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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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8-05
标题关于对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侯强、任万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4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4]14号
批复原因经查,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2023年三季度新增混塔业务收入确认方式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公司依此对2023年第三季度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导致公司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及2023年年报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公司及侯强、任万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4-08-03
标题*ST和展: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4]14号
批复原因经查,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2023年三季度新增混塔业务收入确认方式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公司依此对2023年第三季度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导致公司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及2023年年报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公司及侯强、任万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4-08-02
标题*ST和展:关于对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文件批号深证上[2024]605号
批复原因公司业绩预告不准确,且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批复内容一、对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侯强、首席财务官任万鹏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8-30
标题铁岭新城: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3]21号
批复原因经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300万元至2500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3612万元,与已经披露的业绩预告最大亏损数额偏离幅度达到44%。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说明具体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隋景宝、张铁成、王洪海、迟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8-30
标题关于对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隋景宝、张铁成、王洪海、迟峰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1号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3]21号
批复原因经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300万元至2500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3612万元,与已经披露的业绩预告最大亏损数额偏离幅度达到44%。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说明具体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隋景宝、张铁成、王洪海、迟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07
标题关于对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8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函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3-05-18
标题关于对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58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年审会计师核查后发表意见,在2023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6-14
标题关于对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52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6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02-07
标题关于对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1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2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2-01-20
标题铁岭新城:关于收到辽宁证监局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辽宁证监局[2022]2号
批复原因2020年度,你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京贸易)按照已收或应收商品对价总额(总额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18,725,722.38元、成本17,952,536.70元。经查,财京贸易在从供应商采购商品再销售给客户的过程中,未取得商品的控制权,不承担商品的存货风险,应为商品的代理人。你公司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交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多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7,952,536.70元。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处理人辽宁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6
标题关于对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68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交所关于对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68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5月21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4-20
标题关于对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39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关于对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4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17
标题*ST新城: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144号
批复原因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144号)。
批复内容公司对问询函中所列示的各项询问逐一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核实分析,并已按照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了回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7-04-27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朱康军)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7]39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朱康军操纵“铁岭新城”“中兴商业”的事实如下: 一、朱康军实际控制49个他人账户 二、朱康军利用实际控制的账户交易“铁岭新城” 2013年9月9日至12月26日,“铁岭新城”共有72个交易日。在此期间,朱康军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利用账户组,连续买卖“铁岭新城”,并在其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铁岭新城”,影响“铁岭新城”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朱康军违法所得267,811,284.87元,并处以267,811,284.87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2-06
标题关于对“14铁岭债”发行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偿债资金筹集情况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固收部关注函[2017]第20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发行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4铁岭债”)将于2019年3月6日兑付,并将于2017年3月6日支付利息及部分回售资金。2017年1月19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14铁岭债”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称“14铁岭债”的回售申报数量为9,292,679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1,007,791,037.55元(包含利息)。2017年1月26日,你公司披露了《2016年度业绩预告》及《关于2014年公司债券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称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亏损,“14铁岭债”或将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批复内容我部对上述问题予以监管关注。请你公司说明目前偿债资金筹集情况及未来筹资计划,并说明上述事项是否影响“14铁岭债”回售资金的筹集及债券按期兑付,于2017年2月10日前向我部提交书面报告。 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严格遵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落实本次债券的偿债资金,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4-12-24
标题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情况说明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期,证监会依托大数据系统,强化了针对市场操纵线索筛查和调查工作。目前,已对涉嫌操纵"中科云网"、"百圆裤业"、"兴民钢圈"、"山东如意"、"湖南发展"、"铁岭新城"、"宝泰隆"、"宝鼎重工"、"元力股份"、"东江环保"、"中兴商业"、"山东威达"、"宁波联合"、"远东传动"、"科泰电源"、"新海股份"、"九鼎新材"、"珠江啤酒"等18只股票的涉案机构和个人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目前,证监会已对涉嫌操纵18支股票的涉案机构和个人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4-12-19
标题证监会通报针对市场操纵的执法工作情况
相关法规《证券法》、《刑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近期,证监会依托大数据系统,强化了针对市场操纵线索筛查和调查工作。目前,已对涉嫌操纵“中科云网”、“百圆裤业”、“兴民钢圈”、“山东如意”、“湖南发展”、“铁岭新城”、“宝泰隆”、“宝鼎重工”、“元力股份”、“东江环保”“中兴商业”、“山东威达”、“宁波联合”、“远东传动”、“科泰电源”、“新海股份”、“九鼎新材”、“珠江啤酒”等18支股票的涉案机构和个人立案调查。
批复内容针对当前市场运行特征和市场操纵行为新特点,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已于近期开展打击市场操纵专项执法行动。一是拓宽线索渠道,强化实时监控,全面排查异动交易,依托大数据系统深入分析挖掘操纵市场线索;二是集中力量查处市场操纵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三是进一步完善针对市场操纵案件的行刑衔接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的时效性,加大刑事追责力度。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6-21
标题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报补充披露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年报披露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对我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查中,重点关注了部分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补充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2-09-15
标题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调查通字11232号
批复原因赵强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批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进行调查,请予以配合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标题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及时建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的问题。 2、“公司应建立董事会下设的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尽快启动运作,发挥专门委员会的积极作用”的问题。 3、“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做好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工作”的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将根据证监会、监管局的有关规定,以本次治理与规范活动为契机,增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意识,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2-06
标题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 1、“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及时建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的问题。 2、“公司应建立董事会下设的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尽快启动运作,发挥专门委员会的积极作用”的问题。 3、“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做好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工作”的问题。
批复内容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提高质量,公司在吸取其他上市公司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公司自身在专项治理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从2003年对原第一纺织实施重大重组开始着手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今年,公司把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契机,动员了较大的力量,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推动公司在治理方面又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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