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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消费主题股票C(00319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591935
基金代码 003191
公告日期 2016-08-25
编号 1
标题 创金合信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信息全文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08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创金合信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创金合信鑫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00319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08-22
基金管理人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创金合信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创金合信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2016-08-26
赎回起始日2016-08-26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6-08-26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创金合信鑫回报混合A 创金合信鑫回报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3190 00319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
资)
是是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
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基金管理
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
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和本管理人微信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申购起点及申购费率适用非直销销售机构和本管理人微信直销平台申购
的相关规定。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其中,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申购费,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备注
M<100万1.20%
100≤M<200万0.80%
200≤M<500万0.30%
M≥500万1000元/笔
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
用。
(2)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3.37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和本管理人微信直销平台赎回本基金,赎回起点及赎回费率适用非直销销售机构和本管理人微信直销平台申购
的相关规定。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其中,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收取赎回费,C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90
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对持有期大于或等于9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A级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0%
N<30(N≥7(天) 0.75%
N<180(N≥30(天) 0.50%
N<365(N≥180(天) 0.25%
N≥365(天) 0%
C级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30((天) 0.50%
N<90(N≥30(天) 0.25%
N≥90(天) 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A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持有期少于30日(不含)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日以上(含)且少于90日(不含)的A类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90日以上(含)且少于180日(不含)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180日以上(含)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
费和其他手续费。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C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持有期少于30日(不含)的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日以上(含)且少于90日(不含)的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
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者开展不同的费率优惠活动。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
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通事项说明
本基金各代销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需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
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时间:2014年7月9日
传真:0755-82551924
联系人:龙小伟
客服电话:400-868-0666
网址:www.cjhxfund.com
7.1.27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7.27场内销售机构
8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
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创金合信鑫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创金合信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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