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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证转型成长指数(00336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675991
基金代码 003366
公告日期 2017-01-14
编号 1
标题 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中证转型成长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336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合同》和《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年1月16日
赎回起始日 2017年1月16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业务操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时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1,000元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50万 1.50%
50万≤M<200万 1.00%
200万≤M<500万 0.50%
M≥500万 1000元/笔

注: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自2017年1月16日起参加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其他销售机构最新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365天 0.50%
365天≤N<730天 0.25%
N≥730天 0%

注 :其中,1年为365个自然日,2年为730个自然日,以此类推。赎回费用由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持有期少于30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0个自然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https://fund.stocke.com.cn/etrading

5.1.2 场外其他销售机构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jjmmw.com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fund.10jqka.com.cn

(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3999

网址:www.chinapnr.com

(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fund.easymoney.com

(10)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928-2266

公司网址: www.dtfunds.com

(1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1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3309

公司网址: www.dwjq.com.cn

5.2 场内销售机构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7年01月1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1月9日《证券时报》上的《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或拨打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345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4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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