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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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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收益
售后租 经营性租赁 融资性租赁
回交易收益 飞机的回扣 飞机的回扣 合计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原值:
2005年1月1日 259 60 21 340
本年增加 11 56 418 485
2005年12月31日 270 116 439 825
累计摊销:
2005年1月1日 79 21 - 100
本年摊销 31 11 28 70
2005年12月31日 110 32 28 170
账面净值:
2005年12月31日 160 84 411 655
2004年12月31日 180 39 21 240
本公司 售后租 经营性租赁 融资性租赁
回交易收益 飞机的回扣 飞机的回扣 合计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原值:
2005年1月1日 259 60 21 340
本年增加 - 56 418 474
2005年12月31日 259 116 439 814
累计摊销:
2005年1月1日 79 21 - 100
本年摊销 30 11 28 69
2005年12月31日 109 32 28 169
账面净值:
2005年12月31日 150 84 411 645
2004年12月31日 180 39 21 240
本集团及本公司将若干飞机售后租回交易安排所得的收益,即出售收入超过飞机账
面净值及有关出售费用的金额作为递延收益入账,并按有关租赁年期摊销。
根据若干经营性租赁飞机合约,出租人给予本公司回扣款项,本公司将该笔回扣款
项作为递延收益入账,并按有关租赁年期摊销。
根据若干融资性租赁飞机安排,出租人给予现金回扣款项,该等回扣款项先列作递延
收益,并按直线法在相关租赁年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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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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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 本集团适用的与提供服务相关的税金如下:
税种 税率
营业税 3%或5%
香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教育费附加 3%
税种 纳税基数
营业税 运输、地面服务和手续费收入。所有入境的国际及
香
港地区航班均获豁免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营业税金额
教育费附加 应纳营业税金额
本公司如“公司概况”所述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后,根据[1985]财税字第069号“财
政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第5条
:对中外合资企业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1994年10月12日国发明电[1994] 23号第
2条:对“三资企业”暂不征收教育费附加。故从2003年10月1日起,本公司免缴城市维
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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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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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a) 本集团适用的与提供服务相关的税金如下:
税种 税率 纳税基数
营业税 3%或5% 运输、地面服务和手续费收入。所有入境的国
际及香港地区航班均获豁免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应纳营业税金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营业税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3] 11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在“非典”疫情期间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和财税[2003] 22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非典”影响行业税收优惠的通知》,自2003年5月
1日至12月31日,对民航旅客运输业务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如下文(b)所述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后,根据[1985]财税字第069号“财政部
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第5条:对
中外合资企业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1994年10月12日国发明电[1994] 23号第2条
:对“三资企业”暂不征收教育费附加。故从2003年10月1日起,本公司免缴城市维护
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b) 所得税
本公司从2003年度1月1日至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从200
3年10月1日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本公司于2003年10月17日将其注册地搬迁至广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广州
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
本公司从2003年10月1日起享受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得税优惠政策。本公司的适用所
得税税率自该日起由33%变更为15%。
本集团已根据中国政府与境外政府订立的航空协定获豁免境外航空业务税项,或在
某些境外地区一直蒙受税务亏损,故在本年度没有对任何境外税项提取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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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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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
集团及公司
飞机售后 经营性
租回 租赁飞机
交易收益 的回扣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值:
2004年1月1日及2004年6月30日 258,899 24,385 283,284
累计摊销:
2004年1月1日 48,053 18,069 66,122
本期摊销 15,355 1,573 16,928
2004年6月30日 63,408 19,642 83,050
帐面净值:
2004年6月30日 195,491 4,743 200,234
2003年12月31日 210,846 6,316 217,162
根据订立之若干飞机售后租回交易安排,本公司出售了若干飞机予独立第三方,并
随即与该第三方订立了经营性租赁合约租回该等飞机,租期为8 至9 年。本公司把这些
飞机售后租回交易安排所得的收益,即出售收入超过飞机帐面凈值及有关出售费用的金
额作为递延收益入帐,并按有关租赁年期摊销。
根据1998 年签订的若干经营性租赁飞机合约,出租人给予了一笔金额为人民币24
,385,000 元的回扣款项予本公司,本公司将该笔回扣款项作为递延收益入帐,并按有
关租赁年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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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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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
飞机售后 经营性
租回 租赁飞机
交易收益 的回扣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值:
2003年1月1日及
2003年12月31日 258,899 24,385 283,284
累计摊销:
2003年1月1日 18,465 15,408 33,873
本年摊销 29,588 2,661 32,249
2003年12月31日 48,053 18,069 66,122
帐面净值:
2003年12月31日 210,846 6,316 217,162
2002年12月31日 240,434 8,977 249,411
根据订立之若干飞机售后租回交易安排,本公司出售了若干飞机予独立第三方,并
随即与该第三方订立了经营性租赁合约租回该等飞机,租期为8 至9 年。本公司把这些
飞机售后租回交易安排所得的收益,即出售收入超过飞机帐面凈值及有关出售费用的金
额作为递延收益入帐,并按有关租赁年期摊销。
根据1998 年签订的若干经营性租赁飞机合约,出租人给予了一笔金额为人民币24
,385,000 元的回扣款项予本公司,本公司将该笔回扣款项作为递延收益入帐,并按有
关租赁年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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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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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
集团及公司
飞机售后租回 经营性租赁
交易收益 飞机的回扣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值:
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及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258,899 24,385
累计摊销:
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 18,465 15,408
期间摊销 13,798 1,547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32,263 16,955
帐面净值: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226,636 7,430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40,434 8,977
合计
人民币千元
原值:
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及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283,284
累计摊销:
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 33,873
期间摊销 15,345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49,218
帐面净值: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234,066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49,411
根据订立之若干飞机售后租回交易安排,本公司出售了若干飞机予独立第三方,
并随即与该第三方订立了经营性租赁合约租回该等飞机,租期为八至九年。本公司把
这些飞机售后租回交易安排所得的收益,即出售收入超过飞机帐面凈值及有关出售费
用的金额作为递延收益入帐,并按有关租赁年期摊销。
根据一九九八年签订的若干经营性租赁飞机合约,出租人给予了一笔金额为人民
币24,385,000元的回扣款项予本公司,本公司将该笔回扣款项作为递延收益入帐,并
按有关租赁年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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