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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鑫瑞灵活A(00215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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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826203 | ||||||||
基金代码 | 002155 | ||||||||
公告日期 | 2017-09-1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国金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金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金鑫瑞灵活配置 基金主代码 00215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9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金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金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年9月18日 赎回起始日 2017年9月18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7年9月18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移动客户端及第理财和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时,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单笔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为1元,具体的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公告。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追加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最低追加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但若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的情形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 1.50% 50万≤M<100万 1.20% 100万≤M<500万 0.80% M≥500万 每笔1000元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并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某一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连续持有期限(日历日) 赎回费率 1天(含)~7天(含) 1.50% 8天(含)~30天(含) 0.75% 31天(含)~365天(含) 0.50% 366天(含)~730天(含) 0.25% 731天(含)以上 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少于90日的投资人,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人,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80日的投资人,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直销机构 (1)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3-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联系人:石迎春 联系电话:010-88005812 客服信箱:service@gfund.com 客服电话:4000-2000-18 传真:010-88005816 网站:http://www.gfund.com (2)国金基金网上交易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trade.gfund.com 目前支持的网上交易支付渠道:工行卡、建行卡、天天盈、通联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gfund.com (3)国金基金移动客户端 移动客户端(APP)名称:及第理财 目前支持的移动客户端支付渠道:通联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gfund.com 5.2场外代销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唐斌,陈志伟 电话:0591-87824863,0591-87857530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国金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官方网站(www.gfund.com)查询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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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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