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01 |
标题 | 永安行: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3]0630号 |
批复原因 |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具体内容如下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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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02 |
标题 | 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被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常高新市监案[2019]10064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文件批号 |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064号 |
批复原因 | 科新永安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改造。 |
批复内容 | 被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 |
处理人 |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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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19-01-29 |
标题 | 永安行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19]12号 |
批复原因 | 我局日常监管关注到你公司2017年8月4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将与顾泰来的专利诉讼作为重大诉讼事项披露,并于2018年1月3日发布《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上述诉讼已经结案。
经核查发现,你公司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重大诉讼的概述,亦未提供2018年1月3日《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查询索引。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一、你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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