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4-02-28 |
标题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茳、肖佐楠、黄涛、张海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4]29号 |
批复原因 | 一、收入确认不审慎
二、2023年半年报信息在第三方平台披露时间早于指定媒体披露时间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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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4-02-24 |
标题 | 国芯科技: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4]29号 |
批复原因 |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茳、肖佐楠、黄涛、张海滨:
经查,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芯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1、收入确认不审慎
2、2023年半年报信息在第三方平台披露时间早于指定媒体披露时间 |
批复内容 |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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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8-25 |
标题 | 关于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对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监管关注 |
批复内容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关于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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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6-20 |
标题 | 国芯科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创公函[2023]013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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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11-18 |
标题 | 国芯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津盛泰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2]106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你公司作为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芯科技)第二大股东,持有国芯科技8.09%股份。2022年5月31日,你公司将所持国芯科技4,280,000股限售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占你公司所持国芯科技股份的22.05%,占国芯科技总股本的1.78%。你公司未在上述股份被质押后两日内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迟至2022年7月20日才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国芯科技迟至2022年7月21日才披露上述信息。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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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2-09-13 |
标题 | 国芯科技:关于对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西藏津盛泰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创公监函[2022]0021号 |
批复原因 | 西藏泰达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其股份是否被质押以及质押比例大小,对投资者决策可能有重大影响。但西藏泰达未将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对外披露,逾期披露时间约两个月。西藏泰达有关股份质押的信息披露不及时。 |
批复内容 | 对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西藏津盛泰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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