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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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 4%、13%、17% 营业税 应税营业额 3%、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见附注三(二) 2、 优惠税负及批文: 所得税的适用税率除以下事项外均为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企一〔1998〕117号文件批复,公司自1998年1月1日起享 受浦东新区内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征。 2、公司所属被投资公司上海盛发客运服务有限公司2005年1至6月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6.5%计征所得税,7至12月按业务收入净额的1.5%计征所得税。 3、公司所属被投资公司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享受浦东新区内资企业税收优惠 政策,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征。 4、公司所属被投资公司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长发联合货运代 理有限公司本年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南市区分局南税免(2000)字第305号减免税通知书减 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03年7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本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3.50 %计征。 5、公司所属被投资公司上海长利置业有限公司根据上海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浦税所 (2006)166号免税通知书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05年3月8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 6、公司所属被投资公司上海仪电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征。 7、公司所属被投资公司上海仪电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旭日电子有限公司属 于沿海经济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本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6 .40%计征。 8、公司所属被投资公司上海仪电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帕瓦尔半导体有限公 司根据沪外资(2001)技字第040号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证书,本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27.00%计征。 9、公司所属被投资公司上海仪电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气象仪器厂有限公司 享受浦东新区税收优惠政策,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征。 10、公司所属被投资公司上海仪电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长望气象科技有限 公司根据沪科合(2004)第014号批文,由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领导小组核 准公司为2004年度第一批复审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沪委(1997)19号文及沪 科合(92)第26号“关于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所得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文精神,凡 经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办公室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15%的税率征收所 得税,本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00%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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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企一[1998]117号文件批复,公司自1998年1月1日起享受浦东 新区内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按15%税率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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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为 税 种 税率 备 注 增值税 6%13%17% 批发销售,水电 营业税 3%5% 建筑安装 城建税 1%7% 所得税 见附注三(二) (二)所得税及税项减免: 所得税的适用税率除以下事项外均为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企一[1998]117号文件批复,公司自1998年1月1日起享受浦东新区内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征。 (2)公司所属子公司长发集团常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按当年度营业收入的8%核定,适用税率15%。 (3)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仪电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征。 (4)公司子公司上海仪电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上海旭日电子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6.4%计征。 (5)公司子公司上海仪电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上海帕瓦尔半导体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2%计征。 (6)公司子公司上海仪电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上海长望气象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沪科合(2004)第014号批文,由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领导小组核准公司为2004年度第一批复审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沪委(1997)19号文及沪科合(92)第26号 “关于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所得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文精神,凡经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办公室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故该公司按15%税率计征。 (7)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大森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按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的0.5%以代征方式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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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主要税项 流转税:增值税税率13%与17% 营业税税率3%与5% 所得税: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企一[1998]117号文件批复,本公司从1998年1月1日起享 受浦东新区内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征。 (2)子公司常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3)子公司长发锦华丝绸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4)子公司苏州长发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5)子公司上海长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6)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长投商贸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 (7)子公司上海维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8)子公司上海新方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9)子公司北京新方特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10)子公司成都新方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11)子公司上海大森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5‰代征企业所 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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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主要税项 流转税:增值税税率13%与17% 营业税税率3%与5% 所得税: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企一[1998]117 号文件批复,本公司从1998 年1 月1 日 起享受浦东新区内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征。 (2)子公司常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按当年度营业收入的8%核定,适用税率15%。 根据常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的所得税征收认定:自1998 年10 月起,享受二免三 减半;2000 年10 月至2003 年9 月为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期。 (3) 根据常州市地方税务局企所税减字(2003)劳复006 号企业所得税减免批复,子公司长发 锦华丝绸有限公司减征2003 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50%,并限100 万元。 (4)子公司苏州长发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5)子公司上海长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6)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长投商贸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7)子公司上海维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8)子公司上海罗达医药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9) 子公司上海新方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闸北分局(91)财税字第001 号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壹年,减税免税期限自2003 年1 月1 日起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 期满后照章纳税。 (10) 子公司北京新方特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由于该公 司2003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 万元以下,故根据税法规定,2003 年度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8% 计征企业所得税。 (11) 子公司成都新方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由于该公 司2003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 万元以下,故根据税法规定,2003 年度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8% 计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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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主要税项 流转税:增值税税率13%与17% 营业税税率3%与5% 所得税: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企一[1998]117号文件批复,本公司从1998年1月1日起 享受浦东新区内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征。 (2)子公司常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按当年度营业收入的8%核定,适 用税率15%。根据常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的所得税征收认定:自1998年10月 起,享受二免三减半;2000年10月至2003年9月为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期。 (3)子公司苏州长发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4)子公司上海长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5)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长投商贸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 税。 (7)子公司上海维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8)子公司上海罗达医药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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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主要税项 流转税:增值税税率13%与17% 营业税税率3%与5% 所得税: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企一[1998]117号文件批复,本公司从1998年1月1日起享 受浦东新区内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征。 (2)子公司常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按当年度营业收入的8%核定,适 用税率15%。根据常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的所得税征收认定:自1998年10月 起,享受二免三减半;2000年10月至2003年9月为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期。 (3)根据常州市地方税务局企所税减字(2003)劳013号企业所得税减免批复,子公 司长发锦华丝绸有限公司减征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50%,并限100万元。 (4)子公司苏州长发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5)子公司上海长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6)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长投商贸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 (7)子公司上海维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徐税二(2001)497号文 规定,自2001年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免征所得税。2002年3月1日起按应纳税所得额 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8)子公司上海罗达医药有限公司自2001年8月1日起至2002年7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 得税。2002年8月1日起按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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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主要税项 流转税:增值税税率13%与17% 营业税税率3%与5% 所得税: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企一[1998]117 号文件批复,本公司从1998 年1 月1 日 起享受浦东新区内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征。 (2)子公司常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按当年度营业收入的8%核定,适 用税率15%。根据常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的所得税征收认定:自1998 年10月 起,享受二免三减半;2000 年10 月至2003 年9 月为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期。 (3)子公司苏州长发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4)子公司上海长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5)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长投商贸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征企业所得税 。 (6)子公司上海维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税务局徐税二(2001)497 号 文规定,自2001 年3 月1 日至2002 年2 月28 日免征所得税。2002 年3 月1 日起按应 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7)子公司上海罗达医药有限公司自2001 年8 月1 日起至2002 年7 月31 日止免征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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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1、流转税:增值税税率 13% 与 17%

营业税税率 3% 与 5%

    2、所得税: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企一〖1998〗117号文件批复,本公司从1998年1月 1日起享受浦东新区内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征。

    (2)子公司常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按当年度营业收入的8%核定, 适用税率15%。根据常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的所得税征收认定,享受二免 三减半,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期,2000年10月至2003年9月为企 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期。

    (3)子公司苏州长发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4)子公司重庆长发交通实业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5)子公司长发超市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长凯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税务局沪税长企免字(99)第 (109)号批复,本年度享受新办三产免税政策,处于免税期内。

    (6)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长投商贸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 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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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1、流转税:增值税税率13% 与 17%

营业税税率 3% 与 5%

    2、所得税: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企一〖1998〗117号文件批复,本公司从1998年1月 1日起享受浦东新区内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征。

    (2)子公司常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按当年度营业收入的8%核定, 适用税率15%。根据常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的所得税征收认定,享受二免 三减半,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期,2000年10月至2003年9月为企 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期。

    (3)子公司苏州长发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4)子公司重庆长发交通实业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94)001号文的规定,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1999年度免征所得税。

    (5)子公司长发超市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征企业所得税。

    (6 )子公司长凯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税务局沪税长企免字( 99)第(109)号批复,本年度享受新办三产免税政策,处于免税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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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投资收益

项目 1998年1-6月(权益法) 1999年1-6月(权益法)

非控股公司股权投资收益 2,461,172.90 364,672.61

变动幅度较大的说明:

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85.18%,系长发集团武汉公司股权置换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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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主要税项

    1)、流转税:增值税税率13%与17%

    营业税税率3%与5%

    2)、所得税: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企———[1998]117号文件批复,本公司从1998 年1月1日起享受浦东新区内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征。

    (2)子公司常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按当年度营业收入的8%核 定,适用税率15%。根据常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的所得税征收认定,享 受二免三减半,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期,2000年10月至 2003 年9月为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期。

    (3)子公司苏州长发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 %计征企业所得 税。

    (4)子公司重庆长发交通实业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 %计征企业所得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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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投资收益

    1998年1-6月发生额为2,461,172.90元,其中:

其他投资收益

权益法 权益法(合并)

项 目 1997年1-6月 1998年1-6月

长期投资 2,344,640.57 2,461,172.90

合 计 2,344,640.57 2,461,1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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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主要税项

    (1)本公司适用的税种及税率:

    税种          所得税          增值税        营业税     城建税

税率 15% 17%或13% 5% 7%

计税基础 应纳税所得额 当期销售额 营业额 应纳营业税

及增值税额

(2)本公司适用的应交款种类及附加率:

应交款种类 教育费附加 堤防费 义优金

附加率 3% 1% 0.3%

计算基础 应纳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

及增值税额 及增值税额 及增值税额

    注:1997年7月14日,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企一[1997]114号文明确本公司组建后 按33%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其中按税率18%计算的税款实行先征后返,实际 执行税率15%。本公司成立前(1997年1月1日-11月28日)所得税率执行情况:

    (a)根据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文件(甬地税三(减)[98]8-23号)减免 税批复,宁波商城有限公司1997年企业所得税按定额30万元交纳,商城公司承诺承 担宁波长发商厦97年度所得税。

    (b)根据南京市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宁税高(93)12号) 征免所得税 的批复,长发集团南京公司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97年属减半征收,长发集团南 京公司投资部沿袭享受同样税率。

    (c)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沪财企(1993)11号征免所得税的批复, 长江经 济联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得税享受二免三减半,97年属减半征收,长江经济 联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物业部享受同样税率。

    (d)根据上海市财政局(94)沪财四发151号减免所得税的批复,长发集团上海物 资总公司所得税自1994年1月1日起,按15%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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