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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4%、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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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4%、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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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4%、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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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4% 营业税 应税收入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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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4% 营业税 应税收入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2、 优惠税负及批文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2003]1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 疫情期间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至2003年 9月30日,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公司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01]33号《关于对北京八方达巴士长途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减免税问题的批复》规定,同意给予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八方达巴 士长途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免征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照 顾,减免期间自2002年1月1日到2003年12月31日。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京地税企[2003]436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办法的函》规定 ,同意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北京公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八方达巴士长途 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3年底止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办法。对于 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受“非典”影响所造成的损失,市财政给予的专项补贴收入 不作为应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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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4%、6% 营业税 应税收入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2、 优惠税负及批文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2003]1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防治非典型肺 炎疫情期间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至20 03年9月30日,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公司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01]33号《关于对北京八方达巴士长途客运有限责任公 司减免税问题的批复》规定,同意给予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八方 达巴士长途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免征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2003年度企业所得 税的照顾,减免期间自2002年1月1日到200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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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4% 营业税 应税收入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2、优惠税负及批文 (1)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经一[2002]155号文件规定,本 公司2002年实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定额上交办法,即以上交附加费2000万元为基数, 超过部分予以免征。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经一[2002]1975号文件规定,为支持北京公 交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从2002年起对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免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 (2)企业所得税: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01]33号《关于对北京八方达长途巴 士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减免税问题的批复》规定,同意给予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北京八方达长途巴士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免征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2003 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照顾,减免期间自2002年1月1日到200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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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1、营业税:本公司运营收入按收入扣除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后的3%计算缴纳;本 公司广告收入按收入的5%计算缴纳。 2、增值税:本公司增值税按营业收入的4%计算缴纳。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按本公司运营收入的8/108 计算缴纳。根据北京市财政 局京财经一(2002)155 号文件规定,本公司2002 年实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定额上 交办法,即以上交附加费2000 万元为基数,超过部分予以免征。 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本公司分别按应交营业税额和增值税额的7%和3 %计算缴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八方达长途巴士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按应交营业 税额和增值税额的5%和3%计算缴纳。 5、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01]33 号《关于对北京八方达长途巴士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减免税问题的批复》规定,同意给予 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八方达长途巴士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免征2002 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2003 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照顾,减免期间自2002 年1 月1 日 到2003 年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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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 税项

    1、 营业税:本公司运营收入按收入扣除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后的3%计算缴纳; 本公司广告收入按收入的5%计算缴纳。

    2、 增值税:本公司增值税按营业收入的4%计算缴纳。

    3、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按本公司运营收入的8/108计算缴纳。 根据北京市 财政局京财工(1999)1039号文件规定,本公司1999年至2001年实行限额减免,年应 上交1400万元以内,予以免交;年应上交超1400万元,定额减征1400万元。

    4、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本公司分别按应交营业税额和增值税额的 7%和3%计算缴纳。

    5、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税( 2001)591号文件规定,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在依法纳税后, 对超15%税赋部分实行先征后返,返还资金并入上市公司税后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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