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股份

- 002328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08-24
标题新朋股份: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暨上海区域外租厂房火灾事故的进展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文件批号(沪)应急罚告[2023]事故11号
批复原因公司在该起事故中,对厂房租赁情况失控漏管,日常安全巡查工作流于形式,对承租单位宽东物流(上海)有限公司将5号厂房分割转租给多种业态单位,且未按要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情况不掌握,未切实履行对租赁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对事故负有责任。
批复内容拟对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2-11-10
标题新朋股份:关于上海区域对外出租厂房发生火灾事故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22年11月9日晚19时左右,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位于上海嘉松中路518号五号楼出租厂房发生火灾事故,当晚消防部门将火扑灭。
批复内容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政府相关部门对人员、财产受损情况正在排查中。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7-01
标题新朋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45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10
标题苏州新朋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被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吴国土资罚[2017]1002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文件批号吴国土资罚[2017]1002号
批复原因2017年5月5日,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出具吴国土资罚(2017)1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发行人子公司苏州新朋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朋”)于2016年10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临沪大道南侧1,604.6平方米的集体土地建造厂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1)退还非法占用的1,604.6平方米集体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1,604.06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厂房,建筑面积145.7平方米;(3)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共计16,046元。
处理人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10
标题上海鹏众钢材有限公司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因公司财务人员失误于2017年9月12日开具的一张发票与开票系统中的发票号码不一致,且该张发票已被客户用于认证抵扣,经鹏众钢材与主管税务所沟通后,主管税务所认定为非重大行政处罚。
批复内容给予上述100元的罚款。
处理人税务机关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10
标题苏州新朋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被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吴江区大队行政处罚(苏江公(消)行罚决字[2018]009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苏江公(消)行罚决字[2018]0098号
批复原因因苏州新朋厂房、综合楼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经检查后仍未停止使用。
批复内容决定给予苏州新朋责令停止使用厂房、综合楼,并处罚款3万元的处罚。
处理人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吴江区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10
标题扬州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被仪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仪)安监罚[2018]35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仪)安监罚[2018]35号
批复原因(1)发行人子公司扬州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新联”)存在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的违法行为,(2)扬州新联存在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仪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扬州新联作出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16,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仪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8-21
标题新朋股份:关于子公司收到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保护管理条例》
文件批号仪环罚[2018]第107号、仪环改[2018]113、114号
批复原因2018年5月11日,经现场检查,扬州新联年产30万套汽车总成焊接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17年9月经审批,2018年2月开工建设,当月投入生产,该项目未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车间集气系统和一根15米高排气筒,废气无组织排放。扬州新联汽车机器人高柔性自动化焊接生产线技改项目未按要求配套建设车间集气系统和15米高排气筒,废气无组织排放。
批复内容仪征市环保局于2018年6月12日向扬州新联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仪环改[2018]113、114号),均责令扬州新联于2018年8月31日完成对违法行为的整改。 仪征环保局决定责令扬州新联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对上述违法行为的改正工作,罚款人民币三十五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七万元。
处理人仪征市环境保护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6-28
标题关于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02号
批复原因2016年度,你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3,750.73万元,占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1.30%。针对上述事项,你公司未在2017年2月底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11.3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6.3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27
标题新朋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363号
批复原因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36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现就问询函的相关问题回复说明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31
标题新朋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373号
批复原因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373号)。 问题1、你公司以2012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亚太资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定价8,650万元收购Daily公司所持亚太资源100%的股权;亚太资源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11月30日的资产账面值为1258.50万元,评估价值8,112.03万元,评估增值6,853.53万元,增值率544.58%。而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的资产账面价值为1,423.15万元,评估价值3,496.99万元,评估增值2,073.84万元,增值率145.72%。请说明标的资产评估增值大幅减少的原因以及本次出售确定的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问题2、你公司在2014年末对亚太资源累计计提减值1,299万元,请说明对亚太资源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充分; 问题3、你公司在2015年6月30日是否对亚太资源进行减值测试,请补充说明2015半年报未对亚太资源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问题4、亚太资源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评估增值大幅减少,请说明今年以来是否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5、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它事项。
批复内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现将回复内容披露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1-07-12
标题关于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赵刚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本公司职工监事赵刚先生及其配偶赵海燕女士于2011年3月3日减持了本公司部分股票,出现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
批复内容鉴于当事人赵刚及其配偶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同时考虑到当事人事发后积极采取相关补救措施,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给予赵刚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11-03-09
标题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违规买卖股票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本公司职工监事赵刚先生及其配偶赵海燕女士于2011年3月3日减持了本公司部分股票,出现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赵刚先生进行严重警告,同时,赵刚先生及其配偶已于2011年3月7日已自愿将其交易总额10%的处罚款即34.664万元上缴给公司。
处理人其他机构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7-03
标题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沪证监函[2010]153号文
批复原因1、公司尚未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2、目前内审专职人员不足三人
批复内容公司将以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为起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监管局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和完善公司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遵照“依法治企、风险受控、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以良好的经营业绩,服务社会,回报股东。
处理人上海证监局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