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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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5-20
标题亚星化学: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3]0339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星化学”)于2023年4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批复内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7-19
标题亚星化学: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22]37号
批复原因亚星化学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亚星化学及韩海滨、陆卫东、伦秀华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2-06-14
标题亚星化学: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22]0079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2年5月9日,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化学或公司)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称,前期公司将老厂区拆除搬迁涉及的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补偿、土地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应的履约义务分别作为单项履约义务进行会计处理,对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补偿按资产处置进行收益确认,经公司进一步论证,认为将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应的履约义务分别作为单项履约义务进行会计处理不恰当,应将上述补偿作为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更为恰当,公司决定将上述调整按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
批复内容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伦秀华予以监管警示。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01
标题*ST亚星: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215号
批复原因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及你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回复)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3-06
标题*ST亚星: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16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1-29
标题*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2]010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将本函对外披露,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04-23
标题ST亚星: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31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2021年1月11日,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与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芝酒业)签署《合作意向协议》,双方同意由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以现金收购方式取得景芝酒业白酒业务的经营性资产,预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提示风险称,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有不确定性,若未能顺利实施,将导致本次交易终止。1月16日,公司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称,收购具体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交易双方将进一步协商确认交易方案,具体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1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称,由于公司与景芝酒业未能就本次收购涉及的经营性资产范围,尤其对涉及白酒业务衍生经营性资产(酒文化、文旅产业资产等)是否划入本次收购范围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披露收购公告后,公司股票价格在1月11-15日期间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公司公告终止收购事项后,公司股票价格在1月18-27日期间连续8个交易日跌停,期间多次触及异常波动。
批复内容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韩海滨、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文青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1-17
标题ST亚星: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05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2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函,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1-15
标题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04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2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1-11
标题ST亚星: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1]002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2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函,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3
标题宏济堂受到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文件批号历下一所税简罚[2019]443398号
批复原因宏济堂部分月份增值税和附加税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批复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决定对宏济堂罚款500元。
处理人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3-03
标题科源制药受到商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
文件批号(商)安监罚[2018]2001号
批复原因科源制药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批复内容罚款18,000元。
处理人商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1-22
标题ST亚星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20]014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五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8-21
标题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搬迁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118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1183号
批复原因2019年8月2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搬迁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1183号)
批复内容请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上述监管要求,及时公告事项进展,明确市场预期。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7-15
标题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1012号
批复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101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披露函件,并于2019年7月2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1-10
标题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9]003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03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披露函件,并于2019日1月1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06-26
标题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8]3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化学或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有关责任人在职务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未充分揭示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相关风险,且未按规定每月披露重组进展 二、公司有关董事提名的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公司未及时披露环保行政处罚事项 综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重大,亚星化学理应审慎评估推进,但公司重组风险揭示不充分,且未按规定每月披露重组进展公告,有关重组进展的信息披露不完整。同时,公司在未获得董事提名书面确认的情况下,就董事提名信息进行信息披露,相关信息缺乏事实基础,披露不准确。此外,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2.5条、第7.3条、第11.12.5条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第四十二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孙岩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对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完整,以及行政处罚未及时披露负有直接责任;时任董事长苏从跃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3项违规事实均负有责任。上述两人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苏从跃、时任董事会秘书孙岩予以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26
标题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董事长曹希波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8]0037号
批复原因当事人: 曹希波,时任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经查明,2017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称,公司股东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东方)提名孙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上述提名未获得公司股东光耀东方的书面确认文件。同月19日,公司公告称孙岩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公司关于董事提名的信息披露缺乏事实依据,存在不准确、不谨慎。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5条等有关规定。另外,因公司还存在未充分揭示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相关风险,未及时披露环保行政处罚事项等违规行为,本所已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时任副董事长曹希波作为股东光耀东方提名董事事项的联系人,对公司关于董事提名事项的信息披露违规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时任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曹希波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19
标题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348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结合行业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4月27日之前,就问询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8-02-26
标题亚星化学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18]9号、[2018]10号、[2018]11号
批复原因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前期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你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2017年12月12日,你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在未获得股东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东方”)有关提名孙岩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书面确认文件的情况下,你公司在公告中称:“公司股东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孙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上述信息披露存在不准确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按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引以为戒,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同日,山东证监局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苏从跃先生、时任董事会秘书孙岩先生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按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2-27
标题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董事提名投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245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457号
批复原因2017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董事提名投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2457号)
批复内容上述事件发生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立即进行了改正,被提名人放弃了董事候选人提名,光耀东方提出了2名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及时进行了公告并增补进入股东大会议题。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如期召开,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上述事件未对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造成实质影响。公司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范公司及自身行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28
标题亚星化学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担保事项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348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亚星化学”)于2017年11月22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担保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34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22
标题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担保事项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34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担保事项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披露上述问询函,于2017年11月27日前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11
标题亚星化学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亚星化学控股股东财产份额转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285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亚星化学”)于2017年11月2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亚星化学控股股东财产份额转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28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11-09
标题亚星化学关于收到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的提示性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7年4月,公司以“公司工业园区污水系经过公司预处理之后,通过虞河箱涵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并达标后排放,未对环境造成污染,潍坊市环保局依据公司进入虞河箱涵前的污水指标提出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不当”为由,将潍坊市环保局向潍坊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详见临2017-041公告)。在潍坊市环保局的协调下,2017年8月,公司工业园区污水通过已敷设的单管进入虞河污水处理厂处理,针对环保行政处罚纠纷一案,公司撤诉。
批复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8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8号)第十九条的规定,潍坊市环保局对公司自2017年3月22日起至2017年4月19日止、自2017年5月4日起至2017年5月26日止、自2017年6月8日起至2017年6月28日止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计3,804,760元。
处理人潍坊市环保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03
标题亚星化学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285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亚星化学控股股东财产份额转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28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披露函件,并于11月8日之前披露上述问题的回复,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1-02
标题亚星化学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亚星化学终止转让潍坊赛林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等事项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273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亚星化学”)于2017年10月30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亚星化学终止转让潍坊赛林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等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27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0-31
标题亚星化学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2273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亚星化学终止转让潍坊赛林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等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27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披露本问询函,于11月3日前补充披露上述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4-01
标题亚星化学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为原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341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亚星化学”)于2017年3月28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为原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3-29
标题亚星化学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341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为原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之前,就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予以披露,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3-22
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依据潍坊市环保局在2016年10月19日-2017年2月14日期间的取样,认为公司工业园区污水在排入污水处理厂管道之前氯化物、氨氮浓度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规定的排放限值。
批复内容对公司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五倍的罚款及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处罚金额合计4,690,800元。
处理人潍坊市环保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3-02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行政处罚法》
文件批号山东监管局[2017]2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李贵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形成和公开过程 二、李贵杰内幕交易行为 (一)李贵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李贵杰操作本人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亚星化学” 李贵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李贵杰处以3万元罚款。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1-09
标题关于关于督促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业绩预告和风险提示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005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051号
批复原因2017年1月9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关于督促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业绩预告和风险提示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0051号)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加强相关规章制度和信息披露有关业务的深入学习,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12-17
标题*ST亚星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并回租事项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2395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亚星化学”)于2016年12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并回租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39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12-10
标题*ST亚星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2395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并回租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39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之前落实上述要求,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10-20
标题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6]2217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2217号
批复原因2016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6]2217号)
批复内容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抓紧推进相关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加强相关规章制度和信息披露有关业务的深入学习,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根据本次重组的实际情况,及时公告各项工作具体进展,尽快明确具体复牌时间,按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7-19
标题*ST亚星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承诺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853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承诺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8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问询函》的内容进行回复并公告。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7-16
标题*ST亚星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853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承诺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8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6年7月18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19
标题*ST亚星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有关内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376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有关内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76号)。
批复内容公司会同相关各方对《问询函》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答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4-16
标题*ST亚星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376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有关内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7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6年4月18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2-18
标题亚星化学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125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125号)。 《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经对你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事后审核,现有相关问题需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12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本次重组相关各方对《问询函》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认真答复,并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改。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2-05
标题亚星化学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125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125号)。 《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经对你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事后审核,现有相关问题需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落实相关意见,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现已形成初稿,正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沟通。目前尚有部分问题需要进一步落实。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推迟《问询函》的回复时间。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和相关文件的补充完善及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不超过五个交易日,即公司股票不晚于2016年2月19日复牌。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02-05
标题亚星化学关于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
文件批号潍环罚字[2016]ZD001号、潍环限产字[2016]ZD001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潍坊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潍环罚字[2016]ZD001 号)及潍坊市环保局《限制生产决定书》(潍环限产字[2016]ZD001号)。现将上述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违法事实及依据: 潍坊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月对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排放的废水中氯化物、氨氮浓度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规定的排放限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处罚决定: 1、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公司处以216430元的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30号令)第六条的规定,潍坊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公司:立即限制生产20天。
处理人潍坊市环境保护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2-02
标题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曾德雄、魏真锋、邵佳、谢娟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格式指引》、《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监函[2016]0013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化学”或“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中存在如下违规事实,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一、公司编制并披露的重组预案内容与格式不符合规则要求 二、公司未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的重大变动情况
批复内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时任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主办人曾德雄、魏真锋,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主办人邵佳、谢娟予以监管关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6-02-02
标题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格式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文件批号纪律处分决定书[2016]4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化学”或“公司”)存在如下违规事实。 一、公司编制并披露的重组预案内容与格式不符合规则要求 二、公司未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的重大变动情况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第17.2条、第17.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贵斌、董事会秘书孙岩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1-30
标题亚星化学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6]0125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125号)。 《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经对你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事后审核,现有相关问题需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
批复内容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尽快做好回复工作,待公司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补充完善并履行披露义务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8-21
标题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5]1613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1613号
批复原因2015年8月2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5]1613号)
批复内容希望公司和全体董事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5-05-28
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5年3月21日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出具审核意见。
批复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现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补充。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14-08-23
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8月22日接到董事长李白贤家属送达的《拘留通知书》。李白贤涉嫌受贿罪。
批复内容李白贤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
处理人其他机构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3-02-08
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文件批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3号
批复原因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 2.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3.未按规定披露与亚星集团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4.2011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1.对亚星化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2.对陈华森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3.对曹希波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4.对王志峰、张福涛、郝玉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5.对汪波、唐文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6.对周建强、鄢辉、周洋、陈坚、韩俊生、王维盛、裴延智、范铭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7.对刘建平、董治、黄涛、林平、毕永昌、杨雷、崔焕义给予警告。 一、认定陈华森为市场禁入者,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二、认定曹希波为市场禁入者,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2-06-19
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2]16号
批复原因1.亚星化学与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大额直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入账导致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2.亚星化学与亚星集团存在间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入账导致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3.亚星化学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1.责令亚星化学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2.对陈华森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 3.对张福涛、王志峰、汪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4.对周建强、唐文军、刘建平、段晓光、鄢辉、周洋、韩俊生、王维盛、陈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5-24
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监管局[2012]4号
批复原因一、未及时公告重大对外担保 二、未及时对票据贴现款的损失风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及时公告停产情况
批复内容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公司深知问题的严重性,并给予高度的重视,成立了专门班子进行整改,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了通报,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反省。同时,将存在的问题向潍坊市政府有关部门作了详细汇报,以取得潍坊市政府对存在问题处理的支持。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2-04-25
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山东监管局[2012]4号
批复原因一、未及时公告重大对外担保 二、未及时对票据贴现款的损失风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及时公告停产情况
批复内容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要求你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及时对上述事项进行披露。 你公司应当在 2012 年 5 月 25 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12-03
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
文件批号山东监管局[2011]12号
批复原因一、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经营性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三、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
批复内容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11 月 29 日将 9,900 万元归还我公司,并归还占用资金利息 382 万元,解决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下一步,公司将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规范公司资金支出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和签批手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公司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和重点环节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为使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引以为戒,给予公司董事、董事长曹希波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郝玉江先生记过处分。 经过我公司与亚星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协商,亚星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已于 2011 年 11 月 29 日归还占款 4,718 万元。对以后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应收款项,杜绝再次出现经营性占用资金。 公司要求董事、监事、高管、财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加强对《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财务核算,确保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1-11-04
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调查通知书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鲁证调查通字1169号
批复原因因公司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
批复内容因你公司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进行调查,请予以配合。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10-29
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山东监管局[2011]12号
批复原因一、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大股东及附属企业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三、财务核算存在问题
批复内容你公司应在收到本责令改正决定书后2 个工作日内披露并通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于30 日内将整改报告报送我局。整改报告应包括董事会有关整改工作决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整改责任人等内容。公司董事长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整改工作应于2011 年12 月底以前完成,我局将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到3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1-09-01
标题关于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前董事长陈华森等公开谴责并认定陈华森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供大股东贴现使用。 2、大股东与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二)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17.3条、17.4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一、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二、对公司前董事长陈华森、董事兼总经理唐文军、前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汪波、董事王志峰、前董事兼财务总监张福涛、前董事刘建平、副总经理杨雷、崔焕义予以公开谴责; 三、公开认定公司前董事长陈华森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上述惩戒将抄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4-15
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整改方案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大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关于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大股东已于二0 一0 年十一月全部归还上市公司,截止二0 一0 年底大股东及其附属公司还占用上市公司经营性资金12310.95 万元。 对此,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和上市公司,深知问题的严重性,自始至终积极想办法来解决此资金占用问题。
批复内容一是大股东拟通过股权适当减持的方式筹集资金,解决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是减少关联交易,拟把大股东的的优质资产经筛选后装入上市公司,减少资金占用。 上市公司和大股东一定本着严肃、认真、积极的态度,通过以上方案在二0 一一年年底前彻底解决上述资金占用问题。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12-08
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山东证监局[2010]13号文
批复原因一、 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一) 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供大股东贴现使用。 (二) 大股东与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二、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三、 其他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 部分关联交易未按照《公司章程》要求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部分大额资金进出不入帐。 (二)存在未发货提前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况。 五、 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不规范。 (二)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及会议不规范。 (三) 部分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材料不规范。
批复内容接到《决定》后,公司深知问题的严重性,并给予高度的重视,于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发“潍亚化字【2010】31 号”文件,成立了整改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了通报,对决定中提出的问题,公司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反省。首先启动内部问责制度,相关责任人员已辞去董事及相关职务,并根据决定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和计划。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0-11-16
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调查通知书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鲁证监调查通字1009号文
批复原因因你公司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进行调查,请予以配合。
批复内容因你公司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进行调查,请予以配合。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11-16
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0]13号文
批复原因一、 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一) 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供大股东贴现使用。 (二) 大股东与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二、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三、 其他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 部分关联交易未按照《公司章程》要求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部分大额资金进出不入帐。 (二)存在未发货提前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况。 五、 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不规范。 (二)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及会议不规范。 (三) 部分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材料不规范。
批复内容你公司应在收到本责令改正决定书后2 个工作日内披露并通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于30 日内将整改报告报送我局。整改报告应包括董事会有关整改工作的决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整改责任人等内容。公司董事长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整改工作应于2010 年12 月底以前完成,我局 将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0-11-09
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由于大股东涉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批复内容由于大股东涉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正在接受山东证监局的调查。按相关规定我公司股票于2010年11月9日起开始停牌,直到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详细披露后申请复牌。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7
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说明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三会”运作相关资料需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大股东法人代表未在表决票上签字;公司部分董事会会议记录仅重复议案内容,没有记录发言要点。 2、公司需进一步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重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发挥。
批复内容自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公司已将上述规章制度进行了归纳整理,公司下一步将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引》及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日前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切实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0-26
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三会"运作相关资料需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大股东法人代表未在表决票上签字;公司部分董事会会议记录仅重复议案内容,没有记录发言要点。 2、公司需进一步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重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发挥。
批复内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是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公司将以此项活动为基础,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在今后的发展中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4-09-29
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鲁证监公司字[2004]37号
批复原因信息披露不充分
批复内容 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 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于2004年8月9日至13日对我公司进行了例行巡回检查,并于2004年8月23日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鲁证监公司字【2004】37号)(以下简称《通知》)。接到《通知》后,公司董事会非常重视,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认真学习,研究整改措施。公司认为:山东证监局的巡检,对于进一步提高我们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以及对公司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针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200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严格自律、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处理人山东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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