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19-07-12 |
标题 | 光明地产关于股东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19]90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133712992Y)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了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地产)股票1,101,796股,占光明地产总股本的0.05%,最低成交价6.19元/股,最高成交价6.52元/股,成交价复权后低于12元/股。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你公司在光明地产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作出的关于“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且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三年内,农工商绿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海博股份(现更名为光明地产)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2元/股(最低减持价格)。若未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因分红、配股进行除权、除息调整的,则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的承诺。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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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7-03 |
标题 | 关于对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19]0058号 |
批复原因 | 当事人: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根据光明地产2015年7月7日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农工商绿化承诺在重组实施完毕且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三年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2元/股(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为6.74元/股)。2019年5月14日,农工商绿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0.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成交均价6.4元/股(其中最低成交价6.19元/股,最高成交价6.52元/股),成交金额704.20万元。本次减持后,农工商绿化持有公司股份1087.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
农工商绿化减持价格低于前期重组中承诺最低减持价格,违反了其于公司重组时做出的公开承诺。同时,农工商绿化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未按相关规定在减持的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也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23条、第11.12.1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等规定。 |
批复内容 | 对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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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9-05-17 |
标题 | 光明地产关于股东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违规减持本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下称“农工商绿化”)在未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相关减持计划公告的情况下于2019年5月14日减持了光明地产的股票的具体情况。 |
批复内容 | 农工商绿化获悉上述减持属违规行为后,已责令相关人员重新巩固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光明地产《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预披露的要求,严格履行在光明地产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约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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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0 |
标题 | 关于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19]060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9]0602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11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17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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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
标题 |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公司制度建设方面
2、公司信息披露方面
3、公司“三会”资料方面
4、公司对外资金划转制度 问题:公司对外资金划转制度有待进一步修订完善。 |
批复内容 | 通过整改进一步推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以维护股东的利益为目标,切实提高公司的质量,促使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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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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