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股
- 我的自选股
快速通道: |
报告期:2005-12-31 |
---|
`税项
1、本公司适用的流转税及其附加的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营业税 通行费收入、广告费收入 3%-5%
城建税 营业税 5%-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 3%-5%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5月11日发布的财税[2005]77号文件《关于公
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
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所得税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按33%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其它税费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缴。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5-06-30 |
---|
`税项
1、本公司适用的流转税及其附加的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营业税 通行费收入、广告费收入
城建税 营业税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
税种 税率
营业税 3%、5%
城建税 5%—7%
教育费附加 3%—5%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05】77号),自2005年6月1日起,本公司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按3%
交纳营业税,107国道岳阳汽车专用线仍然执行按5%交纳营业税的政策。
2、所得税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按33%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其它税费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缴。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4-12-31 |
---|
`税项
1、本公司适用的流转税及其附加的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营业税 通行费收入、广告费收入 5%
城建税 营业税 5%—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 3%—5%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4-06-30 |
---|
`税项
1、本公司适用的流转税及其附加的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营业税 通行费收入、广告费收入 5%
城建税 营业税 5%--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 3%--5%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3-12-31 |
---|
`税项
1、本公司适用的流转税及其附加的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营业税 通行费收入、广告费收入 5%
城建税 营业税 5%—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 3%—5%
2、所得税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按33%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其它税费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缴。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3-06-30 |
---|
`税项
1、本公司适用的流转税及其附加的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
(1)营业税 5% 通行费收入、广告费收入
(2)城建税 5%—7% 应纳营业税
(3)教育费附加 3%—5% 应纳营业税
2、所得税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按33%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其它税费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缴。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2-12-31 |
---|
`税项
1、 本公司适用的流转税及其附加的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
(1)营业税 5% 通行费收入、广告费收入
(2)城建税 5%--7% 应纳营业税
(3)教育费附加 3%--5% 应纳营业税
2、 所得税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按33%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其它税费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缴。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2-06-30 |
---|
`税项
1、本公司适用的流转税及其附加的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
(1)营业税 5% 通行费收入、广告费收入
(2)城建税 5%-7% 应纳营业税
(3)教育费附加 3%-5% 应纳营业税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2000-12-31 |
---|
`税项
    (1)流转税及其他地方税按照国家现行有关税法规定并由税务部门核定计缴。 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1)营业税 5% 通行费收入、广告费收入 (2)城建税 5%、7% 营业税应征额 (3)教育费附加 5%、3% 营业税应征额 (2)所得税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8)108号文批准,本公司按33% 的税率计征上缴 财政,再按征税基数的18%返还给企业。     本公司的子公司按税法规定计征所得税。     (3)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缴。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1999-12-31 |
---|
`税项
    (1)流转税及其他地方税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税法规定并由税务部门核定计缴。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1)营业税 5% 通行费收入 (2)城建税 5% 营业税应征额 (3)教育费附加 5% 营业税应征额 (2)所得税
    根据省政府湘政办发[1994]33号及湘府阅(1996)20号文件并经湖南省地税 局核准,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8)108号文批准,公司本部自1995-1997 年 度免征所得税。从1998年起先按33%税率计征上缴财政,再按征税基数的18 %返还 给企业,公司实际税负为15%。     本公司的子公司按税法规定计征所得税。     (3)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缴。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1999-06-30 |
---|
`税项
    (1)流转税及其他地方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均缴纳营业税,税率均为5%。     本公司按应交营业税的5%分别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本公司的子 公司按应交营业税的7%、5%分别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所得税     本公司按33%税率计征所得税上缴财政,再按征税基数的18%返还给企业,公司 实际税负为15%。     本公司的子公司按税法规定计征所得税。     (3)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缴。 |
↑返回页顶↑ |
报告期:1998-12-31 |
---|
`税项
    1、流转税及其他地方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均缴纳营业税,税率分别为3%和5%。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传电[1996]131号规定,公司本部免征城建税及教育 费附加。本公司的子公司按应交营业税的7%、5%分别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 费附加。     2、所得税     根据省政府湘政办发[1994]33号及湘府阅(1996)20号文件并经湖南省地税 局核准,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8)108号文批准,公司本部自1995─1997 年 度免征所得税。从1998年起先按33%税率计征上缴财政,再按征税基数的18 %返还 给企业,公司实际税负为15%。     本公司的子公司按税法规定计征所得税。     3、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缴。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