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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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01
标题永安行: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0630号
批复原因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9-02
标题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被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常高新市监案[2019]10064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文件批号常高新市监案[2019]10064号
批复原因科新永安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改造。
批复内容被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
处理人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19-01-29
标题永安行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19]12号
批复原因我局日常监管关注到你公司2017年8月4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将与顾泰来的专利诉讼作为重大诉讼事项披露,并于2018年1月3日发布《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上述诉讼已经结案。 经核查发现,你公司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重大诉讼的概述,亦未提供2018年1月3日《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查询索引。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一、你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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