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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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4-22
标题关于对史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史峥: 你作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你母亲赵藐子证券账户于2024年1月18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金额63,000元;1月19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金额61,800元;2月27日卖出公司股票2,000股,成交金额129,000元。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4-04-19
标题关于对史峥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文件批号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53号
批复原因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立微)2024年4月16日公告显示,你母亲赵藐子于2024年1月18日、19日买入2,000股广立微股票,买入金额合计124,800元,于2024年2月27日卖出2,000股广立微股票,卖出金额合计129,000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4-19
标题广立微:关于公司董事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浙江证监局[2024]48号
批复原因你作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你母亲赵藐子证券账户于2024年1月18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金额63,000元;1月19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金额61,800元;2月27日卖出公司股票2,000股,成交金额12,9000元。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4-04-16
标题广立微: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董事史峥母亲赵藐子女士在史峥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24年1月18日至2月27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了相关情况,史峥先生及其母亲赵藐子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和解决措施如下: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藐子女士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人民币4,200.00元已于2024年2月29日全部上缴公司。2、经核实,本次交易系赵藐子女士基于对二级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作出的投资行为,其未就该交易向史峥先生寻求任何意见或建议。本次短线交易事项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3、史峥先生及其母亲赵藐子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对本次短线交易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于2024年2月2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致歉说明》,并承诺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史峥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提醒、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4、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董监高人员的合规意识,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展开《广立微董监高关于股票合规交易的专题培训》,公司全体董监高及部分亲属人员参与了培训,持续督导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保荐代表人就董监高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公司股票交易的规则和风险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就参会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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