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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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4-28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4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3-01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二次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4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4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进一步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3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及佐证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2-01-18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9-16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1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1年9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26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报的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93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6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核查意见等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16
标题樱华门诊收到长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处罚(长第2220180032号、长第2220180033号)
相关法规《处方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长第2220180032号、长第2220180033号
批复原因因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以罚款3200元的行政处罚。对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2900元
批复内容处以罚款3200元的行政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2900元。
处理人长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16
标题樱华门诊收到长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处罚(长第2120195005号)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长第2120195005号
批复原因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接种疫苗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05元
批复内容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05元
处理人长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0-10-16
标题樱园门诊收到长宁区市场监督局处罚(沪监管长处字(2019)第052019001612号)
相关法规《广告法》
文件批号沪监管长处字(2019)第052019001612号
批复原因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
批复内容罚款9300元,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处理人长宁区市场监督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26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26号
批复原因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提示性公告》”)显示,你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发行对象为包括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资管”)在内的不超过35名法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者,该事项可能导致你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此,我部于5月21日向你公司发出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76号),要求你公司说明截止发函日公司与湖北资管等投资者的沟通和协议签署情况,以及拟发行对象和公司已履行和仍需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等。 根据你公司于5月24日披露的《关于对公司部〔2020〕第76号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内容,湖北资管对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你公司《提示性公告》所述内容存在不一致,你公司对《提示性公告》的披露内容和披露过程存在不审慎的情形,你公司也未就相关事项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充分进行风险提示。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5-21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76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5月25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03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5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4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0-01-22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7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7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9-10-19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成稽调查通字[2019046]号
批复原因因李雪峰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批复内容因李雪峰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9-05-09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36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3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2019年5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2-12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35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3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9-01-22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0号
批复原因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0号 。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1-26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119号
批复原因吴奕中、 李海平: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控股”)分别于2017年9月30日和2018年1月6日披露《关于为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公告》显示,华塑控股为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渠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渠乐”)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和50,000万元,担保期限均为一年。根据华塑控股于2018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2018〕第138号<关注函>的回复函》,上市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16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然而,上海渠乐于2017年9月29日,在华塑控股召开股东大会前即向江苏佳磊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佳磊”)开具了商业承兑汇票(3张共5,000万元),用于日后向其采购电解铜,并由华塑控股确认担保后正式生效。你们分别作为华塑控股的董事、总经理,以及上述贸易业务采购过程中的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对华塑控股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规定。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11-21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控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7年11月7日,华塑控股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解除质押以及再质押的公告》显示,控股股东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麦田”)持有华塑控股198,200,000股,占华塑控股总股本24.13%;西藏麦田分别于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30日将质押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持143,000,000股、55,200,000股解除质押;分别于2017年9月29日、2017年11月1日质押143,000,000股、55,200,000股予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述四笔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期间跨越了三季报披露时间,华塑控股未能及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查询平台核查相关情况,未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华塑控股分别于2017年9月30日和2018年1月6日披露《关于为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公告》显示,华塑控股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渠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渠乐”)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和50,000万元,担保期限均为一年。根据华塑控股于2018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2018〕第138号〈关注函〉的回复函》,华塑控股分别于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然而,上海渠乐于2017年9月29日,在华塑控股召开股东大会前即向江苏佳磊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具了商业承兑汇票(3张共5,000万元),用于日后向其采购电解铜,并由华塑控股确认担保后正式生效。华塑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7.6条、第9.11条、第11.11.4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8-11-21
标题关于对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麦田”)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7年11月7日,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解除质押以及再质押的公告》显示,西藏麦田持有上市公司198,2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4.13%;西藏麦田分别于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30日将质押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持上市公司143,000,000股、55,200,000股解除质押;分别于2017年9月29日、2017年11月1日质押143,000,000股、55,200,000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予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麦田及李雪峰、张子若未能及时将前述四笔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情况告知上市公司,使得上市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批复内容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李雪峰和张子若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10-17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10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10号。
批复内容请将相关材料于10月22日前报送至我部,同时,履行相应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警示  公告日期:2018-08-30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四川证监局[2018]16号
批复原因2017年9月28日,你公司将所持华塑控股股份14,3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7.32%)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质押,并于次日将相关股权质押给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但是,你公司直至2017年11月3日才通知华塑控股,并于11月7日披露此次解除质押和质押事项。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六条规定。
批复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监督管理措施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你公司应吸取经验教训,杜绝再次发生此类事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27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47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47号。
批复内容请将相关说明材料于7月31日前报送至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16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二)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38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披露《关于解除为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公告》显示,你公司“为控制承担担保义务带来的风险,公司拟解除为上海渠乐提供的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连带责任担保。”你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30日和2018年1月6日披露《关于为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公告》显示,你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渠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渠乐”)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和50,000万元,担保期限均为一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公司于7月19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至我部,并履行相应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16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一)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39号
批复原因2018年7月13日,有关媒体刊登了题为《华塑控股控股股东股权遭冻结牵出“阜兴系”》的报道(以下简称“报道”),主要内容涉及你公司、你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西藏麦田”)、西藏麦田控股股东浙江浦江域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浦江域耀”)、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雪峰、浦江域耀于2017年3月收购西藏麦田100%股权时李雪峰的6亿元资金融出方沈铁娟及沈铁娟父亲和兄弟控股的上海佳运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佳运置业”)均与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阜兴集团”)、阜兴集团实际控制人朱一栋或被市场普遍将朱一栋所掌控企业称为“阜兴系”的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批复内容请公司将相关说明材料于7月20日前报送至我部,并及时履行相关临时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7-10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32号
批复原因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显示,你公司于2018年7月9日收到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麦田”)发来的由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其出具的《告知函》:2017年9月西藏麦田将持有的华塑控股19,820 万股股票质押给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合同相关约定,在质押股票锚净值等于或小于预警线时,西藏麦田应在约定时间内追加质押股票或保证金。截至目前,西藏麦田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追加质押股票或保证金。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启动相关司法程序,申请对西藏麦田持有的华塑控股股票予以冻结。同时,你公司于2017年7月4日披露《关于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回复公告”)显示,西藏麦田于2018年3月22日、2018年3月23日进行部分还款,并于2018年4月4日追加质押物,质押物的价值正在评估之中,股票质押预警线根据质押物的价值待定。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在7月12日前将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报送我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请及时予以补充公告。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6-19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235号
批复原因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235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在2018年6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8-06-13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57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披露《关于转让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称,你公司与自然人单学军签订协议,以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你公司持有的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票交公司”)20%股权,预计该交易可给公司带来2,000万元的投资收益,占你公司2016年报告期末净利润绝对值(-7,131.68万元)的28.02%,相关协议落款日期为11月17日,但是,你公司迟至12月1日才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披露《诉讼事项进展公告》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6日作出执行裁定书(案号:2016渝0103执保1568号之一)冻结公司持有的成都麦田园林有限公司股权,保全限额1000万元。后经公司另行提供担保,渝中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日解除了冻结。……渝中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3日再次做出执行裁定(案号:2016渝0103执保1568号之三)冻结公司持有的成都麦田园林有限公司股权,保全限额160万元。你公司在上述股权冻结及解除冻结时点,均未能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2条,第7.3条,第9.2条和第11.11.3条的规定。
批复内容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1-23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资产评估相关事宜》
文件批号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3号
批复原因收到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3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2-28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90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于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欠款及减免利息的通知>的公告》,显示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宏志”)对你公司享有债权本息合计9972.03万元,其中本金5990万元,利息3982.03万元,四川宏志向你公司发出的《关于欠款及减免利息的通知》称,若你公司在2017年12月29日前偿付本金3000万元,且你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剩余欠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则四川宏志将免除对你公司的应付利息2400万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在12月29日前将相关说明报送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2-20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65号
批复原因2017年12月6日,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65号)。
批复内容收到该函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马上组织相关人员就《关注函》中的问题进行落实、解答,现对关注函所涉及的有关问题的回复内容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2-09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61号
批复原因2017年12月1日,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61号)。
批复内容收到该函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马上组织相关人员就《关注函》中的问题进行落实、解答,现对关注函所涉及的有关问题的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2-06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65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披露了《诉讼事项进展公告》,显示在重庆对外贸易进口有限公司与南充华塑型材有限公司、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关于《工业品买卖合同》的纠纷引起的诉讼中,你公司被列为被告之一,原告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就此,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渝中法院”)于2016年12月16日裁定冻结你公司持有的成都麦田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田园林”)股权,之后你公司另行提供担保,渝中法院于2017年11月1日解除了冻结,但11月23日再次裁定予以冻结,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在12月8日前将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报送我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请及时予以补充公告。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12-01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161号
批复原因你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披露了《关于转让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称你公司拟以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前海金融票据报价交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票交公司”)20%股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董事会在12月5日前将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报送我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请及时予以补充公告。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7-03-30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41号
批复原因2017年3月25日,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41号)。
批复内容收到该函后,本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按照交易所要求对关注函中所涉及问题逐一进行核实查证,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补充完善《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回复相关问题。 根据相关各方提供的资料及说明,本公司对关注函所涉及的有关问题的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3-25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2016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7号
批复原因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7号)。
批复内容收到该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经认真查证,现回复内容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04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5号
批复原因2016年5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和出具核查意见。
批复内容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协同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了沟通。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和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正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进一步补充、修订,待回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披露后再申请复牌。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6-06-01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276号
批复原因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6]第276号)。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对相关提问进行了认真核查与分析,并就上述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6-16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川证监上市[2015]65号
批复原因2015年6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发出的《监管问询函》。
批复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对问询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和回复。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01-07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问询函[2015]第2号
批复原因2015年1月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2015年1月7日,公司出具对问询函的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4-12-31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14年7月15日,公司披露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称,因公司子公司成都麦田园林有限公司本期盈利,公司建材板块经营性亏损减少,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扭亏为盈,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00-800万元。8月30日,公司披露2014年半年报及致歉公告显示,公司201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606.59万元。实际实现业绩与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业绩预告不准确,也未及时发布更正公告,且影响盈亏性质。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第11.3.3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时任董事会秘书郭宏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宏、财务总监黄颖灵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批复内容鉴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董事长兼时任董事会秘书郭宏杰、董事兼总经理李宏、财务总监黄颖灵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8-30
标题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4[75]号
批复原因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 (一)华塑控股在2010年间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华塑控股《2010年年度报告》虚假陈述 (三)华塑控股在2011年间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华塑控股《2011年年度报告》虚假陈述 (五)华塑控股在2012年间未及时披露相关的担保事项 华塑控股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关于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的规定;华塑控股《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未披露相关事项,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的上市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一)对华塑控股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二)对邢乐成、王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三)对李建生、刘永华、贾立兴、陈志、王友亭、柴磊、韩复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四)对戴飞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8-20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263号
批复原因2014年8月2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2014年8月21日,公司出具对关注函的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8-18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258号
批复原因2014年8月1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2014年8月19日,公司出具对关注函的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4-08-15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川证监上市[2014]50号
批复原因2014年8月15日,四川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提示整改函》(川证监上市〔2014〕50号),认为麦田园林存在资产权属界定不明确、资产管理不规范、财务基础薄弱、财务核算不规范、内部管理不完善、麦田园林尚未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等问题。
批复内容2014年8月26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报送了《整改计划》。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4-08-14
标题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刑乐成、王苏等11名责任人)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4]7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华塑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华塑控股在2010年间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华塑控股《2010年年度报告》虚假陈述 三、华塑控股在2011年间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华塑控股《2011年年度报告》虚假陈述 五、华塑控股在2012年间未及时披露相关担保事项
批复内容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对华塑控股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二)对邢乐成、王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三)对李建生、刘永华、贾立兴、陈志、王友亭、柴磊、韩复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四)对戴飞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4-05-16
标题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2014年5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发出问询函,问询:报告期,公司转让成都同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华塑建材有限公司25.83%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同时转让了通过成都物业控制的山东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山东华塑型材有限公司、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的股权。请公司补充说明上述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过程及对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的影响,并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发表专项意见。
批复内容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后,公司就该事项进行说明并予以公告。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4-05-09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4]第181号
批复原因2014年5月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该问询函主要内容如下: “1、报告期,你公司转让成都同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华塑建材有限公司25.83%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同时转让了通过成都物业控制的山东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公司最终间接持有其100%的权益比例)、山东华塑型材有限公司(公司最终间接持有其100%的权益比例)、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25.83%的股权,通过成都物业间接持有74.17%的股权)的股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过程及对你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的影响,并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发表专项意见。 2、前期,你公司通过司法裁定确认享有广东证券所持有你公司的527万股股份权益。你公司披露,上述股票于2012年2月全部出售收入6,172.84万元,并于2012年3月6日划达山东德孚律师事务所专户,根据《风险合作代理合同》,你公司应收4,629.63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你公司已合计收到3,162.28万元(包括收到现金2,700.00万元;视同收到<主要是山东德孚律师事务所受本公司原董事长邢乐成指令支付的费用>225.65万元;根据合同本公司应当承担的费用117.00万元;以及按照本公司财务审计报告附注十二第11项所述案件应当确认的费用119.63万元),尚应收1,467.35万元。请进一步补充说明前述视同收到的款项的形成原因及合理性。 3、前期,你公司募集资金3.79亿元。截至目前,仅使用331.19万元,请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及我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说明你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存储情况,并请你公司当时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 4、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南充羽绒制品厂房屋和海口美国工业园5号厂房尚未办理产权证,请补充说明上述投资性房地产的权属是否存在争议,以及至今未办理产权证明的原因。 5、报告期,深圳市华美达通讯公司与你公司签订了《深圳四海羽绒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书》、《深圳鑫海羽绒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书》(含你公司受深圳四海、深圳鑫海少数股东委托签署的少数股东股权转让),由深圳传承投资有限公司代为支付定金及股权转让预付款,共计3500万元,请对照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补充说明深圳传承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报告期末,你公司预计负债金额为零,请你公司结合重大诉讼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批复内容2014年,公司就该年报问询函出具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4-01-09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6号
批复原因2014年1月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2014年1月10日,公司出具对关注函的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12-18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3]第109号
批复原因2013年12月18日深交所出具了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股改方案涉及的捐赠资产标的公司成都麦田园林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宏先生表示,公司还有订单大概12亿元,但因为使用别人资金,以其他公司名义投标,所以在报表上都没办法体现。我部注意到你公司未在股改方案中披露上述重大信息,也未以其他公告形式予以披露。同时,我部对李宏先生发布的前述信息的真实性表示严重关注。 李宏先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4条、第2.3条、第2.14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股改相关方,以及全体董事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批复内容公司对李宏先生提出训诫,要求其在接受媒体访问时和其他公开场合发言时,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10-23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300号
批复原因2013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2013年10月25日,公司出具对关注函的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3-09-09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257号
批复原因2013年9月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2013年9月10日,公司出具对关注函的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
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3-08-16
标题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文件批号深证上[2013]275号
批复原因经查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1.重大交易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披露 2.转让子公司股权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披露 3.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及时披露 4.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经审议和披露,亦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批复内容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本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如下处分: 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邢乐成、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王苏、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戴飞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8-13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3]第76号
批复原因2013年8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3〕第76号),监管措施决定书及监管函、主要内容如下: 1-1重大合同未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问题 1-2转让子公司股权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披露问题 1-3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及时披露 1-4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经审议和披露、亦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1-5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公司部分涉诉资金问题
批复内容针对上述行为,四川监管局要求公司进行整改并达到如下要求: “A梳理公司重大决策程序,并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和制度; B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建立相关的信息披露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C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加强财务支出的审批核对制度,建立重大合同管理审批监督制度; D重新梳理和审议出售鲁宏精饰股权行为,重新梳理和审议与鑫睿融的合作担保合同,并将相关事项及时进行披露。”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13-03-21
标题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成稽调查通字132001号
批复原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
批复内容2013年3月21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编号为:成稽调查通字132001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问讯  公告日期:2013-02-27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问询函[2013]第7号
批复原因2013年2月2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2013年3月1日,公司出具对问询函的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2-05
标题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2012]8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公司整改的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四川证监局[2012]8号
批复原因一、与成都鑫睿融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的问题。 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的问题。 三、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也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的问题。 四、对外资金往来未经董事会审议,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也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的问题。 五、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公司部分涉诉资金的问题。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对《决定书》进行了对照检查,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和深刻反思,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独立董事也提出独立意见,本着严格自律、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积极进行整改。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1-12
标题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四川证监局[2012]8号
批复原因一、与成都鑫睿融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也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对外资金往来未经董事会审议,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也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公司部分涉诉资金
批复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于未经董事会审议的合同、协议、担保及其他事项认定为不具有法律效力,相关债权债务依法进行处理。 公司董事会责成公司经营层联系有关部门,针对侵害上市公司权益的行为及责任人,采取相应的司法措施,切实保护上市公司的资产安全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提议认真梳理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完善财务管理及审批程序并按规定予以披露。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3-01-05
标题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四川证监局[2012]8号
批复原因一、与成都鑫睿融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也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对外资金往来未经董事会审议,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也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公司部分涉诉资金
批复内容现要求公司按照我国证劵法律法规和规则,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认真梳理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强化公司财务核算,规范重大事项的内部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保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合法权益,并在2013年1月31日前予以改正,且达到如下要求: 一、梳理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并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和制度; 二、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建立相关的信息披露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加强财务支出的审批核对制度,建立重大合同管理审批监督制度; 四、重新梳理和审议出售鲁宏精饰股权行为,重新梳理和审议与鑫睿融的合作担保合同,并将相关事项及时进行披露。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2-11-02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问询函[2012]第75号
批复原因2012年11月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2012年11月6日,公司出具对问询函的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9-03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文件批号公司部监管函[2012]第75号
批复原因2012年9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时任独立董事柴磊的监管函,主要内容如下: “2012年2月13日,你公司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当日,柴磊买入公司股票51,300股,成交均价11.66元,涉及金额59.8万元。2012年2月14日,柴磊卖出公司股票12,825股,成交均价11.4元,涉及金额14.6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的规定。本所对柴磊予以警告”。
批复内容公司获知上述交易后,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柴磊先生在2月13日当天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后立即通知了公司,并作出深刻检讨,深表歉意!公司已于2012年2月16日发出公告(2012-009号公告),对此事宜进行了专门披露,表明了公司的态度和对当事人的批评意见。在2012年4月22日的公司年报董事会上,独立董事柴磊就此事向公司的董事、监事和列席高管进行了深刻检讨,大家对他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批评并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再度发生。该交易发生后至今,公司未出现董监高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形。 此外,公司于2012年2月27日专门召开董事会,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14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柴磊因履职期限届满离任。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职以来,未发生类似行为。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2-05-22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2]第320号
批复原因2012年5月2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该问询函主要内容如下: “我部在年报审查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 1、请以列表形式补充说明你公司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资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账面净值、权利受限原因等。 2、请补充提供近三年你公司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前十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款项形成原因、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等。 3、报告期,你公司清算注销深圳金海,转让鲁宏精饰股权、注销上海天歌服饰等五家子公司,请进一步说明上述事项你公司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报告期,你公司预付成都同辉投资775.44万元,预付南充分行500万元,请进一步说明上述预付款项形成原因。 5、报告期,华塑建材、山东建材和鑫睿融进行债务重组,请进一步补充说明债务重组情况及相关会计处理情况。 6、你公司其他应付上海聚龙投资1,520万元系用于解决为蜀乐药业提供担保的或有损失保证金,请进一步补充说明上海聚龙投资为你公司提供保证金的原因。 7、报告期,你公司因收回广东证券所持有你公司527万股而收回现金500万元,请对照上市规则说明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报告期,你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发生额为4,314万元,请进一步说明交易对手方、交易金额、形成原因。 9、2010年度,你公司收到四川德瑞房地产1.27亿元预付房地产开发款,请进一步说明上述1.27亿元预付款具体用途及流向。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2年0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批复内容2012年5月24日,公司对该年报问询函作出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2-03-08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2]第60号
批复原因2012年3月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2013年4月11日,公司出具对关注函的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2-03-05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问询函[2012]第21号
批复原因2012年3月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批复内容2012年3月15日,公司出具对问询函的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
违法  公告日期:2012-02-16
标题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公告
相关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公司独立董事柴磊先生于2012年2月13日、2月14日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
批复内容公司董事会已向柴磊先生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持有公司股票的行为,做好谨慎账户管理。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处理人其他机构
问讯  公告日期:2011-10-10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1]第102号
批复原因2011年10月10日,申请人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该问询函主要内容如下: “我部在半年报审查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 1、2010年12月30日,呼和浩特市中院终审裁定你公司享有广东证券所持有你公司527万股股份的权益,但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实际享有上述权益,请进一步说明你公司追讨广东证券所持有你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你公司关于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规定,对账龄达到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仅按照5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请说明你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谨慎。”
批复内容2011年10月12日,申请人对该半年报问询函作出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10-05-13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川证监上市[2010]24号
批复原因2010年5月13日,申请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发出的《监管意见函》。
批复内容2010年5月24日,申请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回复。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10-03-24
标题华塑控股: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公司部关注函[2012]第46号
批复原因2010年3月24日,申请人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批复内容2010年3月25日,申请人出具对关注函的回复。
处理人深交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8-07-19
标题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说明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完善法人治理,规范“三会”运作。 2、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3、关于大股东股权争议和股改问题。 4、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5、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展开工作。
批复内容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公司将继续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内控制度,使公司治理水平更进一步。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07-12-26
标题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1、尽快解决大股东股权争议,督促大股东尽快提出股改动议,推进股改工作。 2、公司应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三会”运作,确保法人治理的有效性。 3、公司应加强对信息披露工作及印鉴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及时和准确。 4、公司应规范“三会”会议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记录和保管会议资料。 5、公司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 6、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规定,制定专项管理制度。
批复内容通过本次治理专项活动,公司对治理方面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切实的整改,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使公司治理水平得到了提高。今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处理人四川证监局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05-06-21
标题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告
相关法规《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证监罚字[2005]14号
批复原因信息披露虚假、信息披露重大遗漏、
批复内容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05-01-06
标题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
批复原因在2000年,2001年年度报告及2002年中期报告中虚构利润,虚假披露委托理财事项以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批复内容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公告日期:2003-07-03
标题四川天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西安证监字[2003]1号
批复原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事项
批复内容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3-04-16
标题关于对四川天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相关法规《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深证上[2003]19号
批复原因多次进行违规担保且既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定期报告中予以公告
批复内容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  公告日期:2002-09-11
标题关于对四川天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
相关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深证上[2002]57号
批复原因
批复内容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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