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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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甲公司红宝丽
乙公司南京和创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合理公允的原则,并按月结算。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氨酯公司”)正在建设年产3万吨特种聚醚项目,生产经营聚醚大单体产品。为了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并有效延伸产业链,以推动聚醚大单体规模提升,公司与和创新天(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和创新天”)共同投资于2014年3月10日注册成立南京和创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和创”),生产经营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等混凝土外加剂及混凝土相关系列产品。公司与南京和创构成关联关系。预计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与南京和创将发生不超过6,01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4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芮益民回避表决。在董事会会议审议该议案前,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聚氨酯公司向关联方南京和创销售加工产品,是出于实施产业发展战略的要求而进行的,业务开展有利于公司聚醚大单体快速进入市场并提升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合理公允的原则,并按月结算,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该关联交易具有一定持续性,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南京和创均为独立的法人,聚醚大单体产品仅是聚氨酯公司一个新产品,其关联业务的开展不会形成对关联方依赖而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甲公司红宝丽
乙公司南京和创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合理公允的原则,并按月结算。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氨酯公司”)正在建设年产3万吨特种聚醚项目,生产经营聚醚大单体产品。为了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并有效延伸产业链,以推动聚醚大单体规模提升,公司与和创新天(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和创新天”)共同投资于2014年3月10日注册成立南京和创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和创”),生产经营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等混凝土外加剂及混凝土相关系列产品。公司与南京和创构成关联关系。预计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与南京和创将发生不超过6,01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4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芮益民回避表决。在董事会会议审议该议案前,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聚氨酯公司向关联方南京和创销售加工产品,是出于实施产业发展战略的要求而进行的,业务开展有利于公司聚醚大单体快速进入市场并提升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合理公允的原则,并按月结算,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该关联交易具有一定持续性,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南京和创均为独立的法人,聚醚大单体产品仅是聚氨酯公司一个新产品,其关联业务的开展不会形成对关联方依赖而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甲公司红宝丽
乙公司南京和创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合理公允的原则,并按月结算。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氨酯公司”)正在建设年产3万吨特种聚醚项目,生产经营聚醚大单体产品。为了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并有效延伸产业链,以推动聚醚大单体规模提升,公司与和创新天(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和创新天”)共同投资于2014年3月10日注册成立南京和创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和创”),生产经营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等混凝土外加剂及混凝土相关系列产品。公司与南京和创构成关联关系。预计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与南京和创将发生不超过6,01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4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芮益民回避表决。在董事会会议审议该议案前,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聚氨酯公司向关联方南京和创销售加工产品,是出于实施产业发展战略的要求而进行的,业务开展有利于公司聚醚大单体快速进入市场并提升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合理公允的原则,并按月结算,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该关联交易具有一定持续性,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南京和创均为独立的法人,聚醚大单体产品仅是聚氨酯公司一个新产品,其关联业务的开展不会形成对关联方依赖而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甲公司红宝丽
乙公司南京和创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循合理公允的原则,并按月结算。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氨酯公司”)正在建设年产3万吨特种聚醚项目,生产经营聚醚大单体产品。为了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并有效延伸产业链,以推动聚醚大单体规模提升,公司与和创新天(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和创新天”)共同投资于2014年3月10日注册成立南京和创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和创”),生产经营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等混凝土外加剂及混凝土相关系列产品。公司与南京和创构成关联关系。预计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与南京和创将发生不超过6,01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4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芮益民回避表决。在董事会会议审议该议案前,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聚氨酯公司向关联方南京和创销售加工产品,是出于实施产业发展战略的要求而进行的,业务开展有利于公司聚醚大单体快速进入市场并提升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合理公允的原则,并按月结算,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该关联交易具有一定持续性,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南京和创均为独立的法人,聚醚大单体产品仅是聚氨酯公司一个新产品,其关联业务的开展不会形成对关联方依赖而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甲公司红宝丽
乙公司南京和创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年租金费约为10万元。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氨酯公司”)正在建设年产3万吨特种聚醚项目,生产经营聚醚大单体产品。为了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并有效延伸产业链,以推动聚醚大单体规模提升,公司与和创新天(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和创新天”)共同投资于2014年3月10日注册成立南京和创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和创”),生产经营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等混凝土外加剂及混凝土相关系列产品。公司与南京和创构成关联关系。预计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与南京和创将发生不超过6,01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4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芮益民回避表决。在董事会会议审议该议案前,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聚氨酯公司向关联方南京和创销售加工产品,是出于实施产业发展战略的要求而进行的,业务开展有利于公司聚醚大单体快速进入市场并提升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合理公允的原则,并按月结算,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该关联交易具有一定持续性,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南京和创均为独立的法人,聚醚大单体产品仅是聚氨酯公司一个新产品,其关联业务的开展不会形成对关联方依赖而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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