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2-11-16 |
标题 | 关于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0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注函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1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3-11 |
标题 | 广东佰利源化工有限公司收到珠海市横琴新区国家税务局行政处罚(恒清新国税简罚[2018]237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恒清新国税简罚[2018]237号 |
批复原因 | 遗失已填开的广东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1份 |
批复内容 | 罚款500元 |
处理人 | 珠海市横琴新区国家税务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3-11 |
标题 | 若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渝北区水务局双凤桥税务所行政处罚(渝北双凤桥税简罚[2019]10030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渝北双凤桥税简罚[2019]100302号 |
批复原因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渝北区水务局双凤桥税务所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2-03-11 |
标题 | 浙江新景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沪浦机关简违字[2020]0404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沪浦机关简违字[2020]0404号 |
批复原因 | 出口货物申报数量、总价与实际不符 |
批复内容 | 罚款2,000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8-21 |
标题 | 关于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86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86号 |
批复原因 | 下发关于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86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5-13 |
标题 | 关于对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6〕第79号)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16]第79号 |
批复原因 |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集团”)于2016年5月18日将所持你公司5970万股股票(占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48%)进行了质押。根据你公司的说明,远大集团于2016年5月19日将上述股权质押情况告知你公司,你公司未及时予以披露,直至2016年5月30日午间才披露《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
批复内容 |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2.1条、第11.11.4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3 |
标题 | 关于对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6〕第20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问询函[2016]第200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对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关于对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有关问题的说明》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3 |
标题 | 关于对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6〕第338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问询函[2016]第338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对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关于对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有关问题的说明》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3 |
标题 | 关于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195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195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关于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有关问题的说明》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3 |
标题 | 关于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8〕第230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问询函[2018]第230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关于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有关问题的说明》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3 |
标题 | 关于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2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22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10-08 |
标题 | 关于对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金波等股东的监管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监管函[2019]第65号 |
批复原因 | 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波、吴向东、许强、石浙明、王开红、许朝阳、夏祥敏、兰武、翁启栋、邹明刚、王大威、陈婥婷、张伟、蒋新芝、蔡华杰、罗丽萍、傅颖盈、王钧、陈菲、徐忠明、邢益平、孙追芳、邹红艳、钱薛斌、郭和平: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你们购买所持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合计48%的股权并于2016年完成实施。你们与公司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及其补充协议,对远大物产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了补偿义务。由于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补偿实施方案。补偿实施方案规定所有补偿方案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内实施完毕。截至目前,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补偿实施方案的时间已超过一年,但是你们尚未完成所有的业绩补偿义务。 |
批复内容 | 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尽快履行相关业绩补偿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及本所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8-10-18 |
标题 | 远大控股:重大风险事项的进展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正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
批复内容 | 2018年10月17日,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通知,远大石化有限公司因操纵期货市场案被移送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远大物产未作为被告单位被移送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处理人 | 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09-13 |
标题 | 关于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文件批号 | 深证上[2018]438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控股”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远大控股于2018年1月26日披露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7年经营业绩同向下降,盈利为20,000万元至27,800万元。但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7年业绩亏损,净利润约为-14,000万元至-6,300万元。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9,264万元。远大控股于2018年1月26日披露的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同向下降,迟至4月14日才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7年业绩亏损,构成业绩预告修正滞后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
批复内容 | 鉴于远大控股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远大控股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金波、董事会秘书兼时任财务负责人张勉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远大控股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5-16 |
标题 | 关于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66号 |
批复原因 | 收到深交所关于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66号。 |
批复内容 |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5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7-09-25 |
标题 | 远大控股:风险提示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正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
批复内容 |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正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
处理人 | 有关部门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6-03-09 |
标题 | 如意集团: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22号 |
批复原因 |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22号),要求公司对近期媒体质疑的相关情况进行自查,要求公司重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意见。 |
批复内容 | 经公司和重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现对相关情况进行回复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3-08 |
标题 | 如意集团:关于201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7号 |
批复原因 |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7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在接到问询函后,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回复,现就有关情况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2-06 |
标题 | 如意集团: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书面回复 |
相关法规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关问题与解答》 |
文件批号 | 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6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6号)已收悉,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集团”、“上市公司”或“公司” )同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就事后审核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落实,现就事后审核意见中的有关问题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1-30 |
标题 | 如意集团:关于取消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6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6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及重组相关各方需要根据重组问询函对本次提交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进行补充和完善,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人为操纵 公告日期:2015-11-13 |
标题 | 证监会对5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中国证监会[2015]73号 |
批复原因 | 日前,证监会对马信琪涉嫌操纵“暴风科技”股票价格和孙国栋涉嫌操纵“全通教育”、“中科金财”、“如意集团”、“西部证券”、“开元仪器”、“奋达科技”、“鼎捷软件”、“暴风科技”、“雷曼股份”、“深圳华强”、“仙坛股份”、“新宁物流”和“银之杰”等13支股票价格两案调查、审理完毕。
两案的操作手法均是通过虚假申报等方法影响相应股票价格,并快速反向卖出获利。其中,马信琪在2015年7月31日多次大笔申报买入后快速撤单,以不成交或少量成交的方式拉抬“暴风科技”股价,随后快速反向卖出之前持有的部分股票获利。孙国栋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期间,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连续竞价阶段、尾市阶段通过虚假申报、连续申报抬高股价等方式影响“全通教育”等前述13支股票价格,并于当日或次日反向卖出获利。马信琪和孙国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金建勇、袁海林、张春定、马信琪未提交陈述申辩材料,未申请听证。孙国栋提交了陈述申辩材料,提出其没有操纵的主观恶意,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且有配合调查的情节,请求减轻或从轻处罚。我会已充分考虑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对上述5宗案件的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没收金建勇违法所得441,911.05元,并处以1,325,733.15元的罚款;责令袁海林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没收张春定违法所得99,663,799.90元,并处以298,991,399.70元罚款;没收马信琪违法所得441,169.11元,并处以1,323,507.33元罚款;没收孙国栋违法所得11,298,908.14元,并处以33,896,724.42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5-09-11 |
标题 | 证监会拟对两宗短线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日前,证监会对马信琪涉嫌操纵“暴风科技”股票价格和孙国栋涉嫌操纵“全通教育”、“中科金财”、“如意集团”、“西部证券”、“开元仪器”、“奋达科技”、“鼎捷软件”、“暴风科技”、“雷曼股份”、“深圳华强”、“仙坛股份”、“新宁物流”和“银之杰”等13支股票价格两案调查、审理完毕。
两案的操作手法均是通过虚假申报等方法影响相应股票价格,并快速反向卖出获利。其中,马信琪在2015年7月31日多次大笔申报买入后快速撤单,以不成交或少量成交的方式拉抬“暴风科技”股价,随后快速反向卖出之前持有的部分股票获利。孙国栋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期间,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连续竞价阶段、尾市阶段通过虚假申报、连续申报抬高股价等方式影响“全通教育”等前述13支股票价格,并于当日或次日反向卖出获利。马信琪和孙国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批复内容 |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拟对马信琪和孙国栋分别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马信琪违法所得441,169.11元,并处以1,323,507.33元罚款;没收孙国栋违法所得11,298,908.14元,并处以33,896,724.42元罚款。 |
处理人 | 中国证监会 |
|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5-04-21 |
标题 |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更正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86号 |
批复原因 | 2015年3月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86号),公司需就未及时履行披露程序和披露义务进行补充更正公告。 |
批复内容 | 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了回复,并就公司未及时履行披露程序和披露义务补充更正公告。 |
处理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15 |
标题 |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一)公司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二)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内控的执行。
(三)公司需进一步规范三会运作。
(四)公司需进一步提高透明度。
(五)公司需进一步提高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诚信意识和勤勉尽责意识。
(六)其他 |
批复内容 | 公司将以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有效开展为契机,在其后的工作中,继续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继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质量,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2-12-28 |
标题 | 《整改通知书》 |
相关法规 | 《公司章程》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南京特派员办事处于2002年11月4日至8日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2年11月25日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对贵办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于2002年12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针对《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认真自查,逐项制订和落实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
处理人 | 南京特派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