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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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0、增值税税率为17%,按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0、营业税税率为营业收入的5%。 0、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0、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0、城市堤防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0、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收入的1‰。 0、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收入的1‰。 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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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1、增值税税率为17%,按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2、营业税税率为营业收入的5%。 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5、城市堤防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6、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收入的1‰。 7、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收入的1‰。 8、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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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1、增值税税率为17%,按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2、营业税税率为营业收入的5%。 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5、城市堤防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6、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收入的1‰。 7、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收入的1‰。 8、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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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1、增值税税率为17%,按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2、营业税税率为营业收入的5%。 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5、城市堤防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6、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收入的1‰。 7、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收入的1‰。 8、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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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税项 1、增值税税率为17%,按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2、营业税税率为营业收入的5%。 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5、城市堤防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6、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收入的1‰。 7、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收入的1‰。 8、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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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按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2、营业税税率为5%。 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5、城市堤防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6、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收入的1。 7、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收入的1。 8、所得税: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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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按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2、营业税税率为5%。 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5、城市堤防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6、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收入的1。 7、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收入的1。 8、所得税: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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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A.增值税税率为17%。

    B.营业税税率为5%。

    C.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D.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E.城市堤防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F.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收入的1‰。

    G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收入的1‰。

    H.所得税:

    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政(1997)66号文批准,公司从1996年1月开始按33% 的所 得税税率缴纳所得税,18%返还给公司,即实际税负为15%。

    经武汉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批准,公司99年度所得税按33%计征,按22. 5%返还, 实际税赋为7.5%。

    公司2000年度所得税按33%计征,按18%返还,实际税赋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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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A.增值税税率为17%。

    B.营业税税率为5%。

    C.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D.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E.城市堤防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1%。

    F.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收入的1‰。

    G.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收入的1‰。

    H.所得税:

    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政(1997)66号文批准,公司从1996年1月开始按33 %的 所得税税率缴纳所得税,18%返还给公司,即实际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批准,公司98年、99年度,所得税按33%计征, 按25.5%返还,实际税负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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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税项

    公司主要税项、税率、计税基础列示如下:

增值税: 17%(按销售收入)

营业税: 5%(按营业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额)

教育费附加: 3%(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额)

平抑物价基金: 1‰(按销售收入)

    所得税:

    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政(1997)66号文批准,公司从1996年1月开始按33%缴纳所 得税,18%返还给公司,即实际执行15%的所得税率。

    经通辽市人民政府通政发(1997)74号文批准,公司全资附属企业通辽市金源羊 绒制品厂所得税政策为:1996年至2000年其上缴的所得税按15%征收,超过15%部分, 可计征即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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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公司主要税项、税率、计税基础列示如下:

增值税: 17%(按销售收入)

营业税: 5%(按营业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额)

教育费附加: 3%(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额)

平抑物价基金: 1‰(按销售收入)

所得税:

    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政(1997)66号文批准,公司从1996年1月开始按33%缴纳 所得税,18%返还给公司,即实际执行15%的所得税率。

    经通辽市人民政府通政发(1997)74号文批准,公司全资附属企业通辽市金源 羊绒制品厂所得税政策为:1996年至2000年其上缴的所得税按15%征收,超过15%部 分,可计征即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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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公司主要税项、税率、计税基础列示如下:

      增值税:                  17%(按销售收入)

营业税: 5%(按营业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额)

教育费附加: 3%(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额)

平抑物价基金: 1‰(按销售收入)

    所得税:

    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政(1997)66号文批准,公司从1996年1月开始按33 %缴 纳所得税,18%返还给公司,即实际执行15%的所得税率。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沌(1995)11号文,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绿之源生物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得税政策为:1996至1997所得税按33%计征,由开发区财政局 全额返还。

    经通辽市人民政府通政发(1997)74号文批准,公司全资附属企业通辽市金源 羊绒制品厂所得税政策为:1996年至2000年其上缴的所得税按15%征收,超过15% 部分,可计征即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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