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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民发货币A(00407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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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651850 | ||||||||
基金代码 | 004077 | ||||||||
公告日期 | 2016-12-17 | ||||||||
编号 | 2 | ||||||||
标题 | 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金信民发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407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招 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6年12月19日 赎回起始日 2016年12月1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金信民发货币A 金信民发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077 00407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 资)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可在上述范围内规定具体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0.01元;B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但已经持有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除外,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确定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2、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4、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日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不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者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确定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2、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4、正常情况下,投资人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于T+1日从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经销售机构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时,款项的支付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日规定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2 场外代销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刊登在指定媒介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转换、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等其他相关业务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x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66-2866)。 4、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5、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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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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