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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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8-22
标题关于对张红梅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江南化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江南化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37号
批复原因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2日,你担任新疆江阳工程爆破拆迁建设有限公司董事,违反了《江南化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江南化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关于“本人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承诺,且你未及时将该任职情况告知江南化工。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诫勉谈话  公告日期:2023-08-10
标题关于对张红梅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江南化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江南化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文件批号安徽证监局[2023]30号
批复原因2021年3月19日-2021年3月22日,你担任新疆江阳工程爆破拆迁建设有限公司董事,违反了《江南化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江南化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关于“本人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承诺,且你未及时将该任职情况告知江南化工。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2-08
标题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21]第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认定内蒙古恒安苏尼特右旗分公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苏右税简罚[2019]116000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苏右税简罚[2019]116000号
批复原因因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批复内容处以500元罚款。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认定内蒙古恒安苏尼特右旗分公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苏右税简罚[2020]75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苏右税简罚[2020]75号
批复原因因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批复内容处以20元罚款。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伊吾县自然资源局对新疆江阳爆破拆迁伊吾分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伊自然资行决字[2019]2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伊自然资行决字[2019]22号
批复原因新疆江阳爆破拆迁伊吾分公司在伊吾县淖毛湖镇东八区,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国有未利用土地5.139亩(3,426平方米),修建生活区、厕所及修车间的行为。
批复内容处以罚款20,556元。
处理人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香港税务局2020年5月8日向中宝资源发出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认定中宝资源没有在指定期限内递交2017/2018课税年度报税表,违反香港《税务条例》(香港法例第112章)第80(2)条,需于2020年5月22日或之前缴交港币1,200元。
批复内容中宝资源已于2020年5月19日就该信函足额缴交罚款港币1,200元。
处理人香港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香港税务局2018年1月3日向北方矿服发出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认定北方矿服未能在指定期限内递交2016/17课税年度之利得税报税表,违反有关香港《税务条例》(香港法例第112章)。
批复内容处以3,000港币罚款。
处理人香港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香港税务局2018年9月6日向北方矿服发出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北方矿服未能在指定期限内递交2017/18课税年度之利得税报税表,因此违反有关香港《税务条例》(香港法例第112章)。
批复内容处以3,000元港币罚款。
处理人香港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对广西金建华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百市税简罚[2018]34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百市税简罚[2018]34号
批复原因认定广西金建华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2018年5月1日至2018月5月31日印花税(借款合同)的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批复内容罚款2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容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广西金建华容县分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容国税稽罚[2017]1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容国税稽罚[2017]11号
批复原因认定其从玉林市威翼贸易有限公司购进货物,取得第三方贵州黔辉盛达商贸有限公司虚开的贵州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No.01101371)申报抵扣进项税额16,952.27元的行为违反了税收征收相关法律法规。
批复内容罚款8,476.14元。
处理人容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山西江阳工程爆破有限公司收到阳城县公安局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阳公(治)行罚决字[2018]号000171号
批复原因登记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系统流向与实际流向信息不符
批复内容责令改正,罚款50,000元
处理人阳城县公安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汉中县公安局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汉公直(治)行罚决字[2018]8号
批复原因民爆物品在运输、使用等环节存在纸质台账与计算机系统数据流向不符、使用普通皮卡车运输民爆物品
批复内容罚款150,000元
处理人汉中县公安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内蒙古恒安爆破有限公司收到西乌珠穆沁旗公安局治安大队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西共(治)行罚决字[2019]387号
批复原因未按照规定如实将本单位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
批复内容罚款50,000元
处理人西乌珠穆沁旗公安局治安大队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内蒙古恒安爆破有限公司收到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处罚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西)应急非煤罚[2020]4号
批复原因未如实纪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批复内容罚款25,000元
处理人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被百色市右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百右)安监管罚[2018]02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百右)安监管罚[2018]02号
批复原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批复内容处罚款21万元
处理人百色市右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西林分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西林县税务局八达税务分局行政处罚(西国八简罚[2018]33)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西国八简罚[2018]33
批复原因未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按期申报增值税(其他建筑服务)
批复内容处以200元罚款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西林县税务局八达税务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象州分公司被广西象州县公安局行政处罚(象公行罚决字[2018]0309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象公行罚决字[2018]03094号
批复原因认定其违反许可事项运输民用爆炸物品
批复内容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万元
处理人广西象州县公安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金城江分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南新税务分局行政处罚(金城江南分简罚[2018]1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金城江南分简罚[2018]1号
批复原因就金建华爆破金城江分公司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的增值税(其他建筑服务)未按期进行申报的行为
批复内容处以了300元罚款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南新税务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凌云分公司被凌云县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凌地税罚[2018]39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凌地税罚[2018]39号
批复原因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批复内容决定罚款200元
处理人凌云县地方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龙州分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龙州县税务局龙州税务分局行政处罚(龙国税简罚[2018]118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龙国税简罚[2018]118号
批复原因认定其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增值税(其他建筑服务)未按期进行申报
批复内容罚款2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龙州县税务局龙州税务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龙州分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龙州县税务局龙州税务分局行政处罚(龙州龙地税简罚[2018]581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龙州龙地税简罚[2018]581号
批复原因未按期进行申报
批复内容罚款1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龙州县税务局龙州税务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龙州分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龙州县税务局龙州税务分局行政处罚(龙州龙地税简罚[2018]583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龙州龙地税简罚[2018]583号
批复原因认定其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批复内容罚款1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龙州县税务局龙州税务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环江分公司被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行政处罚(环地税二所简罚[2018]15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环地税二所简罚[2018]15号
批复原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批复内容罚款300元
处理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宁明城中分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行政处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未按期进行申报所属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
批复内容处以罚款100元行政处罚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广西金建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大新分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大新县税务局雷平税务分局行政处罚(新地税雷简罚[2018]117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新地税雷简罚[2018]117号
批复原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的纳税资料(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企业所得税未申报)
批复内容罚款2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大新县税务局雷平税务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北方爆破格尔木分公司收到格尔木税简罚[2019]603268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格尔木税简罚[2019]603268号
批复原因认定格尔木分公司未按期限办理增值税(工程服务)、城市维护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申报材料
批复内容罚款200元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格尔木市税务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向内蒙古恒安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西)应急非煤罚[2020]4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西)应急非煤罚[2020]4号
批复原因未如实纪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批复内容处以2.5万元罚款。
处理人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1-30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向内蒙古恒安苏尼特右旗分公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苏右税罚告[2019]115119号】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批号苏右税罚告[2019]115119号
批复原因其2019-02-01至2019-02-28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以及2019-02-01至2019-02-28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批复内容处以1,000元罚款。
处理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8-03
标题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5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8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安徽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6-24
标题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2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7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安徽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06-18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号
相关法规《证券法》
文件批号厦门证监局[2020]3号
批复原因当事人:蒋华伟,女,1969年3月出生,住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 朱琼,女,1982年3月出生,住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 蒋华伟于2018年4月25日通过本人电脑操作“周某军”证券账户,卖出“盾安环境”1,250,000股,成交金额8,158,811.24元,避免损失3,366,254.27 元,卖出“盾安环境”所得资金转出至蒋华伟名下银行账户。 2018年4月25日10时06分至10时23分,朱琼使用本人电脑操作“项某荣”证券账户,集中、清仓、亏损卖出“盾安环境”995,000股,成交金额6,514,944.00元,避免损失2,699,226.63元;2018年4月24日14时13分至4月25日9时37分,朱琼操作“裘某锋”证券账户集中、清仓、亏损卖出“盾安环境”737,400股,成交金额4,855,599.00元,避免损失2,028,716.24元。两账户卖出意志坚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 2018年4月26日10时25分至11时26分,朱琼操作“宣某飞”证券账户,集中、清仓、亏损卖出“江南化工”2,149,877股,成交金额11,917,042.50元,避免损失688,628.47元。蒋华伟和朱琼系同事关系,二人在同一办公室办公,交流便捷,其中,蒋华伟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朱琼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蒋华伟、周某存在联络接触。在“宣某飞”证券账户卖出“江南化工”前,蒋华伟操作“周某军”证券账户进行了内幕交易,朱琼操作“项某荣”“裘某锋”证券账户进行了内幕交易。根据以上事实,可以认定蒋华伟、朱琼存在共同内幕交易行为。
批复内容一、对蒋华伟内幕交易“盾安环境”行为,没收蒋华伟违法所得3,366,254.27元,并处以罚款10,098,762.81元。 二、对朱琼内幕交易“盾安环境”行为,没收朱琼违法所得4,727,942.87元,并处以罚款4,727,942.87元。 三、对蒋华伟、朱琼共同内幕交易“江南化工”行为,没收蒋华伟、朱琼违法所得688,628.47元,其中蒋华伟承担550,902.78元,朱琼承担137,725.69元,并对蒋华伟处以罚款1,101,805.55元,对朱琼处以罚款275,451.39元。 以上合计,没收蒋华伟违法所得3,917,157.05元,并处以罚款11,200,568.36元;没收朱琼违法所得4,865,668.56元,并处以罚款5,003,394.26元。
处理人厦门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20
标题江南化工:《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之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4号
批复原因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上市公司”、“公司”)于2019年4月3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4号)。
批复内容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协同2018年年报审计机构,就《问询函》所提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现对《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2-18
标题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42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以上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2018年12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安徽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10-17
标题江南化工:关于控股子公司产品在委托危货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的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8年4月10日晚间,由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华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通”)委托货运公司进行危货运输的运输车辆在产品购买方炸药库发生爆炸事故。
批复内容近日,陕西省商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镇安“4.10”民爆运输车辆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根据该报告认定,镇安“4·10”民爆运输车辆爆炸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公安机关调查的基础上,对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责任进一步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并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报告中认为河南华通存在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履行职责不认真的问题,报告建议对河南华通相关责任人员给予问责处理,建议由河南华通依据企业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处理人陕西省商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23
标题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90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90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安徽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11
标题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53号
批复原因2018年5月8日,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募集资金账户异动情况的公告》显示,杭州银行合肥分行在未通知公司的情况下,于5月3日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扣划未到期贷款本息合计21,095.44万元人民币。5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募集资金账户异动情况的进展公告》显示,在安徽证监局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指导下,杭州银行合肥分行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恢复至原有金额。
批复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有相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公司和财务顾问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5-03
标题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35号
批复原因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3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同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4-17
标题江南化工:关于控股子公司产品在委托危货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的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8年4月10日晚间,由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华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通”)委托货运公司进行危货运输的运输车辆在产品购买方炸药库发生爆炸事故。
批复内容2018年4月15日,陕西省镇安县人民政府发布《镇安县“4·10”危运车辆爆炸原因查明》通告: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走访调查、查阅视频、专家组技术分析,认定镇安“4·10”危运车辆爆炸是因装卸炸药过程中,违反安全规定所致。目前,商洛市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启动了问责程序,并对相关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
处理人陕西省镇安县人民政府
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18-04-13
标题江南化工:关于控股子公司产品在委托危货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的说明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控股子公司产品在委托危货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目前,13名受伤人员已得到医疗救治,其中1人已出院。 7名失联人员经公安机关确认死亡。
批复内容当地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对事发现场一定范围内进行了隐患排查,已对陕西祥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月河炸药库留存的炸药和雷管安全转移,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
处理人公司董事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7-10-13
标题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54号
批复原因收到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5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0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1-22
标题收到达茂联合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达)安监管罚[2016]SG05号
批复原因2016年8月28日10时30分,包头风电百灵庙吉日格勒风电场10号维修现场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包头风电运维外包企业西安风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通过安全生产培训的维修工人赵某违反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在主轴风轮锁紧装置未按要求锁牢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危险区域作业更换刮油板,在维修过程中赵某头部被轮毂与风机机舱连接的转动部分夹住,当场死亡(以下简称“‘8.28’事故”)。
批复内容达茂联合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11月22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达)安监管罚〔2016〕SG05号),认为包头风电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包头风电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达茂联合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8-11
标题江南化工: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378号
批复原因2015年8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378号),主要内容如下:“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你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6日开市起停牌,至今尚未申请股票复牌,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前向本所提交书面说明材料,说明所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必要性、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预计复牌时间,并请加快工作进程,尽快申请股票复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事项的说明》,说明了公司停牌期间筹划非公开发行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公司股票已按照计划于2015年8月31日复牌。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2-05-09
标题江南化工: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2年2月27日16时,公司子公司新疆天河工业炸药车间膨化成品中转库发生一起爆燃事故,致使车间两名操作工烧伤。
批复内容根据库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2年5月9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为上述安全生产事故为一般事故,作出对公司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人库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12-02
标题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文件批号皖证监函字[2008]297号
批复原因(一)规范运作方面 (二)募集资金方面
批复内容在治理专项活动中,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对公司治理的各环节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发现了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不足,通过认真分析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对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建设,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公司将以公司治理专项治理活动的有效开展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不懈地加强法人治理建设工作,使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信息披露的规范程度和公司的规范运作等更趋完善,以夯实基础,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快速、健康、可持续性的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处理人安徽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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