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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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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本公司适用的税/费种与税/费率。
税/费种 税/费率 计税/费基数
所得税* 15%~33% 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 17% 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
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营业税 3%~5% 应税营业额
城建税 0%~7% 应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教育费附加 0%~3% 应纳营业税和增值额
河道工程维护费 0%~0.25% 应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注:
(1)本公司系中外合资出口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的规定,所得税税率为24%。
(2)子公司上海泰维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在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所得
税税率为15%。
(3)子公司北京银牡丹印务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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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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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本公司适用的税/费种与税/费率。
税/费种 税/费率 计税/费基数
所得税* 15%~33% 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 17% 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
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营业税 3%~5% 应税营业额
城建税 0%~7% 应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教育费附加 0%~3% 应纳营业税和增值额
河道工程维护费 0%~0.25% 应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注:(1)本公司系中外合资出口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所
得税法》第七条的
规定,所得税税率为24%。
(2)子公司上海民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泰维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在上海
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所得税税率为15%。
(3)子公司北京银牡丹印务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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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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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注:
(1)母公司上海民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出口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所得税税率为24%。
(2)子公司上海民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泰维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在上
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所得税税率为15%。
(3)子公司北京银牡丹印务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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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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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本公司适用的税/费种与税/费率。
税/费种 税/费率 计税/费基数
所得税 12%~33% 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 17% 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
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营业税 3%~5% 应税营业额
城建税 0%~7% 应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教育费附加 0%~3% 应纳营业税和增值额
河道工程维护费 1%~5% 应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关于所得税税率说明如下:
注:
(1)母公司上海民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银牡丹印务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出
口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所得税税率
为24%。
(2)子公司上海民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泰维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在上
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所得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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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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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本公司适用的税/费种与税/费率。
税/费种 税/费率 计税/费基数
所得税* 12%~33% 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 17% 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
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营业税 3%~5% 应税营业额
城建税 0%~7% 应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教育费附加 0%~3% 应纳营业税和增值额
河道工程维护费 0%~0.25% 应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注:
(1)母公司上海民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出口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所得税税率为24%。
(2)子公司上海民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泰维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在上
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所得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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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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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本公司适用的税费种与税费率。
税费种 税费率 计税费基数
所得税 12%~33% 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 17% 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
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营业税 3%~5% 应税营业额
城建税 0%~7% 应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教育费附加 0%~3% 应纳营业税和增值额
河道工程维护费 0%~0.25% 应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关于所得税税率说明如下:
(1)母公司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出口型企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所得税税率为24%,2002
年由于企业出口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90%以上,故继续享受减半政策。
(2)子公司上海民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在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所得
税税率为15%。
(3)子公司上海泰维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在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所
得税税率为15%。
(4)孙公司上海顺凯工贸有限公司于1998年7月2日经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以
闵税免(98)3-3号文批准,自1998年2月起至2001年1月止,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01年
2月起至2004年1月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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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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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本公司适用的税费种与税费率。
税费种 税费率 计税费基数
所得税 12%~33% 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 17% 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
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营业税 3%~5% 应税营业额
城建税 0%~7% 应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教育费附加 0%~3% 应纳营业税和增值额
河道工程维护费 0%~0.25% 应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关于所得税税率说明如下:
(1)母公司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出口型企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所得税税率为24%,2001年
由于企业出口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70%以上,故继续享受减半政策。
(2)子公司上海民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在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所得
税税率为15%。
(3)子公司上海泰维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在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所
得税税率为15%。
(4)孙公司上海顺凯工贸有限公司于1998年7月2日经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以
闵税免(98)3-3号文批准,自1998年2月起至2001年1月止,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01年
2月起至2004年1月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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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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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税种与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所得税 12%~33% 应纳税所得
增值税 17% 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
营业税 3%~5% 营业
城建税 0%~7% 应纳营业额和增值
教育费附加 0%~3% 应纳营业额和增值
河道工程维检费 0%~0.25%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
关于所得税税率说明如下:
(1)母公司上海民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出口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所得税税率为24%,2001 年由于企业
出口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70%以上,故继续享受减半政策。
(2)子公司上海民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在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所得
税税率为15%。
(3)子公司上海泰维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在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所
得税税率为15%。
(4)孙公司上海顺凯工贸有限公司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于1998 年7 月2 日经
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以闵税免(98)3-3 号文批准,自1998 年2 月起至2001 年1 月
止,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01 年2 月起至2004 年1 月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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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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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本公司适用的税种与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2、关于所得税税率说明如下:     (1)本公司系中外合资出口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 税法》第七条的规定,所得税税率为24%,1999 年由于企业出口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 70%以上,故继续享受减半政策。     (2)子公司上海民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在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所 得税税率为15%,经浦税外(96)列字第120号文批准,自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 31 日止,返还企业所得税50%。     (3)子公司上海泰维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1998年12月16 日经上海浦东新区 财税局以浦税外(98)列字第1860号文批准,自1998年6月29日至1999年12月31日止 返还企业所得税100%,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止返还企业所得税50%。     (4)孙公司上海顺凯工贸有限公司于1998年7月2 日经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 局以闵税免(98)3-3号文批准,自1998年2月起至2000年1月止, 免征企业所得税; 自2000年2月起至2004年1月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孙公司上海贺丰贸易有限公司于1997年11月3日经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第 二分局以沪财税二企发字(97)第537号文批复,自1997年6月1日起至1999年5月 31 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二年;自1999年6月1日起至2001年5月31 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 得税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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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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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项 目 上年同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法人股红利 202428.20 未合并报表的 子公司投资收益 909220.20 734545.89 合 计 1111648.40 7345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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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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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1998年度发生额为7,991,157.28元,其中: 项目名称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债权投资收益系公司与上海名龙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理财协议书, 委托其买卖国债。在本年度共获得投资收益650万元。其中投资人民币3,580万元, 投资期限为1998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年收益率10%,收益额为人民币358 万元; 投资人民币2,500万元,投资期限为199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收益率10%, 收 益额为人民币250万元;投资人民币1,760万元,投资期限为1998年10月1日至12 月 30日,年收益率9.6%,收益额为人民币42万元。     投资收益本年发生额比上年发生额增加51.85%, 原因系增加了国债委托投资 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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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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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收益
项 目 上年同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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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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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公司适用的流转税及附加的税种与税率 税种 所得税 增值税 营业税 城建税
    *(1) 母公司上海民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出口型企业,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所得税率为24%, 从 1993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享受二免三减半政策。     *(2) 子公司上海兴丰物资实业有限公司的所得税率为33%,经上海市财政局、 税务局沪财税(93)5057号文批准,从1993年8月至1998年7月享受二免三减半政策。     *(3) 子公司上海顺丰储运有限公司的所得税率为33%,经上海市财政局、税务 局沪财税(93)5056号文批准,从1993年6月至1998年5月享受二免三减半政策。     *(4) 子公司上海民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在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 所得税率为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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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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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131624.58比去年降低2.2%,系子公司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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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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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适用的流转税及附加的税种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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