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裕包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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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3-07
标题关于对(拟)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监管关注、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监管措施的情况公示(2024年2月)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关联交易违规
批复内容口头警示
处理人北京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6-06
标题关于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监管关注、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监管措施的情况公示(2023年5月)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资金占用违规
批复内容口头警示
处理人全国股转公司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4-25
标题关于对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文件批号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33号
批复原因安琪酵母与宏裕包材签署资金集中管理协议,通过招商银行跨银行现金管理平台系统实现宏裕包材资金向安琪酵母的归集。上述资金集中管理业务,构成安琪酵母对宏裕包材的资金占用。截至挂牌之日(2016年5月12日),宏裕包材被控股股东安琪酵母占用资金882.67万元,占申请报告期最近一期期末(2015年9月30日)净资产的比例为7.36%。挂牌后2016至2019年,公司被控股股东安琪酵母日占用资金峰值分别为4,076.67万元、251.40万元、63.06万元、841.60万元,分别占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48%、1.47%、0.34%、4.26%。截至2020年12月,公司与安琪酵母签署了解除资金集中管理的协议,并对资金集中管理账户进行了清算。公司对上述资金占用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对宏裕包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安琪酵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李知洪、 向辉华、 鲁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处理人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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