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4-01-02 |
公告日期 | 2004-01-02 |
案件名称 | 借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建设银行洋浦分行 |
被告方 | 洋浦金岛实业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
案件描述 | 公司以自有资金4000万元参股洋浦金岛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投资为29,814,961.63元,持有该公司16%的股份。
现该公司财务状况不佳,中国建设银行洋浦分行就该公司借款逾期偿还一事向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经法院裁定并委托海南省诉讼证据鉴定中心对洋浦金岛粮油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内的房屋、厂房、设备进行评估,并按法律程序对评估资产进行处置。 |
判决内容 | 委托海南省诉讼证据鉴定中心对洋浦金岛粮油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内的房屋、厂房、设备进行评估,并按法律程序对评估资产进行处置。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3-04-16 |
公告日期 | 2003-04-16 |
案件名称 | 工程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海南京海建设实业总公司 |
被告方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440.7882 万元 |
案件描述 | 海南京海建设实业总公司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我公司拖欠工程款24407882元及银行利息。 |
判决内容 | 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琼民工二中字第15号终审判决,我公司与海南京海建设实业总公司拖欠工程款及利息一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我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966,474.67元,该案已终结。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2-01-12 |
公告日期 | 2002-01-12 |
案件名称 | 欠款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中国建设银行洋浦分行 |
被告方 | 洋浦金岛粮油实业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5267.65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中国建设银行洋浦分行向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洋浦金岛粮油实业有限公司欠款一案,诉讼标的为贷款及其利息5267.65万元。由于我公司持洋浦金岛粮油实业有限公司16%股份,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我公司负连带责任,现我公司不服该判决,并已向海南省洋浦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判决内容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我公司负连带责任,应在参股注册资金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是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裁定如下:
一、撤消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1999)浦经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中的关于“在洋浦金岛粮油实业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注册资金480万美元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内容。
二、驳回中国建设银行洋浦分行对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