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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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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流转税
税目 税基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13%、4%
营业税 房地产销售收入 5%
营业税 物业租赁收入 5%
营业税 服务性业务收入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7%和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项税率为17%、13%,按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商业型小规
模纳税人征收率为4%。
2、企业所得税
税 目 税 基 税 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于中国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15%
—于中国非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33%
—于香港注册之公司 16%
—于美国注册之公司 34%
*武汉天一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武汉天一医药开发有限公司所
得税税率为24%。
3、房产税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物业租赁业务的房产税按房租收入的12%计缴。
4、公司享受的减免税政策及批文
子公司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武汉市人民政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武新管企字[1996]3号”文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从批准之日起企业所得税率为
15%。
子公司吉林马应龙制药有限公司经吉林省洮南市政府“洮政函[1999]3号”函批准,
自成立之日享受“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子公司通捷工业产品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为生产型外商
投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子公司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湖花园新区开发享受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
税收优惠政策,按15%计算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武汉天一医药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涉外分局(0010)号文,并经武汉市
国家税务局洪山分局批准享受“两免三减”政策,本年度按24%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
子公司武汉天一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从批准之日起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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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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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流转税
税目 税基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地产销售收入 5%
营业税 物业租赁收入 5%
营业税 服务性业务收入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1%和7%
2、企业所得税
税目 税基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于中国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15%
—于中国非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33%
—于香港注册之公司 16%
—于美国注册之公司 34%
3、房产税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物业租赁业务的房产税按房租收入的12%计缴。
4、公司享受的减免税政策及批文
子公司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武汉市人民政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武新管企字[1996]3号”文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从批准之日起企业所得税率为
15%。
子公司吉林马应龙制药有限公司经吉林省洮南市政府(洮政函[1999]3号”函批准,
自成立之日享受(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子公司通捷工业产品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为生产型外商
投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子公司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湖花园新区开发享受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
税收优惠政策,按15%计算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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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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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流转税
税目 税基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地产销售收入 5%
营业税 物业租赁收入 5%
营业税 服务性业务收入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1%和7%
2、企业所得税
税目 税基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于中国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15%
-于中国非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33%
-于香港注册之公司 16%
-于美国注册之公司 34%
3、房产税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物业租赁业务的房产税按房租收入的12%计缴。
4、公司享受的减免税政策及批文
子公司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武汉市人民政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武新管企字[1996]3号”文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从批准之日起企业所得税率为
15%。
子公司吉林马应龙制药有限公司经吉林省洮南市政府“洮政函[1999]3号”函批准
,自成立之日享受“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子公司通捷工业产品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为生产型外商
投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子公司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湖花园新区开发享受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
税收优惠政策,按15%计算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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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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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流转税
税 目 税 基 税 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地产销售收入 5%
营业税 物业租赁收入 5%
营业税 服务性业务收入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1%和7%
2、企业所得税
税 目 税基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于中国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15%
—于中国非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33%
—于香港注册之公司 16%
—于美国注册之公司 34%
3、房产税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物业租赁业务的房产税按房租收入的12%计缴。
4、公司享受的减免税政策及批文
子公司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武汉市人民政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武新管企字[1996]3号”文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从批准之日起企业所得税率
为15%。
子公司吉林马应龙制药有限公司经吉林省洮南市政府“洮政函[1999]3号”函批准
,自成立之日享受“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子公司通捷工业产品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为生产型外商
投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子公司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湖花园新区开发享受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
税收优惠政策,按15%计算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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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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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流转税
税目 税基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地产销售收入 5%
营业税 物业租赁收入 5%
营业税 服务性业务收入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1%和7%
2、企业所得税
税目 税基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于中国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15%
—于中国非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33%
—于香港注册之公司 16%
—于美国注册之公司 34%
3、房产税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物业租赁业务的房产税按房租收入的12%计缴。
4、公司享受的减免税政策及批文
子公司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武汉市人民政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武新管企字[1996]3号”文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从批准之日起企业所得税率
为15%。
子公司吉林马应龙制药有限公司经吉林省洮南市政府“洮政函[1999]3号”函批准
,自成立之日享受“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子公司通捷工业产品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为生产型外商
投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子公司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湖花园新区开发享受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
税收优惠政策,按15%计算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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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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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流转税
税目 税基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地产销售收入 5%
营业税 物业租赁收入 5%
营业税 服务性业务收入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1%和7%
2、企业所得税
税目 税基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于中国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15%
—于中国非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33%
—于香港注册之公司 16%
—于美国注册之公司 34%
3、房产税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物业租赁业务的房产税按房租收入的12%计缴。
4、公司享受的减免税政策及批文
子公司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武汉市人民政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武新管企字[1996]3号”文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从批准之日起企业所得税
率为15%。
子公司吉林马应龙制药有限公司经吉林省洮南市政府“洮政函[1999]3号”函批
准,自成立之日享受“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子公司深圳大佛药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政府有关税收法规,地产地销产品按规
定减免生产环节的增值税。
子公司通捷工业产品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为生产型外
商投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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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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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 流转税
税目 税基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地产销售收入 5%
营业税 物业租赁收入 5%
营业税 服务性业务收入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1%和7%
2、 企业所得税
税目 税基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于中国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15%
--于中国非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33%
--于香港注册之公司 16%
--于美国注册之公司 34%
3、 房产税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物业租赁业务的房产税按房租收入的12%计缴。
4、 公司享受的减免税政策及批文
子公司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武汉市人民政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武新管企字[1996]3 号”文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从批准之日起企业所得
税率为15%。
子公司吉林马应龙制药有限公司经吉林省洮南市政府“洮政函[1999]3 号”函批
准,自成立之日享受“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子公司深圳大佛药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政府有关税收法规,地产地销产品按规
定减免生产环节的增值税。
子公司通捷工业产品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为生产型外
商投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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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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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 流转税
税目 税基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地产销售收入 5%
营业税 物业租赁收入 5%
营业税 服务性业务收入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1%和7%
2、 企业所得税
税目 税基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于中国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15%
--于中国非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33%
--于香港注册之公司 16%
--于美国注册之公司 34%
3、 房产税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物业租赁业务的房产税按房租收入的12%计缴。
4、 公司享受的减免税政策及批文
子公司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武汉市人民政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武新管企字[1996]3 号”文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从批准之日起企业所得税率
为15%。
子公司吉林马应龙制药有限公司经吉林省洮南市政府“洮政函[1999]3 号”函批准
,自成立之日享受“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子公司深圳大佛药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政府有关税收法规,地产地销产品按规定
减免生产环节的增值税。
子公司通捷工业产品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为生产型外商
投资企业,享受“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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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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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流转税税 目 税 基 税 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地产销售收入 5% 营业税 物业租赁收入 5% 营业税 服务性业务收入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1%和7% (2)企业所得税 税 目 税 基 税 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于中国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15% —于中国非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33% —于香港注册之公司 16% —于美国注册之公司 34%
    (3)房产税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物业租赁业务的房产税按房租收入的12%计缴。     (4)公司享受的减免税政策及批文     子公司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武汉市人民政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武新管企字[1996]3号”文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从批准之日起企业 所得税率为15%。     子公司吉林马应龙制药有限公司经吉林省洮南市政府“洮政函[1999]3号”函 批准,自成立之日享受“两免三减”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子公司深圳大佛药业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政府有关税收法规,地产地销产品按 规定减免生产环节的增值税。     子公司通捷工业产品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为生产型外 商投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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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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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⑴流转税 税 目 税 项 税率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地产销售收入 5% 营业税 物业租赁收入 5% 营业税 服务性业务收入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 1%和7% ⑵企业所得税 税 目 税 项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于中国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15% —于中国非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33% —于香港注册之公司 16% —于美国注册之公司 34% ⑶房产税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物业租赁业务的房产税按房租收入的12%计缴。 ⑷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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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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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 流转税 税 目 税 项 税 率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地产销售收入 5% 营业税 物业租赁收入 5% 营业税 服务性业务收入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 1%和7% (2) 企业所得税 税 目 税 项 税 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 于中国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15% — 于中国非深圳市注册之公司 33% — 于香港注册之公司 16% — 于美国注册之公司 34% (3) 房产税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 物业租赁业务的房产税按房租收入的12%计缴。 (4)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代扣代缴。 应交税金的细节在附注20中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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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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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 流转税 税 目 税 项 税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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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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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房地产销售收入及金融、服务性业务收入等 5% 娱乐业收入 20%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 1%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于中国深圳市注册之公司15% --于中国非深圳市注册之公司33% --于香港注册之公司16% --于美国注册之公司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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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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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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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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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项目 股票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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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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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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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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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28,167,241.27元,主要是股权转让收益及股票投
资收益增加,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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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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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税种 税目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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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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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比去年同期减少4811万元,主要是集团参股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利润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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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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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本年投资收益137,073,472.50元,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股票投资收益 30,587,481.97债券投资收益 372,937.50 期货投资收益 59,495,372.69 联营投资收益 46,617,6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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