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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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2-11-07
标题中南文化: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结案告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证监结案字0102022001号
批复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对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1-04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陈少忠)
相关法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证券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2]7号
批复原因一、陈少忠以中南文化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并隐瞒相关情况,导致中南文化未依法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二、陈少忠通过中南集团占用中南文化资金,并隐瞒相关情况,导致中南文化未依法在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 三、陈少忠刻意隐瞒,导致中南文化未依法及时披露重大诉讼
批复内容对陈少忠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11-04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陈少忠)
相关法规《证券法》、《信披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2]2号
批复原因陈少忠: 一、陈少忠以中南文化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并隐瞒相关情况,导致中南文化未依法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二、陈少忠通过中南集团占用中南文化资金,并隐瞒相关情况,导致中南文化未依法在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 三、陈少忠刻意隐瞒,导致中南文化未依法及时披露重大诉讼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陈少忠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8-22
标题中南文化: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3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9-15
标题中南文化: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朱耀明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致歉说明》,朱耀明先生的子女朱力先生于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其买卖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批复内容1、经核查,朱耀明先生事先并不知晓此次交易,交易前后亦未告知朱力先生关于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朱力先生也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朱耀明先生的意见,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朱力先生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主观违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形。朱耀明先生及朱力先生已认识到上述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就此对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朱耀明先生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及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朱力先生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840元已全部上缴公司。3、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7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0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4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1-07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31日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1]第2号
批复原因2020年12月2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暨重整进展的公告》称,你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出资人会议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1年1月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对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称,上述出资人会议未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21】第2号。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12-28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60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9-07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116号
批复原因2020年7月15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1月至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区间为亏损1.8亿元至亏损2.2亿元。2020年8月1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净利润修正为亏损3.75亿元至亏损4.15亿元。2020年8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净利润为亏损4.13亿元。你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与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且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修正。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20-08-27
标题*ST中南: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苏证调查字2020098号
批复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8-06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88号
批复原因2020年7月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2020】第164号的回复公告》,自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你公司向参股公司和联营企业上海观象影业有限公司和佰安影业(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合计2,398.51万元的财务资助,你公司未及时对上述财务资助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09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6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6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8-07
标题ST中南: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2019]浙0302执3680号
批复原因原因系公司与温州华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批复内容将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处理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16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52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5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9-04-27
标题ST中南: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及致歉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深证上[2019]23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中南”)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未履行审批程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三、重大诉讼披露不及时 四、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信息披露不及时
批复内容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光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19-04-26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深证上[2019]238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中南”)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未履行审批程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三、重大诉讼披露不及时 四、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信息披露不及时
批复内容一、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陈少忠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洪涛、财务总监田自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4-22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2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2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4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30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8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2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2-08
标题ST中南: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第826号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26号
批复原因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南文化”)于2018年11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2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针对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认定不一致的情形要求公司核查并说明。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8-11-28
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釆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18]72号
批复原因经查,2018年2月至8月,你公司涉及诉讼18项,累计金额为91768.29万元。其中,截至2018年7月25日,你公司累计发生的诉讼金额已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及时披露标准,但你公司在2018年8月29日才披露有关诉讼信息。你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釆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8-11-28
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釆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18]75号、江苏证监局[2018]73号、江苏证监局[2018]74号
批复原因中南红文化集团般份有限公司: 经查,2018年2月至8月,你公司涉及诉讼18项,累计金额为91768.29万元。其中,截至2018年7月25日,你公司累计发生的诉讼金额已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及时披露标准,但你公司在2018年8月29 日才披露有关诉讼信息。你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有关规定。 经查,你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一)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二)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有关信息。 陈少忠: 中南文化未按规定披露上述内容,你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你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按照该办法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田自强: 中南文化未按规定披露上述内容,你作为中南文化财务总监,对此负有主要责任。你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釆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我局决定对陈少忠: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我局决定对田自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11-06
标题ST中南: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69号
批复原因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76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部分问题的回复仍需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公司无法在2018年11月6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18年11月8日前完成回复并及时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0-24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69号
批复原因公司披露《关于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中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9月25日出具了《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解决未经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占用资金、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和对外担保事项之进展的补充承诺(二)》,承诺在该承诺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解决剩余资金占用及违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问题;并承诺将积极寻找相关单位,为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尽快提供反担保,若确认上市公司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责任范围内承诺一个月内解决及为此提供反担保。 截止目前,该承诺将满1个月,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具体解决方案、解决进度,是否存在承诺1个月内无法解决的情况,并自查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如存在,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9-25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36号
批复原因2018年8月27日,中南文化披露《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中南文化在公告中称: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具且仍由第三方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累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15,000,000.00元,前述承兑汇票尚未兑付;公司(包括子公司江阴中南重工有限公司)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主债务人主要为公司控股股东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陈少忠,截至2018年6月30日,前述对外担保金额累计约为人民币980,999,800.0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57%);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实际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的资金结余总额为人民币315,158,208.91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5%)。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中南文化发出关注函,问询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中南文化在关注函回复中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于8月27日、8月29日出具《承诺函》和《补充承诺函》,承诺在1个月内解决上述违规开具商业票据、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问题。
批复内容要求中南红文化就关注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9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9-10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20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2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审慎判断上述事项对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并请你公司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9-10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二)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22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二),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22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2018年9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9-06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82号
批复原因2018年8月2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向公司发出多封关注函,你公司均未按期回复,截至目前仍有两封关注函尚未回复。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17.1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并及时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本所的问询。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9-03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14号
批复原因2018年8月29日,你公司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诉讼11起,涉及金额3.22亿元。2018年8月30日,你公司披露《重大诉讼公告》,公告显示2018年6月30日后发生诉讼6起,涉及金额5.62亿元。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9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8-29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11号
批复原因2018年8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全文中载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陈少忠、陈澄、田自强能够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同时,你公司披露的董事会决议中载明“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3票。其中,董事陈少忠、陈澄投赞成票,无异议;李志刚、吴庆丰、王辉投了赞成票,但对议案提出了异议,独立董事胡晓明、唐林林、曾会明投弃权票”。公司披露的监事会决议公告显示,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我部对上述事项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8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8-27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0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8月29日前将 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 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8-27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二)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0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306号)。
批复内容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8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30
标题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39号
批复原因2017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65万元至50,296万元。2018年4月26日,公司披露《2017年度报告》,披露的2017年净利润为29,286万元。公司在《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2017年净利润预计数据和2017年度实际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且公司未及时在2018年1月31日前修正业绩预告。
批复内容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条、第2.5条、第11.3.3条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少忠、总经理洪涛、财务总监田自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公司的上述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6
标题中南文化: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函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99号
批复原因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文化”、“上市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并于2018年5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99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4-03
标题关于对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46号
批复原因2018年3月19日,你公司披露《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你公司作为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文化”)持股5%以上的股东,2014年6月5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你公司累计持股变动比例为5.96%。你公司在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中南文化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达到5%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买卖中南文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11.8.1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2条的相关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我部郑重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股东买卖股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认真并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10
标题中南文化: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15号
批复原因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文化”、“上市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披露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并于2017年5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15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4-07
标题关于对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王扣成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61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6年4月7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王扣成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61号),因公司监事王扣成的配偶胡巧娣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胡巧娣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要求监事王扣成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批复内容2016年4月7日,公司出具了《关于监事配偶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的说明》,胡巧娣没有提前获悉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具体财务数据信息或其他重要未披露信息,不属于内幕交易,公司董事会已就此事项对其提出批评,并向其重申了董监高关联人不得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对此事项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说明。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21
标题关于对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124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124号),要求公司了解并说明控股股东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公司股份所获得资金的用途,该部分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重工集团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重工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发生变化的风险。
批复内容2016年3月24日,公司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函》,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2-16
标题中南重工: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68号
批复原因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重工”、“上市公司” 、“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 年2月1日披露了《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并于2016年2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68号)。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18
标题中南重工: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359号
批复原因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重工”、“上市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披露了《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4),并于2015年12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359号) 问题1:芒果文创是否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是否与各参与设立基金的投资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如有,应当披露股份数量、持股比例、持股目的、未来12个月内是否有增持或减持计划)。 问题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是否在投资基金中任职、是否存在权利义务安排,如有,应当说明认购份额、认购比例、任职情况、主要权利义务安排等。 问题3:合作投资事项是否可能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如是,应当说明是否已做出相应安排(如投资基金在收购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资产之后,上市公司具有优先购买权等)。
批复内容公司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0-22
标题中南重工: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29号
批复原因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重工”、“上市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披露了《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并于2015年10月15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29号)。
批复内容公司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稽查  公告日期:2014-10-18
标题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并购重组申请被暂停审核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参与本次重组的有关方面涉嫌违法被稽查立案。
批复内容本公司并购重组申请被暂停审核。本公司目前尚未收到对上市公司的立案调查通知书。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6-04
标题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报的补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对我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问题: 2013年度报告中主营业务分析章节中和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关于财务费用的披露:本期发生数比上期发生数减少2512.2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资金占用费收入增加1984.11万元,及借款利息支出减少845.67万元。
批复内容对深交所关注事项,公司进行了补充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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