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5-09-14 |
标题 | 兴蓉环境: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光、副总经理高华不能履职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2015年9月12日,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光先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不能履行职务。
公司副总经理高华先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不能履行职务。 |
批复内容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推举代理董事长。 |
处理人 | 其他机构 |
|
违法 公告日期:2014-01-11 |
标题 |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对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颖执行拘留。 |
批复内容 |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之规定,对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颖执行拘留。
该事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
处理人 | 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 |
|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3-04-27 |
标题 |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董事王文全先生涉嫌个人违纪问题。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王文全先生因涉嫌个人违纪问题,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
处理人 | 有关部门 |
|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3-04-25 |
标题 |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谭建明先生因涉嫌个人违纪问题。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谭建明先生因涉嫌个人违纪问题,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
处理人 | 有关部门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7 |
标题 |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整改的情况说明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公司应督促大股东尽快偿还经营性占用资金,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其他投资者权益不受损害
2、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子公司风险控制,建立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信息披露管理;
3、公司应进一步理顺股东关系,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有关要求,以股权为纽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批复内容 | 公司将以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继续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中心,严格规范自身经营活动,提高公司诚信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努力促进公司透明度、竞争力和赢利能力以回报投资者。
|
处理人 | 甘肃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1-02 |
标题 |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1、公司应督促大股东尽快偿还经营性占用资金,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其他投资者权益不受损害;
2、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子公司风险控制,建立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信息披露管理;
3、公司应进一步理顺股东关系,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有关要求,以股权为纽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批复内容 | 今后,公司将继续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中心,严格规范自身经营活动,提高公司诚信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实际经营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和完善公司相关制度,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不断的自查自纠,努力促进公司透明度、竞争力和赢利能力的显著提升。 |
处理人 | 甘肃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5-09-13 |
标题 |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2005年巡检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三会"运作、募集资金使用、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子公司的投资管理、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问题。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甘肃监局于2005年6月下旬对我公司进行巡回检查,并于2005年7月19日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整改通知书》)。公司接到《整改通知》后高度重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整改通知》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一致认为中国证监会甘肃证监局提出的问题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此次例行巡检,将对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很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针对《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的事项,本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证监会有关法规文件,本着规范发展、严格自律、认真负责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研究,提出了落实整改的措施,并于2005年9月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处理人 | 甘肃证监局 |
|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3-08-30 |
标题 | 关于中国证监会兰州特派办2003年巡检提出问题的整改报告公告 |
相关法规 |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治理及运作不规范;关联交易披露不充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按照既定的进度进行;公司存在一定程度的欠税情况;公司有五个账户796,044.41元询证函未回复,长期挂帐,未作清理 |
批复内容 | 中国证监会兰州特派办于2003年4月18日至4月22日对我公司进行例行巡回检查,并于2003年6月6日下发了《关于对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巡回检查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整改通知》)。公司接到《整改通知》后高度重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整改通知》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一致认为中国证监会兰州特派办提出的问题符合实际情况,通过此次巡检,将对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很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针对《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的事项,本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证监会有法规文件,本着规范发展、严格自律、认真负责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研究,提出了落实、整改的措施。 |
处理人 | 兰州特派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