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8 |
甲公司 | 海陆重工 |
乙公司 | 张家港海陆重型锻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市场价格定价 |
交易简介 | 公司与关联公司张家港海陆重型锻压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协议的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没有损害股份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建立了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具备独立的生产经营能力,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
公司预计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产能压力的缓解、综合配套能力的提高,能够满足公司生产需要,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徐元生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
已就消除关联交易出具承诺函,承诺:
1、自2008 年7 月1 日起,公司不再与关联方(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界定为准,下同)签署购买、销售、提供或接受劳务方面的任何合同或协议;
2、公司与关联方在2008 年7 月1 日之前已经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公司将敦促关联方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货物,公司并将严格按照约定结清款项,避免
因履行合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3、自2008 年7 月1 日起,若公司违背上述承诺,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若实际控制人违背上述承诺,实际控制人将以关联交易发生金
额的20%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30231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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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8 |
甲公司 | 海陆重工 |
乙公司 | 张家港海陆重型锻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市场价格定价 |
交易简介 | 公司与关联公司张家港海陆重型锻压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协议的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没有损害股份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建立了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具备独立的生产经营能力,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
公司预计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产能压力的缓解、综合配套能力的提高,能够满足公司生产需要,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徐元生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
已就消除关联交易出具承诺函,承诺:
1、自2008 年7 月1 日起,公司不再与关联方(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界定为准,下同)签署购买、销售、提供或接受劳务方面的任何合同或协议;
2、公司与关联方在2008 年7 月1 日之前已经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公司将敦促关联方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货物,公司并将严格按照约定结清款项,避免
因履行合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3、自2008 年7 月1 日起,若公司违背上述承诺,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若实际控制人违背上述承诺,实际控制人将以关联交易发生金
额的20%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9114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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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8 |
甲公司 | 海陆重工 |
乙公司 | 张家港海陆重型锻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市场价格定价 |
交易简介 | 公司与关联公司张家港海陆重型锻压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协议的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没有损害股份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建立了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具备独立的生产经营能力,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
公司预计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产能压力的缓解、综合配套能力的提高,能够满足公司生产需要,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徐元生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
已就消除关联交易出具承诺函,承诺:
1、自2008 年7 月1 日起,公司不再与关联方(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界定为准,下同)签署购买、销售、提供或接受劳务方面的任何合同或协议;
2、公司与关联方在2008 年7 月1 日之前已经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公司将敦促关联方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货物,公司并将严格按照约定结清款项,避免
因履行合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3、自2008 年7 月1 日起,若公司违背上述承诺,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若实际控制人违背上述承诺,实际控制人将以关联交易发生金
额的20%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278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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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8 |
甲公司 | 海陆重工 |
乙公司 | 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没有损害股份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公司与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签订总额为49.80万元的供需合同,付款条件为预付30%货款,检验合格发货后付60%,留10%质保金一年付清。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9.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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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8 |
甲公司 | 海陆重工 |
乙公司 | 张家港海陆重型锻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没有损害股份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张家港海陆重型锻压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0日签订总额为536.16万元供需合同,付款条件为预付30%货款,检验合格发货后付60%,留10%质保金一年付清。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36.1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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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8 |
甲公司 | 海陆重工 |
乙公司 | 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没有损害股份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公司与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签订总额为49.80万元的供需合同,付款条件为预付30%货款,检验合格发货后付60%,留10%质保金一年付清。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9.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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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8 |
甲公司 | 海陆重工 |
乙公司 | 张家港海陆重型锻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没有损害股份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张家港海陆重型锻压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0日签订总额为536.16万元供需合同,付款条件为预付30%货款,检验合格发货后付60%,留10%质保金一年付清。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36.1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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