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4-13 |
标题 | 久吾高科: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配偶买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短线交易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副总经理魏煦先生配偶何玲女士于近期买入后又卖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久吾转债”(以下简称“可转债”)。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
批复内容 | 何玲女士本次短线交易行为产生的收益为270.12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收益已全数上交公司。收益金额的计算方法为:收益金额=卖出成交金额合计-买入成交金额合计。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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