的相关费用)。董事会对郭启勇先生处以汤晴女士交易亏损金额等额罚款,即2,350元。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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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11-06 |
标题 | 东北制药:关于公司收到《反垄断案件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辽市监反垄断[2019]8号 |
批复原因 | 2019年11月4日,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我公司的《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案件调查通知书》(辽市监反垄断[2019]8号) |
批复内容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4日开始对你(单位)进行反垄断调查,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配合调查并如实提供本机关所需资料,如你(单位)拒绝提供、不完全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或者提供假材料、信息,或者隐匿、销毁、转移证据,或者有其他拒绝、阻碍调查行为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你(单位)认为执法人员与你(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其回避。 |
处理人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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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9-08-06 |
标题 |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因酒驾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提示性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5日收到副总经理张正伟先生的书面通知,获悉其因醉酒驾驶,存在可能被进一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无法履职的风险。 |
批复内容 | 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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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5 |
标题 | 关于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5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54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5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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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04 |
标题 | 关于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19]第1号 |
批复原因 | 关于对东北制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9)第1号。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6条、第17.1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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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2-15 |
标题 | 关于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44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关于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在2018年12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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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1-22 |
标题 | 受到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沈)食药监药罚决字﹝2018﹞3-15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文件批号 | (沈)食药监药罚决字[2018]3-15号 |
批复原因 | 销售劣药“盐酸金霉素眼膏 |
批复内容 | 被处没收药品“盐酸金霉素眼膏”酸金盒及违法所得12,787元。 |
处理人 |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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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25 |
标题 | 关于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112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112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6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事项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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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9-25 |
标题 | 受到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沈环经开罚字[2017]126号 |
相关法规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
文件批号 | 沈环经开罚字[2017]126号 |
批复原因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 |
批复内容 | 被罚款5万元。 |
处理人 |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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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7-04 |
标题 | 受到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沈)食药监药罚告[2017]2-010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
文件批号 | (沈)食药监药罚告[2017]2-010号 |
批复原因 | 销售劣药“银杏叶软胶囊” |
批复内容 | 被处没收违法所得13,864.67元。 |
处理人 |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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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4-25 |
标题 | 受到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沈环经开罚字[2017]9号 |
相关法规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
文件批号 | 沈环经开罚字[2017]9号 |
批复原因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 |
批复内容 | 被罚款3万元。 |
处理人 |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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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3-09 |
标题 | 受到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沈)食药监药罚[2017]1-1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沈)食药监药罚[2017]1-1号 |
批复原因 | 生产的盐酸布桂嗪注射液经检验不合格问题 |
批复内容 | 1、没收劣药盐酸布桂嗪注射液2支;
2、没收违法所得165,123.07元;
3、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167,338.80元的1倍罚款167,338.80元。 |
处理人 |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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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5-23 |
标题 | 受到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沈环经开罚字[2016]28号 |
相关法规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
文件批号 | 沈环经开罚字[2016]28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细河生产区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即投入使用 |
批复内容 | 被责令停止生产。 |
处理人 |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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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4-27 |
标题 | 受到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行政处罚沈西市监(开)药罚决字[2016]第3-1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文件批号 | 沈西市监(开)药罚决字[2016]第3-1号 |
批复原因 | 生产的盐酸布桂嗪注射液经检验不合格 |
批复内容 | 被处以:
1、没收违法药品批号为140403-1的盐酸布桂嗪注射液314支、批号为140901-2的盐酸布桂嗪注射液1,071支;
2、 没收违法所得 429,704.32元;
3、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5倍罚款1,074,260.8元;罚没款合计1,503,965.12元。 |
处理人 | 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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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4-27 |
标题 | 受到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沈西市监)械罚决字[2016]第2-002号 |
相关法规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权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沈西市监)械罚决字[2016]第2-002号 |
批复原因 | 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
批复内容 | 被处以:(1)没收违法经营所得;(2)罚款45,000元。 |
处理人 | 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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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4-18 |
标题 | 受到丹东市振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丹振市监处字[2016]38号 |
相关法规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丹振市监处字[2016]38号 |
批复原因 | 未经许可从事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 |
批复内容 | 被处以:(1)责令停止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2)罚款50,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639.80元、没收违法经营的诺和针11盒(6号、8号)。 |
处理人 | 丹东市振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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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3-17 |
标题 | 受到绥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绥食药监械罚﹝2016﹞001号 |
相关法规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文件批号 | 绥食药监械罚[2016]001号 |
批复原因 | 销售不合格避孕套 |
批复内容 | 被处:(1)没收不符合规定的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批号KL1401)439盒;(2)罚款20,000元。 |
处理人 | 绥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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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8-21 |
标题 |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证监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整改方案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 |
文件批号 | 辽宁证监局[2013]4号 |
批复原因 | 本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核算不规范。
公司将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存货,而未计入当期损益。
二、易挥发液体原料实际损耗核算不规范。
公司在2012年年末将易挥发性液体原料的损耗集中按照材料盘亏处理,未能合理计入生产成本。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于2013年5月22日至6月4日,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于2013年7月26日向公司下发了[2013]4号《关于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司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订了可行有效的整改方案,并召开了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认真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研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效和落实责任人。
公司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和会计准则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计划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
处理人 | 辽宁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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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7-30 |
标题 |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辽宁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 |
文件批号 | 辽宁证监局[2013]4号 |
批复原因 | 本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核算不规范。
公司将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存货,而未计入当期损益。
二、易挥发液体原料实际损耗核算不规范。
公司在2012年年末将易挥发性液体原料的损耗集中按照材料盘亏处理,未能合理计入生产成本。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现要求你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规行为,并在2013年12月31日前予以改正。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辽宁监管局在《决定书》中所提出的上述问题,将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辽宁监管局上报书面整改报告。 |
处理人 | 辽宁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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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8-05 |
标题 |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接受证券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10]第84号 |
批复原因 | 2009年9月2日,公司与沈阳市铁西区工业改造指挥部就收回东北制药土地事宜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位于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北街37号的170,243平方米和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54号的64,41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水电配套设施分别于2012年6月30日和2009年12月20日被全部收回。协议约定的补偿费用分别为85,121万元和22,244万元;补偿费用用于安置职工、企业搬迁。2009年公司收到上述两笔补偿费用分别为30,117万元和2,000万元。公司在签订协议和收到相关补偿费用时均没有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2010年8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下发“公司部监管函[2010]第84号”《关于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要求“公司及上述相关董事、高管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批复内容 | 公司已对签署土地搬迁补偿协议及收到补偿款事项进行补充公告,并对后续收到的补偿款事项及时履行了披露义务。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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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0-07-05 |
标题 |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接受证券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处分告知函[2009]14号 |
批复原因 | 2009年9月2日,公司与沈阳市铁西区工业改造指挥部就收回东北制药土地事宜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位于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北街37号的170,243平方米和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54号的64,41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水电配套设施分别于2012年6月30日和2009年12月20日被全部收回。协议约定的补偿费用分别为85,121万元和22,244万元;补偿费用用于安置职工、企业搬迁。2009年公司收到上述两笔补偿费用分别为30,117万元和2,000万元。公司在签订协议和收到相关补偿费用时均没有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2010年7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公司部处分告知函[2009]14号”《处分事先通知书》,拟对公司及全部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进行通报批评的处分。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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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4-14 |
标题 |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接受证券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10]第28号 |
批复原因 | 监管函主要意见
根据公司部监管函[2010]第28号文,监管函主要意见为:“经我部对你公司2009年度报告事后审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报告期内你公司控股股东东药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发生额为552.15万元,直到2010年3月末才全部归还。
2、你公司报告期核销了应收账款370万元,董事会、监事会没有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
批复内容 | 东药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552.15万元因历史遗留问题产生,且截至2010年4月,东药集团已向公司完全支付完毕552.15万元。对于应收账款核销制度,已经明确了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核销资产损失的程序和单笔及累计权限范围。公司已经完善相关公司治理、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及资产损失确认与核销管理制度,对与大股东资金往来及应收账款核销进行了规范。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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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
标题 |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独立性方面
(二)制度执行方面
(三)担保事项方面
(四)维生素C 资产及负债回归方面
(五)财务核算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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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公司对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健全和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制度,使公司治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要认真抓好。公司将以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以优良业绩回报社会,回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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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辽宁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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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2-04 |
标题 |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独立性方面
(二)制度执行方面
(三)担保事项方面
(四)维生素C资产及负债回归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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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通过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公司对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制度,使公司治理水平上了一个台阶。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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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辽宁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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