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06-30 |
标题 | 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副总经理丁伟配偶崔燕女士于2022年4月26日—6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卖公司股票,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行为。 |
批复内容 | 丁伟及其亲属已深刻认识到短线交易是违反证券法的交易行为,对本次行为导致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郑重承诺今后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证券交易操作的管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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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4-26 |
标题 | 关于对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20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4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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