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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基础行业混合(2330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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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5107 | ||||||||
基金代码 | 233001 | ||||||||
公告日期 | 2004-11-09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调整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费率标准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了鼓励投资者积极申购及长期持有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规定,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费率标准作部分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1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元(含)-1000万元 1.2% 1000万元(含)以上 0.8% 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所收取的赎回费40%归基金资产,60%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及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费率表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赎回费率 365天以内 0.5% 满365天不满730天 0.25% 满730天后 0% 本基金将于2004年11月12日开始实行新的申购、赎回费率标准。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其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欲了解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t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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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费率变动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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