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4-07-08 |
标题 | 帕瓦股份:关于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
文件批号 | 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122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2024年1月31日,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1,800.00万元到2,000.00万元;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540.00万元到1,740.00万元。2024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2,403.41万元,利润总额为1,784.75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912.09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673.8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61%。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更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11,420.14万元,利润总额为-12,038.80万元,归母净利润为-9,737.0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9,975.2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6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9%。更正原因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部分存货资产补充计提减值准备,补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673.63万元。同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11,420.14万元,利润总额为-12,038.80万元,归母净利润为-9,737.0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9,975.2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6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9%。 |
批复内容 | 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宝、时任财务总监袁建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徐琥予以通报批评。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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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4-06-05 |
标题 | 帕瓦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问询函》、《可研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创公函[2024]0121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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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4-06-04 |
标题 | 关于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24年1月31日,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00万元到2,000万元。2024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12.09万元。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37万元。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快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
批复内容 | 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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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4-06-01 |
标题 | 帕瓦股份: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浙江证监局[2024]96号 |
批复原因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张宝、袁建军、徐琥:
2024年1月31日,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00万元到2,000万元。2024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12.09万元。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37万元。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快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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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12-17 |
标题 | 诸暨市应急管理局对帕瓦股份公司、董事长王宝良、总经理张宝作出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9年4月28日,因帕瓦股份2名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 |
批复内容 | 2020年5月29日,诸暨市应急管理局分别对公司、董事长王宝良、总经理张宝作出处以400,000元、159,436元和119,16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理人 | 诸暨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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