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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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6-20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利率水平参照正常市场融资利率水平定价,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远置业向华远浩利借款人民币2.17亿元,借款期限为两年,借款年利率为10%。
华远浩利持有本公司182,829,024股,占总股本的10.06%,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宁高宁、刘淀生、张富根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合理、公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4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十九次董事会议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任志强、杜凤超、孙秋艳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华远置业于2013年6月18日向华远浩利借款人民币2.7亿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年利率为10.5%,已于2014年6月还本付息。除此之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华远浩利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对华远置业及本公司无任何不良影响。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17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2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以同区位同类商品房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以正常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长沙橘韵拟向华远集团或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销售长沙市华远·华中心项目北区一期范围内的商业裙楼物业及部分车位,销售面积不超过20,000平方米,交易总价款合计不超过38,0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华远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837,372,92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07%。长沙橘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宁高宁、刘淀生、张富根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独立声明及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合规、公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4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十六次董事会议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任志强、杜凤超、孙秋艳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已超过3,000万元,并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长沙橘韵将与华远集团签署相关交易合同并按合同完成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商品房销售业务,对本公司和长沙橘韵无任何不良影响。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8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2.33元/股(本次发行前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华远集团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询价过程中的报价,其认购价格与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价格相同。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况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远地产”)拟向包括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8,669万股(含本数)。其中,华远集团承诺认购数量不少于7,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33,000万股(含本数)。2014年3月21日,公司与华远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的控股权地位不会发生变化。
2、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发行前后公司的业务结构也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华远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
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资产结构将得到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率也将相应下降,使得公司的财务结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提高整个公司的盈利水平。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将大幅度增加;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期完成并产生效益之后,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相应增加。
5、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目前市场的担保费率为0.5%-5%,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费率为不超过0.8%,接近市场费率的低限。
交易简介 一、关于2014年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
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14年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的各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
目前,市场上担保费收费标准为0.5%-5%,华远集团按不高于0.8%向公司收取担保费。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贷款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或向公司融资的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由于银行贷款及对外融资有时要求提供两个担保人,所以,此担保额度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额度可能有重叠部分。
本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使公司取得大股东和商业银行提供的融资和资金支持,有效补充公司资金来源,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资金使用费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华远集团支付,资金使用费率不超过同期市场利率。
交易简介 二、关于2014年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14年度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85亿元的资金周转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华远集团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率不超过市场同期利率。具体资金使用费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
本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使公司取得大股东和商业银行提供的融资和资金支持,有效补充公司资金来源,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85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5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华远置业向北京银行贷款的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贷款利率、期限、担保条件均符合商业银行正常贷款业务惯例和公平交易原则。
交易简介 一、关于2014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远臵业向北京银行贷款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远臵业将于2014年度向北京银行贷款29亿元,用于公司长沙华远华中心项目(原长沙金外滩项目)、西安海蓝城项目的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为一至三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市场利率。
华远臵业以其控股子公司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地韵投资有限公司、长沙人韵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的长沙华远华中心项目(原长沙金外滩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西安曲江唐瑞臵业有限公司拥有的西安海蓝城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在增加本次贷款后,华远臵业在北京银行的贷款余额不超过29亿元。
本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使公司取得大股东和商业银行提供的融资和资金支持,有效补充公司资金来源,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9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7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以同区位同类商品房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以正常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长沙橘韵拟向北京银行销售长沙市华远·华中心项目北区五期T1座8-21层、T2座8-21层和1层部分区域,用于北京银行长沙分行营业办公用房,销售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000平方米,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公司董事长任志强同时为北京银行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宁高宁、刘淀生、张富根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合规、公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3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十七次董事会议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任志强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过去12个月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贷款,截至报告日贷款余额为65416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已超过3000万元,并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长沙橘韵将与北京银行签署相关交易合同并按合同完成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541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0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目前市场的担保费率为0.5%-5%,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费率为不超过0.8%,接近市场费率的低限。
交易简介一、关于2013年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
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13年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的各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
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
目前,市场上担保费收费标准为0.5%-5%,华远集团按不高于0.8%向公司收取担保费。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贷款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或向公司融资的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由于银行贷款及对外融资有时要求提供两个担保人,所以,此担保额度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额度可能有重叠部分。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三项关联交易事项使公司取得大股东和商业银行提供的融资和资金支持,有效补充公司资金来源,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0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资金使用费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华远集团支付,资金使用费率不超过同期市场利率。
交易简介一、关于2013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13年度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50亿元的资金周转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华远集团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率不超过市场同期利率。具体资金使用费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三项关联交易事项使公司取得大股东和商业银行提供的融资和资金支持,有效补充公司资金来源,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0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华远臵业向北京银行贷款的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贷款利率、期限、担保条件均符合商业银行正常贷款业务惯例和公平交易原则。
交易简介一、关于2013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臵业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远臵业将于2013年度向北京银行贷款21亿元,用于公司长沙华远华中心项目(原长沙金外滩项目)、西安海蓝城项目、西安锦悦项目、北京华远铭悦好天地项目的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为一至三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市场利率。
华远臵业以其控股子公司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地韵投资有限公司、长沙人韵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的长沙华远华中心项目(原长沙金外滩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西安曲江唐瑞臵业有限公司拥有的西安海蓝城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西安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锦悦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
建工程、北京华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华远铭悦好天地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在增加本次贷款后,华远臵业在北京银行的贷款余额不超过27亿元。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三项关联交易事项使公司取得大股东和商业银行提供的融资和资金支持,有效补充公司资金来源,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25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远置业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华远浩利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基金管理公司华远锦程。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华远置业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华远浩利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华远浩利持有本公司158,981,760股,占总股本的10.058%,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华远浩利无同类关联交易,也没有与其他关联人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房地产私募基金是补充房地产项目开发投资的有效途径。公司设立房地产基金管理公司华远锦程,可与投资人合作设立房地产私募基金,投入公司项目,为项目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25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华远浩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远置业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华远浩利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基金管理公司华远锦程。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华远置业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华远浩利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华远浩利持有本公司158,981,760股,占总股本的10.058%,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华远浩利无同类关联交易,也没有与其他关联人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房地产私募基金是补充房地产项目开发投资的有效途径。公司设立房地产基金管理公司华远锦程,可与投资人合作设立房地产私募基金,投入公司项目,为项目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3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1、签署协议双方的法定名称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协议的签署日期:2012年3月20日。3、协议所涉及的主要内容:乙方购买甲方位于绿园区和平大街土地使用权(一汽富维江森电子用地)和青年路4号土地使用权(一汽富维车轮厂用地)。4、定价政策:经估价人员现场查勘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评估得到待估宗地在估价设定用途、开发程度、估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1、根据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十二五”战略规划,公司车轮和电子业务需要增能扩产,建立标准化工厂,原有场地条件已不能满足企业发展;2.公司车轮厂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富维江森自控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使用的两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所有,由乙方租赁使用。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土地与地上建筑物一致,才能够在今后享受到政府“退城进区”的相关政策。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规和有关政策,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于2012年3月20日在长春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3、评估基准日:2011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4、评估报告:2011年12月27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中联评报[2011](估)字第1074号评估报告。2012年4月16日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通过了公司购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在评估的基础上,乙方购买甲方位于绿园区和平大街土地使用权(一汽富维江森电子用地)和青年路4号土地使用权(一汽富维车轮厂用地)。由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须获得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通过收购土地使用权,公司车轮和电子业务实现增能扩产,建立标准化工厂,能够享受政府“退城进区”的相关政策,有利于公司的经济效益逐年稳步增长,对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是有利的。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34.1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29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交易双方拟定的《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华远集团向华远置业购买华远大厦三层该房产,总建筑面积为617 平方米,购买总价格为 931.79 万元。双方将于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后签署上述买卖合同及附件,华远集团将于合同签署后2 日内将购买总价款支付给华远置业,华远置业将在收到该款项后次日向华远集团交付该项目。 本次交易定价基于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拟转让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该房产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6 号华远大厦三层,为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为617 平方米,购买总价格为931.79 万元。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华远置业正常的房屋资产出售,对华远置业及本公司无任何不良影响。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931.7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29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交易双方拟定的《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华远集团向华远置业购买华远大厦三层该房产,总建筑面积为617 平方米,购买总价格为 931.79 万元。双方将于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后签署上述买卖合同及附件,华远集团将于合同签署后2 日内将购买总价款支付给华远置业,华远置业将在收到该款项后次日向华远集团交付该项目。 本次交易定价基于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拟转让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该房产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6 号华远大厦三层,为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为617 平方米,购买总价格为931.79 万元。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华远置业正常的房屋资产出售,对华远置业及本公司无任何不良影响。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931.7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04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交易双方拟定的《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华远集团向新威公司购买裘马都10 号楼项目及47 个地下车位,其中10 号楼总面积为7,953.11 平方米,共包含25 个可销售单位。该项目购买总价格为20,640 万元。双方将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后签署上述买卖合同及附件,华远集团将于合同签署后2 日内将购买总价款支付给新威公司,新威公司将在收到该款项后次日向华远集团交付该项目。 本次交易总价格20,640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裘马都10 号楼为新威公司开发的裘马都住宅小区的配套商业楼。本次交易华远集团向新威公司购买裘马都10 号楼项目(总面积为7,953.11 平方米,共包含25 个可销售单位)及小区地下车库47 个车位,购买总价格为20,640 万元。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新威公司正常的商品房销售,符合新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新威公司及本公司无任何不良影响。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
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064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04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新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交易双方拟定的《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华远集团向新威公司购买裘马都10 号楼项目及47 个地下车位,其中10 号楼总面积为7,953.11 平方米,共包含25 个可销售单位。该项目购买总价格为20,640 万元。双方将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后签署上述买卖合同及附件,华远集团将于合同签署后2 日内将购买总价款支付给新威公司,新威公司将在收到该款项后次日向华远集团交付该项目。 本次交易总价格20,640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裘马都10 号楼为新威公司开发的裘马都住宅小区的配套商业楼。本次交易华远集团向新威公司购买裘马都10 号楼项目(总面积为7,953.11 平方米,共包含25 个可销售单位)及小区地下车库47 个车位,购买总价格为20,640 万元。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新威公司正常的商品房销售,符合新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新威公司及本公司无任何不良影响。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
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064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9-10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孙秋艳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孙秋艳、副总经理刘康分别购买了华安公司开发的汤米公馆所属房屋各一套,购买总面积为179.35平方米,购房总价款为1,755,178元。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华安公司及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75518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9-10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刘康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孙秋艳、副总经理刘康分别购买了华安公司开发的汤米公馆所属房屋各一套,购买总面积为179.35平方米,购房总价款为1,755,178元。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华安公司及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75518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01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目前市场的担保费率为0.5%-5%,华远集团为公司向商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费率为不超过0.8%,接近市场费率的低限。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10 年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超过30 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目前,市场上担保费收费标准为0.5%-5%,华远集团按不高于0.8%向公司收取担保费。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贷款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签署担保协议。由于银行贷款有时要求提供两个担保人,所以,此担保额度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贷款担保额度可能有重叠部分。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两项关联交易事项使公司取得大股东提供的融资和资金支持,有效补充公司资金来源,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2-01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资金使用费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华远集团支付,资金使用费不超过华远集团取得资金的成本。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10 年度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2 亿元的资金周转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华远集团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不超过华远集团取得资金的成本。具体资金使用费
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两项关联交易事项使公司取得大股东提供的融资和资金支持,有效补充公司资金来源,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27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武晨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副总经理许智来等六名关联自然人购买了金秋莱太开发的九都汇项目所属房屋各一套,共计六套房屋,总面积为868.81平方米,总价款为28,696,639
元。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金秋莱太及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86966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27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许智来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副总经理许智来等六名关联自然人购买了金秋莱太开发的九都汇项目所属房屋各一套,共计六套房屋,总面积为868.81平方米,总价款为28,696,639
元。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金秋莱太及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86966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27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段彦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副总经理许智来等六名关联自然人购买了金秋莱太开发的九都汇项目所属房屋各一套,共计六套房屋,总面积为868.81平方米,总价款为28,696,639
元。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金秋莱太及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86966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27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刘香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副总经理许智来等六名关联自然人购买了金秋莱太开发的九都汇项目所属房屋各一套,共计六套房屋,总面积为868.81平方米,总价款为28,696,639
元。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金秋莱太及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86966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27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刘康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副总经理许智来等六名关联自然人购买了金秋莱太开发的九都汇项目所属房屋各一套,共计六套房屋,总面积为868.81平方米,总价款为28,696,639
元。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金秋莱太及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86966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1-27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徐太炎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副总经理许智来等六名关联自然人购买了金秋莱太开发的九都汇项目所属房屋各一套,共计六套房屋,总面积为868.81平方米,总价款为28,696,639
元。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金秋莱太及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86966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9-30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华远置业向北京银行贷款的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 价格为基础,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和公平交易原则。
交易简介一、交易概述
根据长沙金外滩项目开发业务发展情况和相应的资金需求,公司决定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远置业向北京银行贷款10 亿元,用于长沙金外滩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三年,贷款利率执行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华远置业将以其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 号的华远·企业号B 座、C座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和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地韵投资有限公司、长沙人韵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的长沙金外滩项目土地使用权与公司控
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共同为该10 亿元贷款担保。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事项使公司获得北京银行贷款,有效补充公司资金来源,加快长沙金外滩项目开发,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9-30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华远置业向北京银行贷款的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和公平交易原则。
交易简介一、交易概述
根据长沙金外滩项目开发业务发展情况和相应的资金需求,公司决定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远置业向北京银行贷款10 亿元,用于长沙金外滩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三年,贷款利率执行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华远置业将以其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 号的华远·企业号B 座、C座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和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地韵投资有限公司、长沙人韵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的长沙金外滩项目土地使用权与公司控
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共同为该10 亿元贷款担保。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事项使公司获得北京银行贷款,有效补充公司资金来源,加快长沙金外滩项目开发,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22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目前市场的担保费率为0.5%-5%,华远集团为公司向商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费率为不超过0.8%,接近市场费率的低限。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相应的资金需求,华远集团决定为公司增加16 亿元银行贷款担保额度,即于2009 年度内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计不超过28 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仍为不高于0.8%。华远集团将根据
公司贷款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签署担保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事项使公司取得大股东提供的融资支持,有效补充公司资金来源,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6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22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目前市场的担保费率为0.5%-5%,华远集团为公司向商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费率为不超过0.8%,接近市场费率的低限。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相应的资金需求,华远集团决定为公司增加16 亿元银行贷款担保额度,即于2009 年度内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计不超过28 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仍为不高于0.8%。华远集团将根据
公司贷款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签署担保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事项使公司取得大股东提供的融资支持,有效补充公司资金来源,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6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06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目前市场的担保费率为0.5%-5%,华远集团为公司向商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费率为不超过0.8%,接近市场费率的低限。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09 年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超过12 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目前,市场上担保费收费标准为0.5%-5%,华远集团按不高于0.8%向公司收取担保费(2009 年预计收取担保费总额不超过960 万元)。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贷款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签署担保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两项关联交易事项使公司取得大股东提供的融资和资金支持,有效补充公司资金来源,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06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资金使用费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华远集团支付,资金使用费不超过华远集团取得资金的成本。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09 年度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0 亿元的资金周转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华远集团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不超过华远集团取得资金的成本。具体资金
使用费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两项关联交易事项使公司取得大股东提供的融资和资金支持,有效补充公司资金来源,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10-11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08年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超过25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目前,市场上担保费收费标准为0.5%-5%,华远集团按不高于0.8%向公司收取担保费(2008年预计收取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截止2008年8月底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21亿元银行贷款担保)。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贷款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签署担保协议。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10-11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08年度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十亿元的资金周转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华远集团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不超过华远集团取得资金的成本。具体资金使用费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华远地产
乙公司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代本公司垫付对荆州市商业银行的投资款2200万元。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22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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