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飞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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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4.1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4.1.1增值税,公司经税务机关核定为一般纳税人,航空产品及转包生产产品,属免 税产品,其他产品销项税率为17%,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 纳。 4.1.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缴纳。 4.1.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3%缴纳。 4.1.4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4.2优惠税率及批文 本公司经陕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陕科委火发[1997]025号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 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函[1997]369号文批复,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自1 999年7月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飞铝业公司,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函[2003]25号文批 复,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企业所的税优惠政策,自2002年至2010年期间,所从事的铝合 金系列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若超过总收入70%以上的,经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审核确认,可减 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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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4.1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4.1.1增值税,公司经税务机关核定为一般纳税人,主要航空产品,属免税产品,其 他产品销项税率为17%,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 4.1.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缴纳。 4.1.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3%缴纳。 4.1.4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4.2优惠税率及批文 本公司经陕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陕科委火发[1997]025号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 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函[1997]369号文批复,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自1 999年7月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飞铝业公司,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函[2003]25号文批 复,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企业所的税优惠政策,自2002年至2010年期间,所从事的铝合 金系列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若超过总收入70%以上的,经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审核确认,可减 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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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4.1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4.1.1增值税,公司经税务机关核定为一般纳税人,航空产品及转包生产产品,属 免税产品,其他产品销项税率为17%,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 额缴纳。 4.1.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缴纳。 4.1.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3%缴纳。 4.1.4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4.2优惠税率及批文 本公司经陕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陕科委火发[1997]025号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函[1997]369号文批复,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自1999年7月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飞铝业公司,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函[2003]25号文批 复,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企业所的税优惠政策,自2002年至2010年期间,所从事的铝合 金系列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若超过总收入70%以上的,经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审核确认,可 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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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4.1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4.1.1增值税,公司经税务机关核定为一般纳税人,航空产品及转包生产产品,属 免税产品,其他产品销项税率为17%,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 额缴纳。 4.1.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缴纳。 4.1.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3%缴纳。 4.1.4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4.2优惠税率及批文 本公司经陕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陕科委火发[1997]025号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函[1997]369号文批复,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自1999年7月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公司西飞铝业公司所从事的铝合金系列产品的生产经营属当前国家重点 鼓励发展的产业,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函[2003]25号文批复,享受国家西部大 开发企业所的税优惠政策,自2002年至2010年期间,所从事的铝合金系列全年主营业务 收入若超过总收入70%以上的,经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审核确认,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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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4.1 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4.1.1 增值税,公司经税务机关核定为一般纳税人,航空产品及转包生产产品,属 免税产品,其他产品销项税率为17%, 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 额缴纳。 4.1.2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缴纳。 4.1.3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3%缴纳。 4.1.4 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4.2 优惠税率及批文 本公司经陕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陕科委火发[1997]025 号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函[1997]369 号文批复,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自1999 年7 月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飞铝业所从事的铝合金系列产品的生产经营属当前国家重点鼓 励发展的产业,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函[2003]25 号文批复,享受国家西部大 开发企业所的税优惠政策,自2002 年至2010 年期间,所从事的铝合金系列全年主营业 务收入若超过总收入70%以上的,经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审核确认,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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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1. 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1) 增值税,公司经税务机关核定为一般纳税人,航空产品及转包生产产品,属 免税产品,其他产品销项税率为17%, 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 额缴纳。 (2)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缴纳。 (3)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3%缴纳。 (4) 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2. 优惠税率及批文 本公司经陕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陕科委火发[1997]025 号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函[1997]369 号文批复,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自1999 年7 月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飞铝业所从事的铝合金系列产品的生产经营属当前国家重点鼓 励发展的产业,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函[2003]25 号文批复,享受国家西部大 开发企业所的税优惠政策,自2002 年至2010 年期间,所从事的铝合金系列全年主营业 务收入若超过总收入70%以上的,经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审核确认,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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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3.1 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3.1.1 增值税,公司经税务机关核定为一般纳税人,航空产品及转包生产产品,属 免税,产品其它产品销项税率为17%, 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 额缴纳。 3.1.2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缴纳。 3.1.3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3%缴纳。 3.1.4 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控股子公司按33%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3.1.5 其它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缴。 3.2 优惠税率及批文 本公司经陕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陕科委火发[1997]025 号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陕国税函[1997]369 号文批复,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自1999 年7 月起, 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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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1)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1.增值税,公司经税务机关核定为一般纳税人,航空产品及转包生产产品,属 免税产品,其他产品销项税率为17%,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的差额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流转税额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额的3%缴纳。

    4.所得税,本公司及子公司均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5.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缴。

    (2)优惠税率及批文

    本公司经陕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陕科委火发[1997]025 号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根据陕国税函[1997]369号文批复,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自1999 年 7 月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西飞铝业公司根据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下发的《关于西飞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有关纳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从1997年度起享受高新企业优惠政策,所得 税减按1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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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1)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1增值税,公司经税务机关核定为一般纳税人,转包生产产品全部出口, 属免 税产品,其他产品销项税率为17%,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 差额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流转税额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额的3%缴纳。

    4所得税,本公司及子公司均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5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缴。

    (2)优惠税率及批文

    本公司经陕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陕科委火发[ 1997]025号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根据陕国税函[1997]369号文批复,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自1999年7 月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西飞铝业公司根据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下发的《关于西飞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有关纳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从1997年度起享受高新企业优惠政策,所得 税减按1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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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税项

    ⑴增值税

    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包生产产品全部出口,属免税产品, 其他产品增 值税税率为17%。

    ⑵所得税

    本公司经陕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陕科火发[1997]025 号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根据陕国税函[1997]369号文批复,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自1999年7 月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西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下 发的《关于西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纳税问题的通知》从一九九七年度起享受高 新企业优惠政策,所得税减按15%征收。

    ⑶城市维护建设税:本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

    ⑷教育费附加:本公司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⑸其他税项: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的具体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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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1)增值税: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包生产产品全部出口,属免税产品, 其他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7%。

    (2)所得税:本公司经陕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陕科火发[1997]025号文认定为高 新技术企业,根据陕国税函[1997]369号文批复, 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两年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西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下 发的《关于西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纳税问题的通知》从一九九七年度起享受高 新企业优惠政策,所得税减按15%征收。

    (3)城市维护建设税:本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本公司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5)其他税项: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的具体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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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税项

    A.增值税: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飞机部件出口,适用零税率,其他产 品增值税税率为17%。

    B.所得税:本公司经陕国税函[1997] 369号文批复,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 两年(1997年7月-1999年6月)两年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本公司控 股的西飞铝业根据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西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纳税问题的 通知)所得税率为15%。

    C.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

    D.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E.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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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A.增值税

    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转包生产产品全部出口,适用零税率, 其他产 品增值税税率为17%。

    B.所得税

    本公司经陕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陕科火发[1997]025号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陕国税函[1997]369号文批复,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两年期满后减 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西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下 发的《关于西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纳税问题的通知》从一九九七年度起享受高 新企业优惠政策,所得税减按15%征收。

    C.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

    D.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E.其他税项

    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的具体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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