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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基础行业混合(2330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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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721 | ||||||||
基金代码 | 233001 | ||||||||
公告日期 | 2004-10-15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修改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默认分红方式的提示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4年7月15日下发的《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经与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协商一致,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15日发布《关于修改〈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部分内容的临时公告》,将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修改为“投资者可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特作如下提示: 1、自2004年10月20日起,新申购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时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分红方式,请在销售网点明示。 2、自2004年10月20日起,以前认购(申购)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时未选择分红方式、且未做过分红方式修改申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将由红利再投资改为现金分红;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想保留红利再投资的分红方式,可以自即日起到份额所在的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特此公告! 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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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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