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1-03-05 |
标题 | 武汉耐材受到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处罚(武环罚﹝2018﹞78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文件批号 | 武环罚[2018]78号 |
批复原因 | 武汉耐材存在散状料作业区西线收尘管道破损,除尘器清灰不及时 |
批复内容 | 处以罚款伍万元整(5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处理人 |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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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2-25 |
标题 | 关于对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21]第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3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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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14 |
标题 | 关于对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6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4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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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9-04-03 |
标题 | 关于对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3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3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2019年4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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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05 |
标题 | 瑞泰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62号 |
批复原因 |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泰科技”)于2018年5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162号)。 |
批复内容 | 针对问询函中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对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仔细复核,结合相关资料,对问询函作出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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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6-09 |
标题 | 瑞泰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10号 |
批复原因 |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10号)。 |
批复内容 | 针对问询函中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对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复核,结合相关资料,对问询函作出了回复。现将公司回复的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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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25 |
标题 | 关于对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10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210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7年6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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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04 |
标题 | 瑞泰科技:关于对深交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20号 |
批复原因 |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120号)。 |
批复内容 | 针对问询函中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对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复核,结合相关资料,对问询函作出了回复。现将公司回复的内容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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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10-14 |
标题 | 瑞泰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26号 |
批复原因 |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26号):
一、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同比下滑2.2%和48%,且预计2015年1-9月净利润为-1,400万元至-1,000万元。请结合行业及各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详细说明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二、截至2015年6月30日,你公司长短期贷款、应付票据总额为16.8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2.7亿元。请结合贷款到期日及公司资金情况说明目前公司是否存在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风险。
三、截至2015年6月30日,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0.6亿元。请列示本报告期你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及销售变动情况、公司销售政策及预计应收账款的回款时间、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并说明大额应收账款未回收的具体原因,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四、截至2015年6月30日,你公司对湘潭瑞泰高级硅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瑞泰”)其他应收账款余额为6,724万元,请详细说明与湘潭瑞泰的关系、未纳入合并报表及该笔其他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 |
批复内容 | 针对问询函中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对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复核,结合相关资料,对问询函作出了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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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5-06-13 |
标题 |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148号 |
批复原因 | 近日,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148号),要求公司针对问询函中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问题,对问询函作出回复。
问题一:你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2.07%,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却较上年同期增长104.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93.77%。请按产品类别详细列示2013-2014年度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变化情况及变化的具体原因,并结合2013年、2014年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计算过程,对比说明各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变化的具体原因。
问题二:你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9万元,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亿元。请用现金流量表编制间接法详细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计算过程,并说明两者差异形成的具体原因。
问题三:请详细列示你公司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前五名单位名称,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的关系,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前五名单位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若存在,请结合公司信用政策、行业竞争情况等说明导致两者不一致的原因。
问题四:你公司年末应收湘潭瑞泰高级硅砖有限公司余额为6,488万元,请详细说明该款项形成的交易背景、预计款项回收时间、公司采取何措施保障资金安全、以及是否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问题五、请从产品分类、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等方面,说明你公司本年度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问题六:请结合华东瑞泰对宜兴市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和无锡双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时的业绩承诺及2014年度业绩情况,详细说明商誉减值计提的合理性。 |
批复内容 | 针对问询函中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对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复核,结合相关资料,对问询函作出了回复。现将公司回复的内容进行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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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13-05-15 |
标题 |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补充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156号 |
批复原因 | 一、请公司结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补充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2012年成本的分析说明。
二、请公司结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按产品分类补充说明并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等情况。 |
批复内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3】第156号)的要求,公司对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补充披露。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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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31 |
标题 |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整改情况说明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公司应尽快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应当尽快将董事会及经理层的责权划分清楚;3、进一步细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4、公司应当尽快对应收账款、预付帐款快速增长而现金流较紧张的原因进行详细摸底; 5、应当尽快设立法务岗位,建立合同事务管理制度; 6、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会议记录内容要全面、完整; 7、建议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尽可能采取现场方式; 8、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分、子公司风险控制;9、完善治理结构,并切实保证内部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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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 号)、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京辖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 (京证公司发[2007]18 号)的文件精神,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完善问责机制,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同时,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借鉴其它上市公司的成功经验,结合公司实际,及时完善公司有关制度并落实执行到位,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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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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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29 |
标题 |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京证公司发[2007]18号 |
批复原因 | 1、公司应尽快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应当尽快将董事会及经理层的责权划分清楚;3、进一步细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4、公司应当尽快对应收账款、预付帐款快速增长而现金流较紧张的原因进行详细摸底; 5、应当尽快设立法务岗位,建立合同事务管理制度; 6、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会议记录内容要全面、完整; 7、建议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尽可能采取现场方式; 8、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分、子公司风险控制;9、完善治理结构,并切实保证内部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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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内容 | 公司以本次治理活动为良好契机,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不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化运作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治理活动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今后,公司将把公司治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 |
处理人 | 北京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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