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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蓝筹稳健混合A(09000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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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8497 | ||||||||
基金代码 | 090003 | ||||||||
公告日期 | 2005-08-31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调整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资产配置比例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鉴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被废止,新的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已不做限制性规定,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基金合同》第十三条第(三)款“投资范围和对象”中规定“本基金资产中股票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30%~80%,债券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20%~65%,现金比例的变动范围为0~1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修改为:“本基金投资股票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0%~95%,投资债券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6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删除《基金合同》第十三条第(九)款第1小节之“基金投资于股票和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的规定;删除《基金合同》第十三条第(九)款中第2小节之 “基金投资于国债和金融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规定。 以上修改内容,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持异议,本基金管理人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上修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将发布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ank-of-china.com)。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 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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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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