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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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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焦炭销售 17
营业税 租赁、运输 5、3
城建税 应纳流转税额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流所得额 33
增值税 硫酸铵、煤气、蒸汽、软水、尿素 13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价格调整基金 应纳流转税额 1.5
水资源费 焦炭销售 3.42元/吨
2、优惠税负及批文: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5)7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基金征收管理
工作的通知”规定,“凡在本省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项活动,有销售营业收入
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价格调控基金,价格调控基金以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为计
征依据。征集比例,按税前‘三税’额的1.5%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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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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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所得税:税率为33%。
2、流转税:
税种 税目 税率
增值税 焦炭 17%
增值税 硫酸铵、煤气、蒸汽、软水、尿素 13%
营业税 租赁、运输 5%、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价格调整基金 应纳流转税额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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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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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所得税:税率为33%。
2、流转税:
税种 税目 税率
增值税 焦炭 17%
增值税 硫酸铵、煤气、蒸汽、软水、尿素 13%
营业税 租赁、运输 5%、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价格调整基金 应纳流转税额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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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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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所得税:税率为33%。
2、流转税:
税种 税目 税率
增值税 焦炭 17%
增值税 硫酸铵、煤气、蒸汽、软水、尿素 13%
营业税 租赁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价格调整基金 应纳流转税额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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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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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所得税:税率为33%。
2、流转税:
税种 税目 税率
增值税 焦炭 17%
增值税 硫酸铵、煤气、蒸汽、软水、
尿素 13%
营业税 租赁 5%
城市维护 建设
税
应纳流转 税额 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价格调整基金 应纳流转税额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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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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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税项
1、所得税:税率为33%。
2、流转税:
税种 税目 税率
增值税 焦炭 17%
增值税 硫酸铵、煤气、蒸汽、软水 13%
营业税 租赁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价格调整基金 应纳流转税额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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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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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税项
1、所得税:税率为33%。
2、流转税:
税种 税目 税率
增值税 焦炭 17%
增值税 硫酸铵、煤气、蒸汽、软水 13%
营业税 租赁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价格调整基金 应纳流转税额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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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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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税项
1、所得税:税率为33%。
2、流转税:
税种 税目 税率
增值税 焦炭 17%
增值税 硫酸铵、煤气、蒸汽、软水 13%
营业税 租赁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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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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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所得税:税率为33%,实际税负15%。根据财政部财会〖2000〗3号《股份有限公司税 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自2000 年度起公司以实际收到的所得税返还款确认 所得税费用的减少。本期收到山西省财政厅所得税返还1488万元。     流转税: 税 种 税 目 税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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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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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所得税:税率为33%,实际税负15%。根据财政部财会〖2000〗3 号《股份有限 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自2000年度起公司以实际收到的所得税返还 款确认所得税费用的减少。 流转税:税 种 税 目 税 率 增值税 焦炭、煤气、蒸汽、软水 17% 增值税 硫酸铵 13% 营业税 租赁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5% 教育费附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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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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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所得税:税率为3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1997)第35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 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工字(1997)149号文通知将超过15%的部分返还给企业,公司实 际所得税负15%。 流转税:税种 税目 税率 增值税 焦炭、煤气、蒸汽、软水、 17% 增值税 硫酸胺、 13% 营业税 租赁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5% 教育费附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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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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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所得税:税率33%。根据山西省政府[1997]第35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山西 省财政厅晋财工字[1997]149号文通知将超过15%的部分返还给企业,实际税负 15 %。     b.流转税项 税 目 税 种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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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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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所得税:税率33%,根据山西省政府[1997]第35 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 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工字(1997)149号文通知将超过15%的部分返还给企业,实际税负 15%。     (2)流转税项 税 目 税种 税率(%)
    (3)其他主要税项     房产税=房产余值×1.2%     印花税=按经济合同计税总值×0.3‰     印花税=按记载资本金帐簿的资本金计税总额×0.5‰ 印花税=按一般帐簿每本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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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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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所得税:税率33%,实际税赋15%,根据省政府[1997]第35次常务会议纪要 精神,山西省财政厅将超过15%的部分返还给企业。     b.流转税项 税 目 税种 税率(%)
    *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6)131号文规定,按流转三税的1%计提。     c.其他税项     地使用税=使用面积×0.3元/平方米     房产税=计税总额×1.2%     印花税=按经济合同计税总值×0.03‰     印花税=按记载资本金帐簿的资本金计税总额×0.5‰     印花税=按一般帐簿每本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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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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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流转税 税 目 税种 税率% 焦炭及其他化工产品 增值税 17 硫酸铵 增值税 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5 教育费附加 3 河道维护费 1
    河道维护费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6)131号文的规定, 按流转三税 的1%计提,从1997年1月起征收。     B、所得税     本公司执行税率为33%,实际税负为15%,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1997)第35次 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山西省财政厅以晋财工字(1997)149 号文“关于返还山西焦化 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的通知”规定,“将超过15%的部分拨付企业”。     C、其他税项     房产税——按应计税额×1.2%交纳     印花税——按经济合同和各类帐簿的规定贴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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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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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人民币元
    系公司于1997年4月7日收回的全部股票投资产生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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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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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所得税:税率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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