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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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0-09-11
标题浙江永强:关于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邵家渡分公司电泳车间于2020年9月8日晚上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名操作工经抢救无效死亡。
批复内容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相关规定与程序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分析调查中,家属安抚等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6-15
标题浙江永强: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公司字[2019]83号
批复原因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与陈鹏于2015年8月签署的《投资协议》,结合标的资产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拓”)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北京联拓未完成业绩承诺。陈鹏应将持有的上市公司309.77万股减持所得补偿给上市公司,将其持有的全部北京联拓19.18%股权无偿转让给上市公司。截至目前,业绩补偿方陈鹏已将持有的上市公司309.77万股减持所得补偿给上市公司,但未向上市公司无偿转让北京联拓19.18%股权。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我局提请你公司积极采取措施,督促陈鹏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切实保障你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关注函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及未来的具体计划。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6-11
标题浙江永强: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87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87号。
批复内容公司对年报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1
标题浙江永强: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92号
批复原因2018年5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92号),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提出问询。
批复内容公司对年报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5-27
标题浙江永强: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77号
批复原因2016年5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77号),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提出问询。
批复内容公司对年报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26
标题浙江永强: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368号
批复原因2015年12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368号),对公司投资宁波博睿维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睿维森”)相关事项提出问询。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8-21
标题浙江永强: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390号
批复原因2015年8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390号),主要内容如下: 2015年8月17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的公告》,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建勇、谢建平和谢建强提议以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
批复内容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因素补充说明制定该分配方案的理由、方案的合理性、方案与公司业绩是否相互匹配,以及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并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1-08-02
标题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浙证监上市字[2011]128号
批复原因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2、 公司尚未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 3、 公司尚未建立《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4、 公司尚未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5、 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6、 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特别是超募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时报告募投项目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批复内容 通过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通过自查及对照检查,进一步明确了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补足。经过整改,公司补充完善了部分规章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和规范运作意识得到显著提高,本次专项活动对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公司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复杂、系统、长期的工程,公司将以本次治理专项活动为起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采取提升公司治理创新的有利措施,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充分尊重和维护中小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持续深入地将公司治理工作开展下去,不断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积极加强投资者关系和信息披露工作,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处理人浙江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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