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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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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3,132,726.86 -1,327,179.00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4,800,199.00 663,964.09
合计 1,667,472.14 -663,2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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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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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
业务(产品)类别 税种 税率
商品房销售收入 营业税 5%
租金收入或劳务收入 营业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流转税额的7%和3%计缴。
2.企业所得税
根据“穗地税广州市荔湾区地方税务税局核准字[2005]002718号"文,广州市荔湾区
地方税务局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住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5年度采用定率征
收方式申报缴纳所得税,批准征收率为房地产营业收入的3.3%。
本公司、项目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其他子公司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
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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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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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
业务(产品)类别 税种 税率
商品房销售收入 营业税 5%
租金收入或劳务收入 营业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流转税额的7%和3%计缴。
2.企业所得税
根据“穗地税发(2004)90号文”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荔湾征收管理分局批准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广州市住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度采用定率征收方式申报缴纳所得税
,批准应税所得率为9%,并在此基础上按33%地适用税率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项目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其他子公司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
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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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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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
业务(产品)类别 税种 税率
商品房销售收入 营业税 5%
租金收入或劳务收入 营业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 教育费附加分别按流转税额的7%和3%计缴。
2.企业所得税
根据“穗地税发(2004)90号文”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荔湾征收管理分局批准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广州市住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度采用定率征收方式申报缴纳所得税
,批准应税所得率为9%,并在此基础上按33%的适用税率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项目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其他子公司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33%适用
税率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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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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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
业务(产品)类别 税种 税率
商品房销售收入 营业税 5%
租金收入或劳务收入 营业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流转税额的7%和3%计缴。
2.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项目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算
应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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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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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
业务(产品)类别 税种 税率
商品房销售收入 营业税 5%
租金收入或劳务收入 营业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流转税额的7%和3%计缴。
2.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项目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按法定税率33%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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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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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
业务(产品)类别 税 种 税率
商品房销售收入 营业税 5%
租金收入或劳务收入 营业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流转税额的7%和3%计缴。
2.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项目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按法定税率33%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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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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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 业务(产品)类别 税 种 税 率外购商品销售收入 增 值 税 17% 商品房销售收入 营 业 税 5% 租金收入或劳务收入 营 业 税 5%
    (2)城建税     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7%计交城建税。     (3)教育费附加     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3%计交教育费附加     2、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1998〗198 号及广州市人民政府穗府函〖 1998〗74号《关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 在"九五 "期间按15%的所得税率计算应交所得税。     本公司与外商合作开办的项目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按法定税率33% 计 算应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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