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3-06-02 |
标题 | 近岸蛋白:关于对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62号 |
批复原因 | 一是公司年报内容存在多处遗漏。
二是公司年报中存在多处未填写表格。
三是公司年报中存在多处数据填写错误。 |
批复内容 | 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笃强予以通报批评。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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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05-26 |
标题 | 近岸蛋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3]6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2023年4月27日,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近岸蛋白或公司)披露存在多处错漏的2022年年度报告,影响投资者正常阅读。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同时披露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近岸蛋白、朱化星、王笃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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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3-05-26 |
标题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化星、王笃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3]61号 |
批复原因 |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化星、王笃强:
经查,2023年4月27日,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近岸蛋白或公司)披露存在多处错漏的2022年年度报告,影响投资者正常阅读。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同时披露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近岸蛋白、朱化星、王笃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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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23 |
标题 | 近岸蛋白: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创公函[2023]012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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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5-08 |
标题 | 关于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关于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监管工作函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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