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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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27
标题安徽水利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338号
批复原因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水利”、“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6年4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3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予以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16
标题安徽水利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338号
批复原因2016年4月8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38 号)。 《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相关事项未确定,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问询函》延期回复,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将发布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同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15
标题安徽水利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补充披露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339号
批复原因2016年4月8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39号)。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本公司予以回复并补充披露。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09
标题安徽水利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本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338号
批复原因2016年4月8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38 号)。 《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6年4月15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09
标题安徽水利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的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339号
批复原因2016年4月8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39号)。 《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2-14
标题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以及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皖证监函字[2011]230号
批复原因安徽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2010年年报专项检查后,下发《监管关注函》(皖证监函字〔2011〕230号),指出了公司在治理结构、信息披露、防控内幕交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共同召开高管办公例会,存在人员、机构不独立的问题。 问题二、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自2011年3月起,租用了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约326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对此,公司未按关联交易的规定与其签订租赁协议,明确租赁费用等相关事项。 问题三、公司于2010年8月21日分别与滁州市教育局、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滁州市国家安居工程开发建设中心、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总额为7.38亿元施工协议。对此,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四、安徽水利在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时,未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保密承诺书;在接待特定对象来访时,未按安徽证监局要求登记来访人员身份信息,也未将调研来访内容形成书面记录。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监管关注函后,立即进行了整改和规范,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2-14
标题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以及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证监公司字[2013]157号
批复原因安徽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2012年年报专项检查后,下发了《监管关注函》(证监公司字〔2013〕157号),指出了公司存在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财务管理基础有待加强等问题。 问题一、公司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制度规定“分公司对于大额资金使用实行会签制度和股份公司报告制度”,但是未对“大额资金”做出明确界定,二是坏账核销制度不完善,对于“预期三年以上未履行偿债义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确实不能收回”的界定没有明确的标准。 问题二、公司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备用金借款超过限定额度且保障不及时,不符合公司财务支出管理办法规定,二是子公司水建房地产公司长期没有经营业务,但公司未对该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2460万元是否存在减值进行测试,三是公司在2012年核销了应收安徽九华山沃尔特酒店有限公司14.06万元的往来款项,没有按照制度规定,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问题三、公司财务管理基础有待加强,公司存在会计凭证后附单据与凭证不符或者不齐全的问题,如水利分公司2012年11月202号凭证,收到榆林市水务集团1000万元,后附的银行回单与凭证不符;水利分公司2012年12月235号凭证,收回应收账款2052.43万元,凭证后没有银行回单。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监管关注函后,立即进行了整改和规范,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2-14
标题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以及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皖证监函字[2010]272号
批复原因安徽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2010年中报事后审阅后,下发了《监管问询函》(皖证监函字〔2010〕272号)。具体问题如下: 问题一、请公司详细说明投资设立陕西泾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泾河投资”)的决策程序履行情况、泾河投资的个人股东与公司管理层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提供泾河投资的验资报告、工商登记资料及章程。 问题二、请公司详细说明“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应收泾河投资7600万元形成原因、时间、内部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及资金占用费收取情况。 问题三、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应收Arabest General Contracting Co. L.L.C.账款1.63亿元,占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30.17%,账龄为1-2年,相应的坏账准备提取金额为4087万元。对此,请公司详细说明该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坏账准备提取的充分性及拟采取清收欠款的具体措施。 问题四、请公司详细说明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2010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及对公司的利润贡献度。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监管问询函后,具体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4-19
标题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的复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4]0189号
批复原因公司2013年年报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0189号的要求,公司对函件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0-04-14
标题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以及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0]0294号
批复原因2010年4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通知》(上证公函〔2010〕0294号),指出公司存在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具体如下: 问题:公司直到2010年3月17日方发布2009年度业绩快报,称2009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78%,公司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和第11.3.1条规定。
批复内容收到《监管关注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为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项再度发生,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公司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29
标题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规范运作方面:部分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不完整 (二)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在阿联酋签订的4.85 亿元人民币重大工程承包合同存在对相关信息管理不严的问题 (三)财务管理方面:公司于2005 年成立安徽金寨流波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但没有将该公司及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直到2006 年年报才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四)关联方资金往来方面:公司与大股东安徽水建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安徽水建对公司存在期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同时,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以及参股公司都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
批复内容目前本公司的治理专项工作已初见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上级证券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工作成果,不断深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论水平和风险意识及规范化运作的意识,牢固树立依法规范运作的观念,切实做好公司治理的相关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持续增长、和谐发展,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6
标题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皖证监函字[2007]271号
批复原因(一)规范运作方面:部分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不完整 (二)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在阿联酋签订的4.85亿元人民币重大工程承包合同存在对相关信息管理不严的问题 (三)财务管理方面:公司于2005年成立安徽金寨流波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但没有将该公司及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直到2006年年报才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四)关联方资金往来方面:公司与大股东安徽水建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安徽水建对公司存在期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同时,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以及参股公司都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
批复内容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公司提供了重新审视自身公司治理水平的机会。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使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均有较大程度的完善,对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公司治理要长抓不懈,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内控制度建设为重点,夯实基础管理,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意识,规范"三会"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实现公司的持续增长、和谐发展。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7-13
标题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限期整改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皖证监函字[2005]107号
批复原因“三会”运作、信息披露、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等方面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 2005年5月25日至5月30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5年6月15日下发了皖证监函字[2005]107号《限期整改通知书》,指出了本公司在规范运作上存在的问题。本公司接到《通知书》后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针对问题制订了整改方案,公司于2005年7月12日召开了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限期整改的整改报告》。 此次巡检指出了本公司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以上问题,公司将按照整改方案,采取可行措施尽快落实,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今后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建立健全信息披露部门与其它相关部门的沟通,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同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依法规范运作的水平,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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